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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赞!第二批全区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地区和单位名单公布
关于确定第二批全区法治政府建设
示范地区和单位的决定
希望荣获法治政府建设示范称号的地区和部门,珍惜荣誉、再接再厉,充分发挥好典型引领作用。各地区、各部门要坚持问题导向,善于学习新经验,勇于创新抓落实,推动法治政府建设不断取得更大实效。
附件:第二批全区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地区和单位名单 内蒙古自治区党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办公室2020年11月12日附件第二批全区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地区和单位名单
一、全区法治政府建设示范盟市、区直单位(10个)
(一)示范盟市
1.包头市
2.赤峰市
3.锡林郭勒盟
4.巴彦淖尔市
5.阿拉善盟
(二)示范单位
1.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3.自治区交通运输厅
4.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5.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二、全区法治政府建设示范旗县(市、区)(20个)
1.呼和浩特市托克托县2.呼和浩特市玉泉区3.包头市昆都仑区 4.包头市青山区5.呼伦贝尔市扎兰屯市6.兴安盟乌兰浩特市7.兴安盟扎赉特旗8.兴安盟科右中旗9.通辽市库伦旗10.通辽市奈曼旗11.赤峰市阿鲁科尔沁旗12.赤峰市元宝山区13.锡林郭勒盟二连浩特市14.锡林郭勒盟东乌珠穆沁旗15.乌兰察布市集宁区 16.鄂尔多斯市乌审旗17.鄂尔多斯市康巴什区18.巴彦淖尔市五原县19.巴彦淖尔市乌拉特中旗 20.阿拉善盟阿拉善右旗
(来源:内蒙古日报)
丨本期编辑:魏颖
丨本期责编:雅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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