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消指办发布“五一”节消防安全提示
★向每位劳动者致敬★
“五一”劳动节来临,节日期间人流、物流、车流增多,商业促销活动集中,用火用电用气量增加,出行、住宿、娱乐、餐饮等行业火灾防控压力增大,人员密集场所、景区等火灾风险处于高位,仓储物流行业火灾风险也显著增加。成都市消防安全事件指挥部办公室就消防安全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一 | 二 | 三 | 四 | 五 | 六 | 七 |
18 十八 | 19 十九 | 20 二十 | 21 廿一 | 22 廿二 | 23 廿三 | 24 廿四 |
25 廿五 | 26 廿六 | 27 廿七 | 28 廿八 | 29 廿九 | 30 三十 | 1 劳动节 |
2 初二 | 3 初三 | 4 初四 | 5 初五 | 6 初六 | 7 初七 | 8 初八 |
提示一
各单位要落实消防安全责任,节前组织开展一次火灾隐患的自查自纠自改,节日期间落实值班值守人员,加强对重点部位的防火巡查,及时消除隐患,确保消防安全。
提示二
人员密集场所要加强员工消防安全培训,节前开展一次灭火和应急疏散演练,严格落实消防控制室24小时值班制,如举办节庆或商贸活动,要制定应急预案,确保现场符合消防安全要求,配足消防器材。
提示三
居民要注意用电、用火、用气安全,及时清理厨房、阳台、楼道的杂物,外出时要关火源、关燃气、关电源,厨房用火不要离人,教育儿童不要玩火。
提示四
严禁电动自行车在家中、门厅、楼梯间等区域停放和充电,严禁私拉“飞线”为电动自行车充电,不将蓄电池拿回家中充电。
提示五
驾驶车辆或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时,不携带汽油、柴油、酒精、烟花爆竹等易燃易爆危险品,不在车内吸烟;进入山林景区,不携带火种,不玩火、不生火野炊。
提示六
外出购物、住宿、娱乐,注意熟悉场所的疏散通道位置和逃生路线,留意灭火器、防烟面罩等器材存放的位置和使用方法。
提示七
在景区游玩,要遵守景区的防火规定,不吸烟、乱扔烟头以及违规野外用火。
提示八
如遇火情第一时间拨打119报警,躲避有毒烟气,迅速有序逃生,不贪恋财物、不乘坐普通电梯、不盲目跳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