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举报回复】(58)这3人酒驾被交警“逮着”,网友为何还向纪委举报……
网友举报
(举报截图)
近日,“四风”举报一键通收到网友举报,反映“祁阳县国土局多名工作人员酒驾”却未受到“任何处分”。
湘纪君立即向祁阳县纪委进行了交办,一起来看看调查结果吧。
收到转办函后,祁阳县纪委高度重视,对相关情况进行了调查核实,现将刘勋伟等3人醉驾酒驾调查处理情况回复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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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查情况:酒驾醉驾属实
经调查,网友反映刘勋伟、文海平、袁连民3人酒驾醉驾问题属实。
刘勋伟醉驾案
刘勋伟,中共党员,现系祁阳县国土资源局梅溪镇国土资源站工作人员。
2017年2月27日,刘勋伟因涉嫌危险驾驶罪被祁阳县公安局刑事拘留,2017年3月2日被祁阳县公安局取保候审。2017年3月7日,祁阳县公安局侦查终结,以被告人刘勋伟涉嫌危险驾驶罪向祁阳县人民检察院移送审查起诉。2017年5月26日,祁阳县人民法院作出刑事判决:刘勋伟犯危险驾驶罪,免予刑事处罚。
文海平醉驾案
文海平,中共党员,2002年至今在祁阳县国土资源局矿产事务所工作。
2017年3月27日,文海平因涉嫌危险驾驶罪被祁阳县公安局刑事拘留,2017年3月30日被祁阳县公安局取保候审。 2017年4月11日,祁阳县公安局侦查终结,以被告人文海平涉嫌危险驾驶罪向祁阳县人民检察院移送审查起诉。2017年6月20日,祁阳县人民法院作出刑事判决:文海平犯危险驾驶罪,免予刑事处罚。
袁连民酒驾案
袁连民,中共党员,2010年至今在祁阳县国土资源局国土执法监察大队工作。
2016年12月15日,袁连民酒后驾车被祁阳县交警大队现场查获。2017年5月19日,袁连民又因酒后驾车被祁阳县交警大队现场查获。2017年5月20日,祁阳县公安局对袁连民2次酒后驾车的行为作出合并执行行政拘留6日的处罚决定。
法院判决前,县纪委在得知刘勋伟等3人的问题线索后,按干部管理权限,于4月17日将刘勋伟、袁连民的问题线索移送县国土资源局纪检组调查处理,5月24日将文海平的问题线索移送县国土资源局纪检组调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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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理情况:3人被立案审查
6月23日,县国土资源局纪检组对刘勋伟、袁连民、文海平严重违纪问题予以立案审查。
8月17日,县国土资源局将刘勋伟、袁连民、文海平违纪案移送县纪委案件审理室审理,目前,案件正在审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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