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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周风纪】苏部长喝点“小酒”挨处分,陈局长接下“手雷”被降级…湖南节点纠“四风”寸步不让

2017-05-06 三湘风纪

小伙伴们,周末好!

都说最美人间四月天,

可有了五一、端午两节“掺和”,

有人过的并没有想象中那么美!



本周节后一上班,三湘风纪网又陆续通报一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例。事实上,五一前后,从中央纪委到各省市区纪委,有关“四风”问题的通报不断。


从湖南的情况来看,三湘风纪网共通报42起违反八项规定精神案例,85人被处理。其中大办婚丧喜庆16起、滥发津补贴7起、公款吃喝6起、公款旅游6起、违规收送礼品礼金4起、公车私用3起


1

违规办宴跃居榜首


五一节前,省纪委发布了湖南一季度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276起。其中违规配备公务用车最突出,其次为违规发放津补贴、大办婚丧喜庆。



梳理最近通报的这42起典型案例,发现大办婚丧喜庆跃居查处问题数的“第一方阵”。按理说,中央出台了八项规定,省纪委印发了《关于党和国家工作人员操办婚丧喜庆事宜的暂行规定》,这些年,既有苦口婆心教育引导,又有重拳出击大力整饬,可偏有人“软硬不吃”,这不应该啊!


也有一些人认识到,这礼金确实不能收了,但又出现了新花样——

【案例】

两主任同过生日,承包商请K歌


浏阳市招投标办原副主任罗娟在操办40岁生日宴中,邀请了32名亲戚以外人员参与,没有收受礼金。


当晚罗娟继续在某歌厅开两间包房唱歌娱乐。市招投标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主任王建成(与罗娟同一天生日)知晓这一情况后,提出一起安排大家唱歌,费用由其支付,罗娟没有反对。


在唱歌娱乐过程中,某工程承包商李某某通过市招投标办工作人员张磊得知王建成庆生事宜,并主动支付当晚唱歌娱乐费用4490元。


结果,3个人统统挨了处分:罗娟受到行政记大过处分;王建成受到记过处分;张磊因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受到留党察看二年、降低岗位等级处分。

“四风”问题最要警惕花样翻新,礼金不收了,但商人主动来买单,这手段和方式发生了变异,性质同样是违纪。而且,党员干部更要警惕糖衣炮弹的“围猎”,殊不知就是在这一来一往中,最后发现自己已难脱身。


2

单位“福利好”也能惹祸


在涉及公款旅游的通报中,有一个“连带病”是违规发放津补贴,呃,谁叫人家单位“福利好”!


逢年过节旅旅游、发点钱,看似“好人主义”实为“害人主义”。要知道,由俭入奢易,由奢入俭难呐!一旦打开违纪的口子,就怕欲望的小火苗蹭蹭地往上窜。


【案例】

李主席公款旅游、领补贴两不误


2013年11月,郴州市苏仙区政协原副主席李梦玟借考察之机公款旅游;苏仙区治超办于2013年7月至2015年12月,违规发放津补贴165.17万元,其中,李梦玟领取2.71万元,对此,李梦玟负有直接责任和主要领导责任。李梦玟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有些党员干部想不通,认为节假日加班适当发些加班补助,调动大家积极性也在情理之中。还有一些认为自己为群众服务,多劳应多得,领点补贴很正常。


要知道,违规发放津贴是明令禁止的,纪律戒尺必须敬畏,任何福利都应在制度约束与监督下发放,对于打着福利幌子的“腐利”现象,既要追究当事人责任,还要追究主体责任、监督责任。


3

公款吃喝禁而不绝


从通报的这几起公款吃喝案例来看,还伴有公务活动中违规饮酒、违规报销个人费用等问题。

【案例】

苏部长小吃小喝被查处


2016年11月1日,湘潭市岳塘区红旗街道原党工委委员、副主任、武装部长苏新与同事一起用工作餐,苏新消费了1瓶百威啤酒和1包芙蓉王香烟,烟、酒和餐费消费338元,费用在街道财务报销。


