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局长携前妻一同“揩油”被查!
随着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深入人心,
“公车私用”日渐消弭,
可有人又打起了“私车公养”的歪主意。
从去年12月起,郴州在全市开展了“私车公养”问题专项清理整治工作,截至上月底,共清退“私车公养”问题资金2699万元。我们来看看,郴州是如何出狠招,让“车轮腐败” 无处遁形——
案例回顾
两名一把手“私车公养”被查
去年3月1日,郴州市苏仙区纪委收到匿名举报件,反映白鹿洞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主任黄建军存在“私车公养”问题。5月23日,经区纪委常委会议研究,决定对黄建军予以立案审查。
经查,黄建军以办理项目建设相关手续为由,平均每个月都会拿800元左右的燃油费发票在该中心报账,还以其妻子的身份办理一张加油卡,给其私家车加油充值,分4次每次2000元发票在该中心报账,共计在单位报销本人及其老婆的私车油费19865元。
不仅如此,2013年1月至2016年2月,该中心还报销了其他非公车车辆号牌的加油发票,金额合计35599元;无单位或车辆号牌加油发票,金额合计6930元,黄建军作为该中心主任负有主要领导责任。
2016年12月,黄建军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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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独有偶,唐元松担任临武县住建局局长期间,经常在周末驾驶其司机卢某的私家皇冠车到外地游玩和看风水,安排住建局工作人员黄某办理了一张4000元的油卡给卢某使用,油卡快用完时,又要求黄某办理了一张3万元的油卡,供自己使用。他还要求住建局另一工作人员办理了一张5000元的油卡给其前妻陈某使用,共计3.9万元均在住建局下属单位报账。
唐元松另有其他违纪问题,2017年5月被开除党籍和公职,其涉嫌犯罪问题及线索被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整治行动
清退违纪资金2699万元
郴州市纪委根据监督执纪中查处的典型案例,发现一些单位“车轮腐败”在公车改革后开始变异,由“公车私用”变成“私车公养”。去年12月,市委、市政府出台《郴州市“公车私养”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在全市开展“私车公养”问题专项清理整治工作。
明确整治范围:涉及全市各级党的机关、人大机关、行政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及其所属部门和机构,民主党派机关、群团组织、事业单位。
突出整治重点:重点整治将购置的公务加油卡发至个人保管供私车使用,单位为个人报销或发放燃油补助,个人利用职务之便使用单位公务加油卡为私车加油或将单位公务加油卡变卖套现,单位报销私车维修保养费、装饰费、路桥费、违章罚款等问题。
截至5月31日,全市共清退“私车公养”问题资金2699万元,其中市本级312万元,县市区2387万元。
检查组工作人员通过查看报账凭证、加油IC卡台账对账单排查问题线索。
具体做法
“自查+检查+抽查”
在专项整治行动中,郴州市构建起“自查+检查+抽查”的立体整治体系。
自查
据统计,在自查自纠阶段,全市共清理违纪资金216.28万元,涉及847人。
检查
自查自纠结束后,各县市区开展了一次重点检查,检查结果报市整治办汇总,作为下阶段检查的评估依据和选择对象。
抽查
对自查自纠清理整治工作不彻底、措施不得力、效果不明显的县市区和市直单位,市整治办又抽调16名精干力量,分成4个小组,对安仁、永兴、嘉禾3个县和市交通局、市供销社等8个市直单位进行了第一轮重点监督检查,共追回财政资金184.06万元。目前,该市正进行第二轮抽查,将对发现的问题启动问责,并要求相关单位建章立制。
整治中,郴州市纪委坚持问题导向,推动标本兼治,以一个问题的查处推动一类问题的解决。对查处的典型案件予以点名道姓通报曝光,充分发挥查处一个、警示一批、规范一片的治本效果。
检查组工作人员开展明察暗访。
郴州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李超表示,通过全面清理全市国家公职人员“私车公养”问题,纠治并举,把立规矩、定制度作为整改落实的重要措施,对暴露核实的问题边查边改边建,用制度防范问题,不断巩固整治成效,彻底铲除“车轮腐败”的生存土壤。
【微评】
警惕“私车公养”
成为“车轮腐败”新变种
随着公务用车改革的深入推进,“公车私用”的问题日渐消弭,但一些地方“车轮上的腐败”出现了新变种、穿上新的隐形衣,一些公务人员打着“公务”“公用”之名,大行“私车公养”之实。
“私车公养”看似是占小便宜,实质是部分党员干部心里没有装着纪律,脑袋没有绷紧作风这根弦。“私车公养”实质上就是“以权谋私”的变相腐败,影响恶劣。
加强对“车轮”的有效监督,不仅要对公车使用、费用报销等进行源头管控,还要全方位监督,拓展监督网络、延伸监督链条,注重堵漏洞、填空白、管盲区,让一切公务出行都置于“阳光”中,让“私车公养”行为无处遁形。
(郴州市纪委宣传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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