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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缆井!这个隐秘的角落也会“火”!

5月7日中午12时许,山西省吕梁市临县临泉镇湫河花苑小区发生火情,一单元电缆井内电线着火,造成人员被困。涉火建筑高32层,共有住户104户279人。经紧急疏散救援,5人送医后抢救无效死亡,其余人员安全转移。目前正在进行事故调查。

(来源:中国应急管理)


我市前期也发生了同类型火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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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

2023年04月06日

成都市某小区

电缆井发生火灾

△电缆井过道内存在堆放杂物的情况


△起火层平面图



02

2022年10月7日

成都市某写字楼负一楼餐饮区

电缆井内发生火灾

△就餐人员发现浓烟从管道处冒出

△起火层平面图

△现场物证提取鉴定



电缆井火灾特点

呈立体燃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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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楼

7楼

8楼

9楼

10楼

△动画模拟


电缆井火灾危害有多大?

01

烟囱效应

高层建筑内管道井等各种管道纵横交错,由于火灾产生的高温,在风的作用下造成气体密度差而形成烟囱效应

在无阻挡的情况下,烟气顺竖向管井能迅速扩散至顶层,瞬间整栋建筑即可形成“立体火场”。

在低层发生的火灾造成的热空气,因为密度较低,高温气体不断在建筑的顶部积聚,使建筑的顶层呈现另一个“火灾现场”。

02

烟气蔓延速度快

在楼梯井、电梯井、电缆井等竖向通道中易发生烟囱效应,使烟气的蔓延速度大大增加;烟气、热气流通过门窗等各种途径向外扩散,形成一种抽拔力,使火势、烟气蔓延加快。

03

疏散困难

高层住宅疏散通道长,疏散出口相对较少,人员安全疏散困难,安全疏散所需的时间较长,很容易造成踩踏、窒息等群死群伤事故。


相关法律规定

应急管理部《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

第二十条:禁止占用电缆井、管道井,或者在电缆井、管道井等竖向管井堆放杂物。

第二十八条:高层民用建筑的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应当保持畅通,禁止堆放物品、锁闭出口、设置障碍物。

禁止圈占、遮挡消火栓,禁止在消火栓箱内堆放杂物,禁止在防火卷帘下堆放物品。

第三十七条:禁止在高层民用建筑公共门厅、疏散走道、楼梯间、安全出口停放电动自行车或者为电动自行车充电。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八十六条规定:业主大会或者业主委员会,对任意弃置垃圾、排放污染物或者噪声、违反规定饲养动物、违章搭建、侵占通道、拒付物业费等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行为,有权依照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请求行为人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恢复原状、赔偿损失。

业主或者其他行为人拒不履行相关义务的,有关当事人可以向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报告或者投诉,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依法处理。


电缆井内空间较小

空气流动性差

那么我们在生活中

如何预防火灾的发生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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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缆井不是“储物间”

莫让电缆井成为“大危险”

安全无小事

防患未然是关键

!!!


END

文字、素材:火调技术处编辑:成都消防全媒体中心

“和我在成都的街头走一走,捂我~捂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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