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举报回复】(39)人社局汤局长、纪委书记等5人被处分!“网络鸡毛信”飞报省纪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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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风”举报一键通收到网友举报,称“
湘阴县人社局副局长公车公款旅游”(举报帖见下图)。我们一起来看看湘阴县纪委的调查情况。
对举报情况调查核实
查
服务大厅要装修改造,汤副局长带队考察
2014年7月,县人社局一、二楼准备装修改造成服务大厅。经局党委安排,由县人社局副局长汤彦带队,和纪委书记王京广、后勤中心主任陈光辉、办公室主任刘明、工作人员白超到澧县考察服务大厅建设情况。
汤彦、王京广、陈光辉、刘明乘坐由白超驾驶的湘F76008公车从湘阴县城出发,于当天中午到达澧县。下午3时,考察组参观了澧县劳动和社会保障暨人力市场服务中心,收集资料并拍照。
查
考察后绕道湘西,开启“公款旅游”
下午4时考察结束后,汤彦一行5人商量后绕道凤凰县旅游,晚上8时许赶至凤凰县吃过晚饭,夜游沱江并住宿凤凰县。第二天上午9时许,汤彦一行驾车前往吉首市矮寨大桥参观,在吉首市吃完中饭后于晚上10时返回湘阴县城。
汤彦一行此次考察及旅游共花费5551元,其中凤凰县晚餐1180元、凤凰县住宿900元、毛巾洗漱用品200元、凤凰县早餐50元、吉首市中餐460元、吉首市足浴680元、凤凰县、吉首市油料费450元、高速通行费341元,共计4261元属旅游费用,应由个人承担。
处理情况
旅游费用公款报销 5人都要受处分!
汤彦、王京广、陈光辉、刘明、白超借到澧县考察之机,绕道到凤凰县、吉首市旅游,旅游费用在局财务报销。汤彦等人已将应由个人承担的旅游费用退缴县纪委,认错态度较好,建议对汤彦、王京广、刘明、白超予以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建议对陈光辉予以行政记过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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