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小火亡人”多发场所火灾防控的工作提示
"小火亡人"多发场所
加强火灾防控的工作提示
近期,全国发生多起“小火亡人”事故,造成较大人员伤亡,暴露出小场所管理不严、安全疏散条件不够等问题、部分业主和群众火灾风险意识不强、逃生自救能力不足、消防安全素质不高等“短板”。
成都市消防救援支队对近期“小火亡人”火灾案例进行分析研判,发现多集中在 “三合一”、“多合一”、群租房、门面房、生产加工作坊、下店上宅、前店后宅等多种风险聚集的场所。为坚决遏制“小火亡人”事故的发生,结合全市消防安全工作实际,现将加强“小火亡人”事故火灾防控工作措施提示如下:
未做防火封堵→
←商铺与住宅未进行防火分隔,楼上住宅须通过店铺进行疏散,且经营易燃易爆物品,是典型的下店上宅场所
住宿与生产储存经营合用的商住场所,商铺店面与居住区域应使用防火隔墙、防火隔板、防火门等进行完整分隔;居民住宅管道井、电缆井应严格落实防火封堵要求、不得堆放可燃物。
占用疏散通道→
←电动车违规充电
商住场所住宿与非住宿部分应设置独立的疏散设施,当确有困难时,应设置逃生软梯、钢爬梯等独立的辅助疏散设施;商住场所外窗不应设置金属栅栏,必须设置时,应开设易于从内部开启的逃生窗口,户外广告牌不得影响外窗逃生;居民住宅楼道严禁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严禁堆放可燃物,常闭式防火门保证功能完好且处于常闭状态;小经营场所严禁堵塞、锁闭、占用疏散通道、安全出口。
违规采用易燃可燃彩钢板搭建临时建筑→
←商铺内搭建夹层作为库房和员工宿舍
商住场所的商铺店面不得设置夹层用于人员住宿;商住场所和小经营场所严禁采用易燃可燃彩钢板搭建临时建筑用于住宿、经营和仓储,严禁违规使用易燃可燃材料装饰装修;小经营场所严禁设置影响疏散区域自然排烟的顶棚、雨篷等。
插座安装在可燃物上→
←私拉乱接电线
商住场所和小经营场所经营区域电气线路均应设置漏电保护装置,无人看守时不得焚香、点蜡、烧纸,电气线路、移动插座等不得直接安装、设置在可燃物上;居民住宅应提示群众离家关火关电关燃气。
消火栓缺少消防水带→
←干粉灭火器压力不足
商住场所的住宿与非住宿部分应设置独立式感烟火灾探测报警器、配备灭火器,有条件的可安装简易喷淋等设施;小经营场所应按照标准配备消防设施,并确保完好有效;住宿场所的室内消火栓应保证供水正常,消防水带、水枪等器材齐全。
成都市消防救援支队
2021年1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