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看原文
其他

【政策】《省级国土空间规划成果数据汇交要求(试行)》印发

测绘之家 2022-07-17


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印发《省级国土空间规划成果数据汇交要求(试行)》的通知

自然资办函〔2021〕983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自然资源局,规划院、整治中心、信息中心、城乡规划中心,各派驻地方的国家自然资源督察局,部机关各司局: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若干意见》,部组织相关单位,研究制定了《省级国土空间规划成果数据汇交要求(试行)》,现印发你们,请参照执行。

  执行中的问题及建议,请及时反馈我部(国土空间规划局)。


自然资源部办公厅

2021年6月3日


附件  :(点击文末“阅读原文”可下载)

《省级国土空间规划成果数据汇交要求(试行)》

-----END-----


社群交流 / 原创投稿 / 商务合作

(请添加下方小家微信:jiace03)

来源:自然资源部

推荐阅读

【关注】一次性解决测绘人所有烦恼的神器!点击速来!

【干货】全站仪加常数、乘常数的检定,测绘人的必备技能!

【学术】测绘无人机灾害现场多源数据集成与智能服务

【视频】我国的高程系统,点的高程与高差讲解

【地方】18个自然保护地要确权!山东印发2021年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计划




推荐关注




温馨提示:近期,微信公众号信息流改版。每个用户可以设置 常读订阅号,这些订阅号将以大卡片的形式展示。因此,如果不想错过“测绘之家”的文章,你一定要进行以下操作:进入“测绘之家”公众号 → 点击右上角的 ··· 菜单 → 选择设为星标


↓↓↓点击下方“阅读原文”查看更多精彩内容...

您可能也对以下帖子感兴趣

文章有问题?点此查看未经处理的缓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