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注】辽宁省基础测绘“十四五”规划印发,将建设实景三维辽宁!附全文
关于印发《辽宁省基础测绘“十四五”规划》的通知
各市人民政府,沈抚改革创新示范区管委会,省直有关单位:
经省政府同意,现将《辽宁省基础测绘“十四五”规划》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辽宁省自然资源厅
2021年10月18日
全文
辽宁省基础测绘“十四五”规划
辽宁省自然资源厅
二〇二一年十月
基础测绘是为经济建设、国防建设、社会发展和生态保护提供地理信息保障的公益性事业,在促进各行业高质量发展中发挥着基础性、保障性和先导性作用。“十四五”时期是我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后,乘势而上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的第一个五年,辽宁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要取得新突破,对全省基础测绘基础性保障作用提出了更高要求。站在新的起点,围绕“支撑经济社会发展,支撑自然资源管理‘两统一’职责履行,不断提升测绘地理信息管理和保障能力”这一根本定位,科学履行《测绘法》赋予的各项职责,已成为全省基础测绘工作的一项重要使命。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辽宁省测绘地理信息条例》,按照自然资源部关于基础测绘“十四五”规划编制工作部署,结合《辽宁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以及辽宁实际,编制本规划。规划范围覆盖辽宁省全域,规划期限为2021—2025年。本规划是全省“十四五”期间基础测绘工作总的行动纲领,是政府履行职责的重要依据,市县应根据本规划确定的目标任务,结合实际编制本级基础测绘规划。
一、“十三五”期间工作回顾
“十三五”期间,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全省测绘地理信息工作坚持服务大局、服务社会、服务国防、服务民生的宗旨,各项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为全省全面推动新一轮老工业基地振兴奠定了坚实基础。
(一)测绘管理体制机制不断健全,行政监管能力显著提升
全省测绘行政管理统一纳入自然资源管理体系,市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均设立测绘地理信息管理机构,测绘行政管理职能得到进一步强化。重新制定《辽宁省测绘地理信息条例》,出台《辽宁省遥感影像资料管理规定》,修订《辽宁省地图管理规定》《辽宁省测绘成果管理规定》,形成了包括《辽宁省测绘市场管理办法》《辽宁省测量标志管理办法》在内的“一条例、五规章”的地方测绘法规体系。测绘资质管理、测绘产品质量管理、地图市场监管等工作成效显著,测绘行政执法工作力度不断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能力显著提高。
(二)现代测绘基准体系逐步完善,服务保障能力显著增强
完成北斗卫星基准站升级改造,形成由58座基准站组网的北斗兼容系统,实现全省现代测绘基准陆域全覆盖和动态维持。持续为400余家企事业单位提供全天候、实时、动态的厘米级精密定位服务和亚米级导航定位服务。实现全省Ⅱ等以上水准点和B、C级GPS点的年度巡查、维护维修和委托保管。积极推进2000国家大地坐标系应用,全省自然资源系统内已全部实现2000国家大地坐标系的普及应用。
(三)测绘地理信息资源愈加丰富,服务供给能力有效提升