2016年11月12日,苏新和同事因公务加班,中午工作用餐消费了啤酒和白酒,酒和餐费共计222元,费用在街道财务报销。


苏新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并退赔相关违规报销费用。

因为公款报销了一包香烟、一瓶啤酒而挨了处分,着实不划算。



中央八项规定实施这些年,大吃大喝得到明显遏制,小吃小喝同样没能逃得过执纪人员的火眼金睛,越往后执纪越严也将成为一种常态。


4

违规礼金就是“手雷”


被红包礼金打开腐败缺口,是大多落马官员的“通病”。这么多鲜活的教训摆在眼前,仍然管不住自己的手,这不是明知故犯吗?


【案例】

地税局陈局长、阳主任收红包礼金被查


2014年,浏阳市地税局稽查局副局长陈琦、信息中心副主任阳长杰,在办理某公司税务稽查过程中,收受该公司法人吴某赠送的红包礼金及香烟,折价后,陈琦实际收受12400元,阳长杰收受4600元。陈琦因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受到留党察看一年、降级处分;阳长杰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审判员接受当事人请吃请玩请拿


王秀峰在担任常德市武陵区法院民一庭审判员期间,多次接受民事纠纷案件当事人请吃,接受黄山旅游一次,收受当事人烟酒、月饼等礼品。王秀峰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行政记大过处分,并调离政法系统,违纪资金全额收缴。


如今违规送礼也玩起了“七十二变”,送购物卡、电子礼品卡、微信红包、支付宝转账……在神不知鬼不觉中完成权力与金钱的交易,这也给执纪带来新的难题。

湘纪周评(12)

勿以错小而纵之


招投标办主任过生日因承包商请K歌挨处分,武装部长公款报销烟酒消费受警告,税务稽查员收受服务对象香烟遭降级,法官因接受当事人吃请而下课。本周通报中似乎全是一地鸡毛。有人也许会不以为然:“多大点事?是不是小题大做?”


古人云:“勿以恶小而为之”,收受烟酒,接受吃请,也许称不上“恶”,轻言之算是“错”,但“恶”往往从“小错”积累而来的,所以湘纪君在此向党员干部进一言:“勿以错小而纵之”。


春秋时,鲁国宰相公仪休嗜好吃鱼,有个诌媚之徒便专拣肥美鲜鱼奉献,谁知公仪休却不收,那人不解:您不是喜欢吃鱼吗,怎么不收?公仪休回答:现在我为宰相,俸薪足够我吃鱼,倘若因收你的鱼而丢了饭碗,今后哪有钱再买鱼吃呢?公仪休拒贿也许只是怕丢官,但他“贪小而失大”的道理却无数次被后人验证。


衡阳市委原书记李亿龙就是如此,他在忏悔书中写道:“官员送礼,开始我也拒收、退还,进而就收多回少,到后来就见怪不怪。”他给自己定的红包标准从几千,到一万,到两万,到最后送来就收。防线一松,一发而不可遏。


“大必起于小,多必起于少”,“千里之堤毁于蚁穴”。有些党员干部认为报销几顿餐费、上班喝了点小酒、开会后顺便游玩游玩……这些都是“小节”。殊不知,一些因贪污腐败而落马的领导干部,大都是从吃别人一顿饭、收别人一些土特产等一些小事开始,从小节不保到大节丧失。


相同一件事,对一般老百姓来说也许是小事,对手握公权者来说则可能是大事。一般老百姓婚丧嫁娶办酒席可能是风俗,而领导干部大操大办则可能是借机敛财;同样是“吃饭送礼”这类小事,发生在老百姓身上是人之常情,发生在税务稽查官、法官和服务对象之间就极有可能徇私枉法。


不重视小事,不拘小节,思想上就会放松警惕,行动上就会放纵自己,像“温水煮蛙”中的青蛙,最终难以自拔,滑入深渊。因此,党员干部一定要在日常小事和生活细节上守住底线,严把“小节”关,不贪小便宜,这样才不会因小失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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咱们下周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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