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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46死43伤,判了!
2022年8月5日
台湾高雄地方法院
就2021年10月14日
高雄“城中城”大楼发生火灾
造成46人死亡,43人受伤事故
作出一审判决
主嫌黄姓女子
因涉嫌纵火被判无期徒刑
(点击图片查看此前报道)
据台湾高雄地方检察署消息
黄姓嫌犯仅仅因吃醋与男友吵架
竟故意将未熄灭的香灰
倒在小套房沙发上
进而引发大火致使无辜生命死亡
加上犯后毫无悔意,态度恶劣
最终依“放火罪”判处其无期徒刑
🚨🚨🚨
冲动是魔鬼
不顾自身和他人的安危
故意纵火引发火灾
不仅对自己的生命不负责
更是对别人生命的不负责!
2020年6月11日
云南陆良一夫妻发生争吵后
妻子李某香把汽油泼洒在沙发及地上
用打火机点燃衣服后丢在地上
致使房内一楼的物品被全部烧毁
李某香因犯放火罪
一审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
火灾猛于虎
安全大过天放火不能解决矛盾违法犯罪必须严惩切勿因一时情绪以身试法☟☟☟
第一百一十四条 【放火罪、决水罪、爆炸罪、投放危险物质罪、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之一】放火、决水、爆炸以及投放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或者以其他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第一百一十五条 【放火罪、决水罪、爆炸罪、投放危险物质罪、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之二】放火、决水、爆炸以及投放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或者以其他危险方法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过失犯前款罪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生命可贵
肆意纵火终将害人害己
无论是谁
都应守法、理性、文明
大家一定要理性处理矛盾
控制情绪,切忌冲动行事
编辑:成都消防全媒体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