获取了多源多尺度遥感数据。实现全省卫星遥感影像2米分辨率季度覆盖、1米分辨率年度覆盖、0.5米分辨率全域覆盖一次。各设区市结合实际需求共计完成了约1.9万平方千米优于0.2米分辨率影像航空摄影、约700平方千米优于0.08米分辨率倾斜摄影以及约2.7万平方千米点间距优于2米机载激光雷达数据获取。持续更新国家基本比例尺地形图、影像图等数字化产品。建立基于遥感影像变化检测地形图常态化更新机制,完成全省域1:1万重要要素数字线划图、数字正射影像图更新与建库。基于机载激光雷达数据,完成约2.7万平方千米1:1万高精度数字高程模型和数字表面模型制作。完成营口、抚顺等5市城市建成区的实景三维模型制作。沈阳、大连等地根据城市规划、建设发展需要,对1:500、1:2000基本比例尺地形图进行了局部更新。
进一步丰富省级基础地理信息数据成果。开展水下地形测绘,完成大伙房水库、白石水库约180平方千米1:2000水下地形图测制,完成营口到锦州段沿海潮间带约500平方千米1:5000地形图测绘。稳步实施基础性地理国情监测与专题性地理国情监测项目,成果应用进一步深化,有力支撑了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生态保护红线划定等重大工作的开展。
(四)地理信息服务效能持续彰显,支撑应用层次不断深化
辽宁省地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建设成效显著,完成省级节点与国家主节点“五统一”升级改造,整合融合基础测绘、地理国情监测、行业专题等数据,数据资源更加丰富,功能更加完善,多次被自然资源部评为“五星级”省级节点。基于平台提供的地理信息在线服务,为各行业搭建业务系统近20个,有力推动了地理信息资源的开发与共享。地图服务更加灵活、多样,完成辽宁省系列辅助决策用图、标准地图、专题地图、特色乡镇专题地图等地图产品制作。结合省委省政府中心工作,向各部门及各行业提供工作辅助用图3000余幅,测绘基准成果3000余个,基本比例尺地形图16万余幅,为政府和社会公众提供了丰富的公共地图产品服务。
应急测绘保障体系逐步完善,完成国家应急测绘保障能力建设项目辽宁单项工程,组建了一支反应迅速、运转高效、协调有序、保障有力的应急测绘保障队伍,开展年度应急演练,先后为2017年“8·03”暴雨洪水、2018年非洲猪瘟疫情等突发事件提供了及时的测绘应急保障。测绘成果申请审批服务不断优化,建成辽宁省测绘成果网络化分发服务体系,率先实现全国地理信息资源目录服务系统与省级政务服务审批平台的数据对接,为用户提供“一站式”测绘成果申请审批服务。
(五)测绘科技创新环境持续改善,科技创新能力不断增强
标准化建设取得新进展,鼓励和引导行业单位积极参与标准制修订,参与制订国家标准1项,发布地方标准1项。科技创新平台建设取得新突破,成立高分辨率对地观测系统辽宁自然资源信息服务与技术应用中心、辽宁省自然资源卫星应用技术中心。装备科技含量取得新提升,新增中航时固定翼无人机、多波速测深系统、无人测量船、遥感影像集群处理系统等设备,多源数据采集获取与快速处理能力显著提升。科技创新水平取得新跨越,围绕地理信息数据更新、服务等关键技术开展研究,取得测绘地理信息类省部级以上科技进步奖20余项。
肯定成绩的同时,面临全省经济社会发展新需求以及自然资源管理新形势、新要求和新任务,全省基础测绘工作还存在以下不足:一是现代测绘基准体系尚未实现陆海一体,没有实现平面、高程、深度、重力四网完全融合。二是地理信息公共服务产品和形式不够丰富,测绘地理信息服务保障能力还需进一步加强。三是市县基础测绘发展水平不均衡,省、市、县基础地理信息数据联动更新机制尚未形成。四是基础测绘在自然资源管理工作中的职责定位需及时调整,业务管理需要深度融合。五是科技创新能力有待提升,缺乏高层次领军人才。
二、“十四五”期间面临的形势
(一)机构改革赋予测绘地理信息新使命
新一轮机构改革后,全省各地相继成立统一行使自然资源管理职能的自然资源行政管理机构,并将测绘地理信息行政管理职能统一归并到自然资源行政管理体系。测绘地理信息工作正从向全社会提供普适性服务转化为重点支撑自然资源“两统一”职责履职,同时保障支撑国民经济建设上来。测绘地理信息服务范畴更加广泛,服务对象和目标更具体、更明确。立足新起点,全省测绘地理信息工作需要从经济建设、国防建设和生态文明建设大局出发,准确把握新机构背景下赋予基础测绘工作的使命和担当,为更好统筹推进自然资源管理提供全面完整、现势性强、精细度高的地理信息资源和技术保障。
(二)高质量发展对基础测绘提出更高要求
