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潭市纪委书记公开“露底”,有些人要坐不住了……
编者按:当前,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掀起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的热潮。不松劲、不停步、再出发,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即日起,三湘风纪刊发部分市州纪委书记、派驻纪检组长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署名文章,敬请关注。
坚定不移推进巡察向纵深发展
胡卫兵
湘潭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
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指出,深化政治巡视,坚持发现问题、形成震慑不动摇,建立巡视巡察上下联动的监督网。这是对政治巡察的再动员、再部署,为进一步做好巡视巡察工作指明了方向、提供了遵循。
壹
去年以来,湘潭坚定“四个意识”,坚持对标看齐,已经开展四轮巡察,完成了对53个党组织的巡察,总体来看,开局良好,成效初显。
11月1日,市委巡察业务培训班开班。
第一,政治巡察的“探照灯”作用更加鲜明。
我们坚持把政治巡察要求贯穿巡察监督全过程,把党内监督的“显微镜”聚焦再聚焦。一是在定位上更加聚焦。始终紧扣党的领导这个根本,通过巡察移交的问题线索,共查处违反政治纪律的案件24起。二是内容上持续深化。把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行政审批权、行政执法权、干部人事权和资金资源分配权等方面的重点问题、重点人、重点事作为巡察工作的重中之重。比如在群众反映强烈、落实中央环保督察工作落实不力问题上,一次性就处理问责了58名干部。三是在方法上及时跟进。不断扩展巡察外延,从最初的4个组巡察4个单位扩展到目前6个组巡察12个单位。把巡察内涵向纵深推进,采取“一托二”的方式,巡察的触角延伸到了乡镇;开展派驻交通局纪检组内部巡察,把巡察向派驻纪检组延伸、向行业系统延伸。
第二,发现问题、形成震慑的“利剑”作用更加鲜明。
我们按照中央要求,牢牢把握巡察就是要发现问题、形成震慑这个关键,着力构建巡察利剑时刻高悬的震慑新常态。一是典型案件和典型问题查办的警示作用凸显。比如,我们针对巡察发现的乱发津补贴等普遍性问题进行全面清理,五年来,累计清退近8000万元,在全市各级党员干部和社会上引起非常强烈的反响。二是基层腐败问题得到重拳打击。强化“互联网+监督”,坚决整治“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今年来全市共查处问题172件,给予党政纪处分92人,追缴资金200多万元。三是一批重大廉政风险点得到及时发现。先后发现了重点工程建设领域违规招标投标、分包转包、资质挂靠,专项资金管理松懈、资金分配凭关系、靠人情,扶贫惠农资金挤占截留、挪用套用、弄虚作假,少数单位顶风违纪、收受红包礼金等问题。
第三,深化巡察成果运用的作用更加鲜明。
我们坚持把巡察作为打通党内监督“最后一公里”的重要举措,“吃干榨尽”巡察成果这个宝库。一是推动问题整改。今年来市级巡察发现重点问题616个,县级巡察发现重点问题534个,所以问题都原原本本、一针见血地反馈给被巡察党组织,做到了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二是强化线索处置。运用“四种形态”,对问题线索科学分类、及时移交,截至目前共通过问题线索处理党员83名,其中组织处理30人,包含处级干部25名;立案查处53人,其中县处级干部25人。三是研究治本之策。截止目前,市委巡察组向市委、市政府提交选人用人、项目建设、财务资金等专题报告16件。我们对共性和倾向性问题,加强归纳提炼,推动被巡察党组织和相关部门加强监管、堵塞漏洞、完善制度。
岳塘区委巡察组在驻地查阅被巡察单位的有关资料和档案。
贰
下一步,我们将以十九大精神为指引,不断深化政治巡察,开展作风问题和扶贫领域专项巡察、“机动式”巡察和县市区交叉巡察,推动全面从严治党的触角延伸到“神经末梢”。重点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第一,针对作风建设开展巡察监督。
始终坚持政治巡察定位,全面对标中央和省委巡视工作,进一步把握市县巡察规律,将全面从严治党的触角延伸到“神经末梢”。把检查政治建设情况摆在首位,对党的十九大精神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情况开展巡察监督,确保被巡察对象在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政治道路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把党管意识形态工作作为巡察重点,结合湘潭作为毛主席家乡的资源优势,传承红色基因,抓好对“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落实情况的巡察监督,确保被巡察对象真正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确保党始终成为坚强的领导核心。以永远在路上的恒心,突出作风建设巡察监督,确保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市委九项规定一以贯之,督促党员干部不浮躁、不浮夸,求真务实、埋头苦干。
第二,探索开展专项巡察、县市区交叉巡察。
按照十九大报告“建立巡视巡察上下联动的监督网”的要求,在完善上下联动的工作机制、方式方法、制度保障等方面下功夫,确保“全覆盖”落到实处。根据省委巡视工作规划,科学谋划湘潭巡察工作,明确巡察的时间表、路线图,圆满完成一届任期全覆盖任务。创新巡察的方式方法,在已开展常规巡察和“机动式”巡察的基础上,探索开展专项巡察、县市区交叉巡察,计划在11月下旬启动的第四轮巡察中,对湘潭县、湘乡市、韶山市、雨湖区开展交叉式巡察。不断把巡察向纵深推进,总结我市交通系统内部巡察的经验,逐步在全市各派驻纪检组推开行业系统内部巡察。
第三,加大“微腐败”整治力度。
吃透弄懂十九大精神,贯彻落实新《巡视条例》要求,重点抓好几个方面:按照十九大报告关于“在市县党委建立巡察制度,加大整治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力度”的要求,开展扶贫领域专项巡察,突出惠农政策、扶贫资金监督,围绕权力找风险、围绕风险找问题、围绕问题找线索,及时发现和纠正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跑偏走样、效果层层递减等问题。按照省委、省纪委的部署,突出对领导干部利用职权或职务影响在金融活动中谋取私利、国家公职人员违规参与涉砂涉矿等经营性活动的情况的巡察监督,发现问题、督促整改、移交线索。坚持打铁必须自身硬,抓好巡察队伍培训,通过市内学、省内学及向先进地区学,进一步提高巡察工作水平。坚持标本兼治,对巡察发现的共性问题综合归纳,指出“病症”、剖析“病害”、揭示“病因”,以深挖细查祛除病根,以扎紧制度笼子堵塞漏洞,努力把党员队伍建设得更加坚强、更加纯洁、更加先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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