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
由税务机关征收的非税收入有哪些?
《征收教育费附加的暂行规定》(国务院令第448号) 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处理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51号) 《财政票据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70号公布,财政部令第104号修改) 《财政部关于统一地方教育附加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综〔2010〕98号) 国发〔1996〕37号(进一步完善文化经济政策的若干规定) 《大中型水库后期移民扶持基金征收使用管理暂行办法》(财综〔2006〕29号) 《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基金征收管理规定》(总局公告2012年第41号) 《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基金征收使用管理办法》(财综〔2012〕34号) 《全国政府性基金目录清单》(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公告2014年第80号) 《政府非税收入管理办法》(财税〔2016〕33号) 财税〔2016〕12号(政府性基金免征) 财税〔2016〕25号(广告文化事业建设费) 《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扩大18项行政事业性收费免征范围的通知》(财税〔2016〕42号) 财税〔2016〕60号(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文化事业建设费政策及征收管理问题) 财税〔2017〕18号 (取消调整政府性基金),“十三五”期间,各省自主决定免征、停征或减征地方水利建设基金。 《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清理规范一批行政事业性收费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2017〕20号) 《财政部关于将国家重大水利工程建设基金等政府非税收入项目划转税务部门征收的通知》( 财税〔2018〕147号) 总局公告2018年第63号(国家重大水利工程建设基金等政府非税收入项目征管职责划转) 五部门召开联合会议部署社保费和非税收入征管职责划转
《关于税务部门罚没收入等政府非税收入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财税〔2018〕161号) 《关于降低部分政府性基金征收标准的通知》(财税〔2018〕39号) 《关于完善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制度 更好促进残疾人就业的总体方案》(发改价格规〔2019〕2015号) 《财政部关于调整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政策的公告》(财政部公告2019年第98号) 《财政部关于调整部分政府性基金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2019〕46号) 《关于免征易地扶贫搬迁有关政府性基金和行政事业性收费政策的通知》(财税〔2019〕53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部分政府性基金有关征管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24号) 《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免征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的公告》(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公告2020年第11号) 《关于电影等行业税费支持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25号) 《财政部关于水土保持补偿费等四项非税收入划转税务部门征收的通知》( 财税〔2020〕58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水利建设基金等政府非税收入项目征管职责划转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2号) 《关于水土保持补偿费等政府非税收入项目征管职责划转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21号) 《关于民航发展基金等3项政府性基金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2020〕72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2020年第四季度油价调控风险准备金征收标准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1号)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延长部分税收优惠政策执行期限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6号) 税总发〔2021〕14号(2021年“我为纳税人缴费人办实事暨便民办税春风行动”启动) 《财政部关于土地闲置费、城镇垃圾处理费划转税务部门征收的通知》(财税〔2021〕8号) 《关于粤港澳大湾区律师执业考试和全国演出经纪人员 资格认定考试有关考试考务费事项的通知》(财税〔2021〕9号) 《关于调整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基金补贴标准的通知》(财税〔2021〕10号) 国家税务总局等五部门关于土地闲置费 城镇垃圾处理费划转有关征管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 财政部 自然资源部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中国人民银行公告2021年第12号) 《关于将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矿产资源专项收入、海域使用金、无居民海岛使用金四项政府非税收入划转税务部门征收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综〔2021〕1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