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21年度自然资源标准制修订工作计划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自然资源局,国家林业和草原局,中国地质调查局及部其他直属单位,各派出机构,部机关各司局,有关全国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有关行业学会、协会,其他有关单位: 为全面支撑自然资源部职责履行,提升标准化对自然资源各项业务工作的服务保障水平,促进标准研制与科技创新的协同发展,部组织制定了《2021年度自然资源标准制修订工作计划》(以下简称《标准计划》)。现将《标准计划》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有关要求如下: 标准供给要满足业务工作需要,请各有关单位加快推进《标准计划》中术语、分类、代码等基础通用类标准制修订;加快推进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节约集约利用和资产权益管理相关标准制修订;加快推进国土空间规划和生态保护修复相关标准制修订;加快推进自然资源安全、防灾减灾和测绘地理信息服务相关标准制修订。 推荐单位和起草单位要高度重视标准计划执行工作,在研究经费和专家配备方面切实做好保障,确保各项工作顺利开展。请起草单位按照自然资源工作需要,广泛调研、加强协作、深入分析、试点验证,保证标准的科学性、协调性和适用性,确保于2年内完成标准制修订任务。拟申请国家标准的项目,起草单位要继续完善建议书和标准草案,确保立项。请标委会和分技委秘书处加强跟进指导,做好跨标委会、跨领域的统筹协调,推动国家标准立项,着力提高标准计划执行率,提升标准质量。 请各有关单位积极传播标准化理念,推广标准化经验,发挥好标准化在推进工作、强化监管、创新管理等方面的作用,用标准规范工作行为,维护行业秩序,用标准规范内部管理,提升管理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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