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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自查!房东因这个问题被行政拘留!可别忽视了...

出租房消防安全不过关?

房东甩手不管?

可别再这样任性了!

10月10日

金华永康一房东因拒不整改消防安全隐患

被警方依法行政拘留

在这之前

金华市永康消防联合多部门

开展出租房隐患排查整治

发现一出租房内存在不少消防安全隐患

检查人员当场告知危险性

并发放责令限期整改通知书

要求房东程某进行限期整改

10月9日

检查人员到该出租屋进行“回头看”检查时

发现房东并未对消防隐患进行整改

经民警调查后

程某被公安机关依法处以行政拘留


小科普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三十九条规定,供社会公众活动的场所的经营管理人员,违反安全规定,致使该场所有发生安全事故危险,经公安机关责令整改,拒不改正的,处五日以下拘留。


我只是房东,不住在出租房里,怎么还要我负责?

房东作为出租房消防安全的第一责任人,如果发现安全隐患,还不听劝阻、不加以整改,就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房东还要管这事儿?

对,房东还应对公共区域的电气线路和消防设施、器材进行日常管理和维护,定期组织消防安全知识培训和灭火逃生演练。

我是租客,房子也不归我,消防隐患与我无关吧?

当然有关系!租户应当规范用火、用电、用气,确保消防安全,自觉参与各项消防安全培训活动和灭火逃生演练。

存在消防隐患的出租屋

犹如一颗“定时炸弹”

时刻威胁着广大群众的安全

此时此刻

问一问自己

你住的地方真的安全

你知道出租房有哪些隐患

一起来学习一下吧!

END


辑:成都消防全媒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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