“十四五”是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的新开端。新形势下,全省正着力践行新发展理念,落实高质量发展要求,大力推进数字辽宁、智造强省建设,引领形成“一圈一带两区”区域经济布局,努力推动辽宁经济社会发展在“十四五”时期取得新突破。为继续保持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需要加快提升测绘地理信息工作的深度和广度,积极主动作为,创新产品形式和服务方式,保障基础地理信息数据鲜活丰富,实现信息获取实时化、数据处理智能化、便民服务网络化,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提供高质量支撑保障服务。
(三)新发展阶段推动基础测绘加速转型
进入新发展阶段,社会信息化进程不断加快,各领域对测绘地理信息服务需求不断扩大,促使地理信息产品向精细化、空间化、个性化发展,传统基础测绘亟待转型升级,建立适应新时代要求的新型基础测绘体系,是全省基础测绘和地理信息行业发展的战略方向和必然选择。围绕基础测绘对内精准服务自然资源管理、对外高效服务国民经济发展新格局,需要逐步推动传统单一比例尺数据库向实体化、一体化时空数据库转变,统筹谋划新型基础测绘生产模式、技术体系和标准体系,创新服务模式,全面提升测绘地理信息自动化、精准化、智能化服务水平。
(四)高新技术赋予测绘地理信息新动能
信息化时代背景下,移动互联网布局日益完善,云计算、物联网、人工智能、5G等技术飞速发展,以网络化、智能化为特征的信息化浪潮蓬勃兴起,测绘地理信息技术与相关高新技术加速融合的趋势不断加强,应用领域不断拓展。地理信息产品从单一孤立正在向泛在化地理信息大数据演进,必将催生出更多新产品、新服务,为经济建设、国防建设和群众生活提供更好的地理信息服务保障。测绘地理信息工作需要抓住技术协同融合发展重大机遇,做好技术革新,推动实现测绘地理信息自身跨越式发展。
三、指导思想和规划目标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及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辽宁考察时和在深入推进东北振兴座谈会上重要讲话精神以及关于自然资源管理重要论述精神,紧紧围绕“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和推进高质量发展要求,以“两支撑、一提升”为根本定位,以促进转型升级、拓宽服务领域、提高服务效益为目标,统筹省、市、县测绘地理信息建设,推进基础测绘转型升级,全面促进测绘地理信息事业高质量发展,助力数字辽宁、智造强省建设,为省域经济行稳致远、社会安定和谐发展提供全方位支撑保障。
(二)基本原则
——围绕中心,把握需求。围绕省委省政府中心工作,立足“两支撑、一提升”根本定位,准确把握新时期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尤其是生态文明建设、乡村振兴、军民融合等工作对基础测绘的新需求。
——加强统筹,协调发展。加大省、市、县基础测绘资源、技术、标准建设等方面的统筹力度,全面推进基础测绘重大项目的实施,促进各地区基础测绘协调发展。
——科技支撑,创新驱动。坚持创新驱动发展,强化科技支撑地位,统筹谋划新型基础测绘生产模式、技术体系和标准体系,全力提升地理信息公共服务效能。
——强化监管,保障安全。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严格地理信息安全监管,强化网络安全和保密管理工作,维护国家地理信息安全;大力推进依法治测,加强对测绘违法行为的执法力度,提升地理信息市场监管能力。
(三)规划目标
到2025年,高水平建成陆海统一、联动更新、按需服务、开放共享的基础测绘服务体系,形成对内精准支撑自然资源管理、对外高效服务国民经济发展的支撑保障新格局,基础测绘作为辽宁省战略性资源地位愈加凸显。
——测绘管理体制机制进一步健全。地方性法规体系进一步完善,“放管服”改革进一步深化,全省基础测绘统筹能力显著增强。
——基础地理信息资源供给能力显著增强。高精度、高频率、高容量陆海统一现代化测绘基准综合服务体系基本建成,确定并发布新一代测绘基准产品;基础地理信息资源更加丰富,覆盖范围进一步拓展,更新机制进一步完善。
