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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11个常见纳税调整事项

专题导图
2024-08-27

一、收入类调整项目

01.视同销售收入

政策概述:企业发生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以及将货物、财产、劳务用于捐赠、偿债、赞助、集资、广告、样品、职工福利或者利润分配等用途的,应当视同销售货物、转让财产或者提供劳务。

纳税调整:↑ 调增

填报附表:A105010;A105000

02.不征税收入

政策概述:企业取得的①财政拨款;②依法取得并纳入财政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③国务院规定的其他不征税收入;应从应税总收入中减除。

纳税调整:↓ 调减

填报附表:A105040;A105000


二、扣除类调整项目

03.罚金、罚款和被没收财务的损失

政策概述:罚金、罚款和被没收财物的损失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不得扣除。

纳税调整:↑ 调增

填报附表:A105000

04.税收滞纳金、加收利息

政策概述:税收滞纳金、加收利息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不得扣除。

纳税调整:↑ 调增

填报附表:A105000

05.业务招待费支出

政策概述:企业发生的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业务招待费支出,按照实际发生额的60%扣除,但最高不得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的0.5%!

纳税调整:↑ 调增

填报附表:A105000

06.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

政策概述:企业发生的符合条件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不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15%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准予结转以后纳税年度扣除。

纳税调整:↑ 调增(可结转以后年度)

填报附表:A105060;A105000

例外情况:

1)2011年1月1日-2025年12月31日,对化妆品制造或销售、医药制造、饮料制造(不含酒类制造)企业发生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不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30%的部分,准予扣除;

超过部分,准予结转以后纳税年度扣除;

2)烟草企业的烟草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一律不得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07.赞助支出

政策概述:不符合规定的赞助支出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不得扣除。

纳税调整:↑ 调增

填报附表:A105000

08.捐赠支出

政策概述:企业实际发生的符合条件的公益性捐赠支出,在年度利润总额12%以内的部分,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超过部分准予以后三年内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结转扣除。

纳税调整:↑ 调增(可在三年内结转)

填报附表:A105070;A105000

例外情况:2019年1月1日-2025年12月31日,用于目标脱贫地区的扶贫捐赠支出,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据实扣除;

09.不征税收入用于支出所形成的费用

政策概述:企业的不征税收入用于支出所形成的费用,不得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企业的不征税收入用于支出所形成的资产,其计算的折旧、摊销不得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纳税调整:↑ 调增

填报附表:A105040;A105000


三、资产类调整项目

10.资产折旧摊销

政策概述:

1)企业在2018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新购进的设备、器具,单位价值不超过500万元的,允许一次性计入当期成本费用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2)中小微企业在2022年1月1日-2022年12月31日期间,新购置的设备、器具单位价值在500万元以上的,按照单位价值的一定比例自愿选择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

3)高新技术企业在2022年10月1日-2022年12月31日期间新购置的设备、器具,允许当年一次性全额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并允许在税前实行100%加计扣除。

……

纳税调整:

1)由于税会差异,固定资产折旧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的:↓ 调减

2)已享受税收优惠但会计处理仍扣除的:↑ 调增

填报附表:A105080;A105000

11.资产减值准备金

政策概述:未经核定的准备金支出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不得扣除。

纳税调整:↑ 调增

填报附表:A105000


四、举个栗子

A企业从事电脑零配件生产销售,2022年度取得产品销售收入3500万元,符合不征税收入条件的专项用途财政性资金200万元(本年度未支出),减除成本、费用、税金等支出后,利润总额为120万元。

企业2022年成本费用中,包含税收滞纳金5万元,业务招待费170万元,广告宣传费600万元,符合条件的公益性捐赠支出20万元,计提减值准备金25万元。

按照相关规定,A公司2022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应纳税所得额需要进行以下调整:

因此:A企业当期纳税调整后所得=利润总额120万元-调减 金额(专项用途财政性资金200万元)+调增金额(税收滞纳金5万元+超过限额的业务招待费152.5万元+超过限额的广告宣传费75万元+超过限额的公益性捐赠支出5.6万元+计提准备金25万元)=183.1万元。


来源:财加教育,转自黎解财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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