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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磅!成都消防救援支队出台《政府专职队员(文员)年度考核办法》

为深入贯彻《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基层建设纲要》《四川省消防救援总队政府专职消防队伍管理暂行规定》《四川省政府专职消防队伍工资待遇标准暂行规定》通知精神,进一步加强政府专职队伍职业化、正规化建设,促进专职队员(文员)认真履行职责,自觉遵纪守法,确保执勤战备、灭火救援、监督检查等相关工作顺利开展。成都市消防救援支队出台《政府专职队员(文员)年度考核办法》,激励全体专职队员(文员)安心本职工作,合力形成“按纲抓建、依法管理、保障有力”的良好局面,为全市专职队员(文员)正规化管理提供坚实的制度保障。




成都市消防救援支队《政府专职队员(文员)年度考核办法(试行)》



出台背景

2021年7月20日,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了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四川省政府专职消防队伍工资待遇标准暂行规定的通知》(川办发〔2021〕43号);2021年7月23日,四川省消防救援总队出台了《四川省消防救援总队政府专职消防队伍管理暂行规定》(川消〔2021〕142号),为专职队员(文员)人员构成、编配招录、岗位晋升、教育考核、待遇保障等方面提出了指导性意见和政策依据。成都市消防救援支队依据上述通知和规定,结合全市政府专职消防队伍管理现状,经过深入调研论证,反复征求各方面意见,制定《政府专职队员(文员)年度考核办法(试行)》(以下简称《考核办法》)。

考核办法全文共九章、二十条,对专职队员(文员)年度考核内容进行了详尽说明。对考核对象进行了明确,程序进行了规范。系统地规范了评判专职队员(文员)日常工作优、良、中、差的方式手段,明确了考核结果的运用。




制定目的

全面落实“职业化、专业化、正规化”的政府专职消防队伍标准,建立科学规范、公平公正的专职队员(文员)考核评价机制,全面客观地考察专职队员(文员)德才表现和履职实绩,建设一支高水平的政府专职消防队伍。




考核内容

专职队员(文员)年度考核主要按人员类别分为:1、专职队员年度考核内容主要包括日常考评、体技能考核、民主测评三部分;2、消防文员年度考核内容主要包括日常考评、岗位业务理论考试、民主测评三部分,由用人单位按考核办法统一组织实施。




主要特点

一是注重基础素质。专职队员体、技能水平是灭火救援工作中战斗力体现的最直观因素,占总成绩比例50%;文员日常工作和本岗位专业理论知识是立足之本,占总成绩比例70%。均为考核中档次评定的重要依据。

二是紧抓日常管理。日常量化考评主要评判专职队员(文员)在日常工作业绩、作风纪律、完成任务等方面表现情况,实行全程量化管理,实现“经常抓、抓经常、考平时”的目的。

三是落实结果运用。年度考核结果作为对专职队员(文员)岗位等级晋升、薪资核发、奖惩激励、职务任免、合同签订与解除、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消防员招录等方面的重要依据。


考核办法中规定考核结果分为“优秀”“良好”“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五个等次。考核为“优秀”等次的,按规定晋升工资档次和享受相应奖励;同等条件下,在技术培训、岗位等级晋升、职务任命等方面优先;符合相关条件的,优先选送招录为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消防员;连续三年考评为“优秀”等次的,在规定比例内按权限报记个人三等功。

考核为“良好”“称职”等次的,按规定晋升工资档次和享受相应奖励;按规定推荐技术培训、岗位等级晋升、职务任命等。

考核评定为“基本称职”的,不享受当年奖励,当年不予评选先进,一年内不予任命管理职务,不选送为学习培训对象,并对其进行批评教育,限期改正。该年度不计算为晋升岗位等级和工资档次的工作年限。

考核评定为“不称职”等次的,予以辞退并依法解除劳动合同。


END


来源:队务处编辑:陈鑫校审:刘旭杰  刘柳往期推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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