——地理信息公共服务能力显著提升。地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不断优化,个性化、智能化地理空间信息基础设施逐步建成,地理信息交换共享机制进一步完善;应急测绘服务保障能力显著增强,按需、灵活、高效的地理信息服务模式逐步形成。
——自然资源业务支撑能力全面提升。自然资源时空信息服务支撑能力取得新突破,自然资源业务支撑愈加精准,业务支撑体系更加完整。
——基础测绘科技创新能力稳步提升。科技创新支撑体系不断完善,科技创新平台建设取得新进展,高新科研成果引进、吸收、转化和自主研发能力得到进一步提高,科技人才队伍建设不断加强,技术装备水平显著提升。
四、主要任务和重点工程
(一)进一步完善现代化测绘基准体系
统筹省、市测绘基准体系建设,构建陆海一体、覆盖全域、服务高效、安全可控的现代化测绘基准综合服务体系。对省内一、二等水准标志点、B、C级GNSS测量标志点进行加密、补埋,在下辽河平原沉降区及周边建设3-5个基岩水准点。开展全省卫星导航定位基准站、B、C级GNSS控制网以及二等水准网复测。
开展重力测量,有重力观测墩基准站开展绝对重力测量,无重力观测墩基准站开展相对重力测量,建立全省重力控制网,在沿海地区开展重力航空测量试点。建立分辨率为1.5′×1.5′、精度优于2.5厘米的似大地水准面精化模型。建立辽宁省高程/深度基准转换模型。
在已有省级68座基准站基础上,整合沈阳、大连等市级基准站30座,共享内蒙古等邻省基准站10座,加密辽东、辽西等地区基准站13座,扩大基准站沿海覆盖范围,实现全省卫星导航定位基准站总数达到121座、平均站间距40千米。推进基准站和控制中心北斗化改造,优化控制中心后处理能力、并发能力和自主可控能力,优先提供北斗卫星导航定位基准服务,保障数据服务的稳定性和连续性。基于北斗系统维持全省大地坐标框架。开展北斗卫星导航定位基准站运行维护,积极推进北斗系统在无人驾驶、精细农业等领域的应用,推广北斗导航社会化服务。加强省域内卫星导航定位基准站安全监管,组织开展基准站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探索区域基准站服务一张网。
按照职责分工,做好测量标志管护工作,落实以属地化保护为主的分级管理制度,加强测量标志管护信息化建设。推进市、县测绘基准体系建设,做好平面与高程控制网复测、测量标志维护与更新工作。
(1)全省高程控制网和大地控制网复测;(2)全省重力控制网建设;(3)建立新一代似大地水准面模型;(4)建立高程/深度基准转换模型;(5)全省北斗卫星导航定位基准站网布局优化;(6)全省北斗卫星导航定位基准站系统运行维护;(7)全省测量标志管护;(8)市、县测绘基准体系建设及测量标志管护。
(二)推进遥感影像统筹获取与处理
完善航空航天遥感影像统筹获取机制,以需求为导向,形成覆盖全省域的多源时空遥感影像产品供给体系。实现全省范围遥感影像2米分辨率季度覆盖,1米分辨率半年覆盖,0.5米分辨率三年覆盖。沿海陆域、海岛、边少地区、城市建成区等重点区域及时覆盖。
统筹省、市、县力量,加强基础航空摄影。推进全省域点间距优于2米的机载激光雷达数据获取工作。结合自然资源重大项目实施需求,开展0.2米分辨率航空摄影。支持市、县开展常规航空摄影和倾斜航空摄影及时覆盖。按需开展更高精度遥感影像获取与应用研究。建设辽宁省卫星影像服务平台,统筹遥感影像的获取、处理和分发,提供影像定制服务和定期推送服务,实现全省遥感影像的优质供给和高效利用。
(1)全省高分辨率卫星影像数据常态化获取与DOM制作;(2)点间距优于2米的机载激光雷达数据获取;(3)0.2米分辨率航空摄影与DOM制作;(4)辽宁省卫星影像服务平台建设;(5)市、县高分辨率遥感影像数据获取与产品制作。
(三)加强基础地理信息资源建设
构建覆盖全省的基础地理信息数据资源池,探索建立省市县协同联动的常态化更新机制。持续开展省级1:1万基础地理信息数据更新,实现省域范围三年更新一轮。加强边少地区测绘,开展重点区域1:1万地形图立体测制更新。做好各级基础地理信息数据库的维护与升级。
