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举报回复】(67)发放“特殊津贴”遭举报,纪委介入调查……
网友举报
“四风”举报一键通近日收到网友举报,称怀化“洪江区史志档案局一直用单位门面费违规发放档案津贴,按每人每月应发工资的10%发放”,且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影响恶劣。
湘纪君立即向洪江区纪工委进行了交办,一起来看看调查处理结果——
一
调查情况
经查,举报人反映的区史志档案局违规发放档案津贴的问题反映属实。
超人员范围发放档案津贴
2000年3月21日,湖南省人事厅和湖南省档案局联合下发《关于我省接触有毒有害物质、气体的专职档案管理人员执行保健津贴问题的通知》明确规定:“执行保健津贴的人员范围,限于县以上各级国家综合档案馆专职从事档案资料的保管、保护、整理、利用、编研、缩微等工作的专业人员(从事行政、后勤管理的人员除外)。”并规定发放标准为:“专职档案管理人员的保健津贴按照工资构成的10%发放。”2004年4月23日,省委办公厅印发《中共湖南省委办公厅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新时期档案工作的意见》。而2014年9月5日,省委办公厅和省人民政府下发《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档案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明确废止了2004年印发的《意见》。
洪江区史志档案局对包括档案局所有工作人员发放档案津贴,明显违反文件精神,属于超人员范围发放。自2013年1月至2017年10月,共计发放档案津贴145316元。经查实,超人员范围发放的金额为105988元。
02
违规收取费用
经查,还发现了区史志档案局存在违规收取费用的问题。违规收取的费用为两项,分别是档案用品销售收费和档案竞赛参赛费。其中档案用品收费,自2013年至2017年共计83812.2元;档案参赛费自2013至2015年共计收取81600元。经核实区史志档案局账目,两项收费该局实际收益为24286元。
此外,关于举报人反映的区史志档案局违规用门面租金发放档案津贴和副局长袁立晖为违规发放津贴的始作俑者的问题,经查不属实。
二
处理情况
1
3位局长挨板子
对于区史志档案局存在违规发放档案津贴和违规收费的问题,时任档案局局长李超同志要承担主要领导责任。鉴于该问题有一定的历史连续性,区纪工委对其予以诫勉谈话处理;对副局长袁立晖和原任局长付俊波两位同志予以约谈。
2
违规费用被追缴
按照上级文件的规定,对违规超范围发放的档案津贴105988元(自2014年10月开始)予以追缴,上缴国库;对违规收取的费用,对其实际收益部分24286元予以追缴,上缴国库。
3
对问题进行整改
责成区史志档案局对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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