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藏备用】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倒排时间表
11月19日,国务院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明确从2017年10月9日到2019年年底,开展三调工作,2020年汇总全国国土调查数据,并将全国国土调查数据成果报国务院。
三调倒排时间表
2020年12月31日前
完成三调省级成果预检和验收工作。
2020年10月31日前
向国务院呈报调查成果;之后启动调查工作总结和表彰工作。
2020年6月30日前
完成三调数据更新入库及数据汇总分析工作。
2020年3月31日前
全面完成统一时点增量更新数据的国家级内业核查、数据库质量检查、互联网在线核查、外业抽查、数据库修改工作。
2020年2月29日前
完成三调成果初步汇总。
2020年2月20日前
完成县级三调增量更新数据调查和数据库质量检查工作,完成省级检查工作;省级三调办负责将各县级国土调查增量数据上报全国三调办。
2019年12月31日
组织开展2019年度土地变更调查工作,将数据统一到12月31日调查标准时点。
2019年8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国家采集覆盖全国的卫星影像,制作正射影像图,提取年度新增建设用地变化信息并陆续下发地方。
2019年8月31日前
全面完成国家级内业核查、数据库质量检查、互联网在线核查、外业抽查、数据库修改以及数据库入库工作。
2019年5月31日前
全面完成全国各县级的国土调查工作及省级检查工作。
2018年全年
全面启动调查工作。
1
完成遥感数据采集和底图制作
继续开展卫星遥感影像采集和正射影像图制作工作,至2018年8月31日前全部完成正射影像图的制作。
2
完成调查信息内业提取工作
根据遥感数据采集和正射影像图制作进度,至2018年年底前,全部完成调查信息内业提取工作,并陆续下发各地开展调查。
3
技术培训
国家开展对省级调查人员和师资人员的培训;国家组织开展对承担三调国家级任务的专业技术人员、市县级自然资源基层工作人员,以及承担三调地方任务的专业技术人员的培训。
4
全面启动调查工作
各县级单位在接到国家下发的调查底图三个月内,完成县级国土调查工作,并按时上报到省级三调办;各省级三调办在接到县级上报的国土调查成果两个月内,完成省级全面检查和整改工作,并按时上报全国三调办。至2018年年底基本完成60%地区的国土调查工作。
5
国家级数据库管理系统及相关软件开发
根据建库需要,开发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国家级数据库管理系统、共享服务平台及相关软件。通过政府采购,购置相应的硬件设备。
6
组织核查工作
制定核查工作方案和标准规范,开发核查软件,对省级上报的县级国土调查成果开展内业核查以及互联网在线和外业抽查工作。
国家级内业核查工作在接收后一个月内完成,对国家级内业核查发现的问题及时反馈到地方;地方在收到国家反馈成果后的一个月内,完成复核调查、数据整改及省级检查,并由省级上报整改成果;国家在接到省级上报整改成果的三个月内,完成内业核查、数据库质量检查、互联网在线核查、外业抽查、数据库修改以及数据库入库工作。
7
全面开展西藏自治区的国土调查工作
8
启动全国汇总工作
制定全国汇总工作方案,开发汇总软件,完成全国汇总的各项准备工作。
9
其他工作
继续开展宣传、指导、检查、政策与技术研究等工作。
2017年下半年
开展各项宣传和准备工作。
1
组织准备
完成国家和省级第三次国土调查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组建工作,省级以下调查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由省级安排组建。
2
技术标准准备
国家完成三调技术规程、实施方案、培训教材的编制。对地方实施方案和相关细则进行备案。
3
宣传工作
国家制定宣传和舆情引导方案,开展有关宣传工作。
4
启动遥感数据采集和制作工作
启动遥感数据采集,制作正射影像图(DOM)。
5
启动调查信息内业提取工作
制定调查信息内业提取技术规定,利用正射影像图,对照最新变更调查数据库,开展调查信息内业提取工作,并陆续下发各地开展调查。
6
收集界线资料
全国三调办收集国界线、省级行政区域界线、沿海滩涂界线、海岛等资料,提供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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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土地观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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