拓展基础地理信息资源种类。围绕陆海统筹发展,以10米水深以浅为重点,统筹开展海岸带、内海、领海等海域海洋测绘。统筹推进主要河流、湖泊、水库等水体水下地形测绘。推进市、县基础地理信息数据必要覆盖和动态更新,实现城区范围1:500数字地形图数据成果全覆盖,其他区域1:1000、1:2000数字地形图数据成果全覆盖,地形图数据成果四年更新一轮,实施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区域优先更新,重点地区按需更新。鼓励有条件的市、县积极推进室外室内、地上地下一体化采集。
(1)1:1万基础地理信息数据更新与建库;(2)省级基础地理信息数据库维护与升级;(3)重点江河湖泊水下地形测绘;(4)海岸带、近岸海域1:1万水下地形图测制;(5)市、县大比例尺数字地形图测制与更新。
(四)加快构建新型基础测绘体系
开展新型基础测绘体系建设试点,探索省市县分级更新机制,研究地理实体数据生产、转换及建库等技术,构建符合我省省情的地理实体产品分类、技术流程和生产组织体系,编制体系建设总体方案。积极开展实景三维辽宁建设,完成全省5米格网数字高程模型优化更新,构建全省地形级实景三维模型。鼓励并支持基础较好、认识充分及需求迫切的地市申请开展国家新型基础测绘体系建设试点。推动市、县丰富2米格网数字高程模型,开展城市级实景三维建设试点和示范性应用。
(1)新型基础测绘体系建设试点;(2)全省5米格网数字高程模型优化更新;(3)全省地形级实景三维模型构建;(4)城市级实景三维建设试点和示范性应用;(5)市、县新型基础测绘体系建设。。
(五)全面提升地理信息公共服务水平
围绕政府精细化管理需求,全力提升地理信息综合服务定制化水平。开展地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天地图)国家、省、市三级节点一体化建设,整合集成各类地理空间数据,构建全省统一的时空数据库和时空信息大数据平台,推进地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从提供基础地理信息公共服务向提供时空信息综合公共服务升级。做好平台的数据服务更新、运行维护和应用推广,为辽宁省自然资源“一张图”、实景三维辽宁、数字辽宁空间地理基础数据库等系统建设提供数据服务支撑,着力发挥平台在政务应用中的支撑作用。及时编制发布各类测绘地理信息成果目录,更新完善基础测绘成果目录及服务系统,促进成果共享。
持续提供公益性地图服务,创新地图生产方式,开发建设制图数据库,提高地图编制效率,不断丰富标准地图和政务工作用图内容,指导各地编制、发布地方地图,履行好地图保障职责。进一步完善应急测绘保障服务体制机制,丰富专题数据,开展常态化演练,为重大自然灾害及突发应急事件提供优质高效的应急测绘保障服务。
(1)天地图国、省、市三级节点一体化建设;(2)时空信息云平台系统建设及典型示范应用;(3)平台数据服务更新及系统运行维护;(4)地理信息成果目录及服务系统完善工程;(5)政务工作用图制作与更新;(6)应急测绘保障专题数据及装备建设。
(六)着力提高测绘科技创新发展水平
坚持创新在发展中的核心作用,强化科技创新支持力度。实施基础测绘科技攻关计划,围绕完善测绘基准综合服务体系、基础地理信息快速更新、二三维一体、国产卫星立体测图、遥感影像智能分析、地理信息个性化、智能化服务等开展研究。加强标准化建设工作,研究制定适合辽宁省情的测绘地理信息类地方标准,开展卫星导航定位基准站基准服务、1:1万地形图更新与建库等标准制定,鼓励、支持企事业单位参与标准化建设工作。
推进测绘装备技术能力建设,加快构建新一代数据处理与服务基础设施。开展兼容北斗三号卫星的相关设备更新换代,提升实时位置服务能力。开展地理信息数据获取、处理、应用服务等技术装备建设,实施装备国产化、智能化改造,有效支撑新型基础测绘服务体系建设。进一步提升应急测绘装备和技术实力,增强应急测绘保障服务能力。依托国家、省自然资源领域人才培养工程和科技创新计划,加快培养高层次创新型科技人才和科技创新团队,构建测绘地理信息类科技创新平台。
(1)基于机载激光雷达数据更新地形图等高线、高程点关键技术研究与实验;(2)高分七号卫星立体测图技术研究;(3)遥感影像变化智能监测研究;(4)大地、高程、重力、深度四网融合关键技术研究;(5)测绘地理信息类地方标准制定;(6)兼容北斗三号的北斗卫星导航定位基准站系统建设;(7)基础地理信息资源获取、应用及服务能力装备建设。
(七)全力提升自然资源业务管理支撑能力
