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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局原纪检组长坐收利息上千万……公职人员违规放贷,是理财还是敛财?

湘纪君 三湘风纪 2020-12-21

小伙伴们,周末好!本周,三湘风纪网通报了几起国家公职人员违规放贷的典型案件。通报显示,邵阳市纪委驻市公安局纪检组组长朱甲云,在2007年至2018年期间,利用职务之便违规在多名私营业主处放贷收取高息,累计获利1343万余元。这位因阻挠公安人员执法而落马的执法者再次成为“网红”。 近期这类通报案件,还涉及司法机关、公安、规划等权力部门多名领导干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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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公职人员,且不论其用来放贷的本金是否合法,仅其高额利息收入就超过其工资收入的十几倍,足以让人大跌眼镜。

仔细审视,这些案例中并没有什么新招,违规放贷其实一直是一股在地下悄悄涌动的“腐败浊流”。今年来,张家界、益阳、株洲、岳阳等地纪委监委先后查处一批公职人员违规放贷的案件,省纪委监委也发布过典型案件通报。从查处情况来看,他们违规放贷的历程都经年累月,长则十几年。

这些人的“生财之道”,具有一定的隐蔽性。看起来似乎是普通的民间借贷,正如他们自己面对监察机关调查时的辩称,是朋友间正常的资金拆借,既为朋友解燃眉之急,也为自己“合法理财”。

但是稍稍拆解一下这些人的套路,就能发现他们是如何“借鸡生蛋”的。

有的利用司法公器放贷,强行收取高息。如攸县人民法院法官杨曼生在任联星法庭庭长、执行局局长期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或影响力,分别向执行案件当事人累计放贷1532万元,共获得利息285.47万元。这种属于强取豪夺。有的将钱放贷给管理服务对象,变相收受好处。如邵阳市规划局原局长金晚球利用职务便利,为私营业主在承揽工程等方面谋取利益,以放贷收取利息为名收取两人137万余元。这种属于变相索贿。有的则是与黑恶势力勾结,大肆放贷敛财。去年查办的文烈宏等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案中,文烈宏等人常常通过非法高利放贷来危害社会,其中就有领导干部把钱放在文烈宏那里吃高息,为他充当“保护伞”。这种属于同流合污。纵观这类案件,其共同特点在于:以明显高于银行利率标准放贷,对象多是私营业主或管理服务对象。放贷的一方,都是手握权力的公职人员,受贷的一方要么是受制于他,要么是有求于他。多是放贷者通过高息来索贿,当然其中也不排除少数受贷者通过高息主动行贿来贴脸。

借出一只鸡,要回的是几十只鸡的蛋。显而易见,无论是名“借”实“索”,还是名“贷”实“贿”,这种违规放贷,背后都是公权的滥用,暗藏的是权钱交易。是合法还是非法,是理财还是敛财?明眼人一看便知。随着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反腐败正不断扫除盲区和死角。根治公职人员违规放贷行为,首先是整顿金融秩序,规范民间借贷,其次是割断权钱纽带,规范权力运行。纪检监察机关已经开始从明确边界入手,从制度上堵塞漏洞,强化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机制,加强金融市场反腐败体制机制创新和制度保障。我省多地已着手对国家公职人员违规借贷获利问题进行专项清理,明确严禁国家公职人员与管理服务对象发生借贷关系以获取大额回报,可谓制度的笼子越扎越紧。

在本周启动的十一届省委第七轮巡视中,违规放贷问题也将列为重点内容。同时纪检监察机关也会将国家公职人员违规放贷作为审查调查重点,尤其是对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的,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彻底斩断国家公职人员与黑恶势力的利益链条。

唯有如此,才能从源头上截断“违规放贷”这股浊流。(郑亚邦 龙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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