儿子捐“感谢费”,老子领“争资奖”,长沙一局长的奇葩敛财经
“平时工作中我只注重领导的评价,注重平衡周旋各种人际关系,却忽略了筑牢自己思想上的拒腐防线。”这是长沙市雨花区住房保障局原局长汤小辉迟来的忏悔。日前他因违反廉洁纪律、工作纪律被开除党籍;因犯滥用职权罪、受贿罪、高利转贷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非法所得被依法追缴。
“感谢费”转手当赞助费
汤小辉在雨花区工作三十余年,有近二十年身居单位要职,历任雨花区城建投资公司、雨花区交通局、雨花区房产局、雨花区住保局等单位主要负责人。
随着城市的迅速发展,手握大量工程的时任雨花区房屋产权管理局局长汤小辉,成为被人“围猎”和腐蚀的对象,有些不法商人想尽办法往汤小辉那里送“感谢费”、寻求关照。
面对金钱的诱惑,汤小辉内心十分纠结:想收,但知道于纪于法不容;不收,又觉得心有不甘,心中贪念蠢蠢欲动。最终,他挖空心思想出了一个“偷梁换柱”的妙招,将“感谢费”赞助家乡建设,然后再从中抽取所谓的奖励资金,在他的如意算盘里,年迈的父亲成了他借机敛财的工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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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亲从中抽高额“奖励”
2011年1月底,挂靠在该区房产局下的兴雨拆迁公司负责人为感谢关照,送给汤小辉现金10万元,汤小辉收受后把这笔钱捐赠给了宁乡县东湖塘镇泉山村,汤小辉的父亲为此获得5万元“争资奖励”。
2011年下半年,汤小辉违反规定擅自做主,将本属于雨花区房产局完成拆迁工作的收益100万余元完全划归兴雨公司,该公司为表示感谢,将其中的60万元转到他指定的账户。
这次,汤小辉又故伎重演,将这笔钱转给了泉山村,汤小辉的父亲再次获得了“争资奖励”26万元,泉山村4名村委会委员各分得1万元(已受党纪政纪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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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以为“名利双收”
一方面为家乡建设做了“贡献”,风光有面子,另一方面掩人耳目、心安理得地把钱收入囊中,汤小辉为自己这一“双赢”创举而沾沾自喜。
据查,2010年、2011年,汤小辉以为家乡争取“公路建设扶贫款”和“农村公路建设资金”为由,共计收受利害关系人所送80万元,其父亲以“争资奖励”名义从中提取39万元。
此外,汤小辉还打起了高利转贷的主意,他先后通过银行贷款170万元,再以月利率1.5%转借给他人,共非法获利13万余元。
天网恢恢疏而不漏,在审计部门对汤小辉开展离任审计时,兴雨公司的不正常支出金额引起有关部门关注。雨花区纪委顺藤摸瓜、抽丝剥茧,一步步揭开了其违纪事实真相。
(甘艳 傅丹成 肖上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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