明确基础测绘在自然资源管理中的支撑作用,加强基础测绘与自然资源其他管理业务在任务内容、技术规范、工作机制、成果应用等方面紧密衔接,实现与自然资源所有者权益保护、国土空间规划、用途管制、调查监测、确权登记、开发利用、生态修复、耕地保护、地灾防治、矿产资源保护、海洋战略规划、海洋预警监测、海域海岛保护利用、执法督察等业务的动态融合。立足基础测绘在坐标系统、地图表达、遥感影像变化发现、空间信息平台等方面的技术和设施优势,统筹构建包括自然资源空间定位、动态监测、大数据管理应用、标准与质量管控等功能的自然资源管理支撑业务体系,为“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系统治理提供全空间、立体化测绘成果和基础设施支撑。
(八)持续提升测绘地理信息管理能力
推进测绘地理信息领域“放管服”改革,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加强测绘资质及测绘质量管理,切实加强测绘事中事后监管,进一步健全地理信息市场信用体系和监管体系,营造公平、开放、有序的地理信息市场环境。加强国家版图意识宣传教育,强化地图市场监管,落实地图审核,维护国家主权安全。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和指导,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行业稳定发展。加强军民测绘融合发展,在重大项目合作、技术交流创新、军地标准互通、资源共享共建等方面进行深度合作,形成常态联动机制。
五、保障措施
(一)优化政策环境,健全体制机制
加快完善测绘地理信息法律体系,推进测绘地理信息依法行政。进一步完善基础测绘管理、测绘公共服务、测绘地理信息市场监管、测绘信用、测绘成果、测绘质量管理等方面的政策法规,形成更加完善的测绘地理信息法规体系,创造有利于基础测绘事业发展的政策和法制环境。
(二)统筹组织领导,推进规划实施
切实加强对测绘地理信息工作的组织领导,确保重点工程实施权责明晰、协调运转、规范高效。加强省、市、县三级联动,促进区域基础测绘协调发展,各地市结合本地实际发展情况,编制具体落实方案,并严格实施。省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加强对全省基础测绘工作的指导,确保规划目标和任务顺利实施。规划实施中期,对规划执行进度、执行效率等情况进行综合分析评估,适时调节,规划实施期满,对规划实施情况进行全面总结评估。
(三)完善投入机制,保障发展重点
依法将基础测绘所需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算,保障经济社会发展对基础测绘需求。完善经费管理制度,健全经费使用、监管和绩效评估机制,规范经费开支,提高资金使用效益,重点保障现代化测绘基准体系建设、基础地理信息数据获取与更新、基础测绘成果共建共享、应急测绘保障服务体系建设以及重大测绘基础设施建设。发挥市场机制作用,引导社会资本参与基础测绘事业发展,形成多元化投融资格局,加快推动地理信息产业发展。
(四)强化责任监管,做好安全保障
进一步加强地理信息保密检查和保密教育,严格按照国家信息安全有关规定,完善安全生产制度,强化安全生产责任。结合测绘地理信息工作任务实际,强调重点、周密部署,制定安全生产措施,加大安全生产监管力度,加强涉密成果资料的保密安全管理和日常安全检查。加强安全生产设备投入,增强安全生产处置能力,提升安全生产保障水平。依托各类传统媒体和新兴媒体,强化规划宣传报导,开展专项培训工作,加强工作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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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辽宁省自然资源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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