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郴州这张“首违不罚”通知单的背后……

三湘风纪 2022-06-17

郴州:“首违不罚”通知单背后的巡察整改合力

  近日,郴州市苏仙区交通运输局执法人员来到位于坳上镇的瑞祥石化公司,将全市交通运输系统首张“首违不罚”通知单交到该公司总经理雷云远手中,并责令其尽快整改。“‘首违不罚’既让我学到法律法规,也避免了经济损失,更是让我们企业感受到执法的力度和温度。”接过通知单,长期在石化领域的雷云远颇有感触。

  不久前,祥瑞石化在实施办公楼改扩建中,因清运土方时泥土洒落路面造成轻微污染。以往遇到这种情况,企业将面临五千元以下的罚款。而这次,执法人员为营造良好营商环境,采取包容审慎态度,按照郴州市最新出台的轻微违法“首违不罚”要求作出了不予处罚的决定。

  交通运输领域轻微违法“首违不罚”制度得以迅速出台并执行,得益于巡察整改强力推动。今年4月,市委巡察组在对市交通运输局开展优化营商环境专项巡察反馈存在“有的部门在执法过程中存在同案不同罚,执法标准不一,以罚代管的情况”。

  但是,在起初的整改工作中,存在“文字整改”等形式主义问题,部分问题整改效果不明显。为此,市委巡察办、市委巡察组、市纪委监委监督检查室、派驻纪检监察组、市交通运输局党组迅速联动,敦促整改工作落实落细。“我们并约谈了市交通运输局有关负责同志。”驻市交通运输局纪检监察组组长刘家武说。

  随后市交通运输局针对“执法不规范”的问题,加强制度建设,规范执法人员培训,并详细制定“首违免罚”清单,建立了“首违不罚学习室”。市交通运输局副局长段小兵表示,“首违免罚”不仅让车主等执法对象感受到法律的温度,也让执法者更重视法律教育和集中精力处理严重执法案件,提高案件质量。

  “在这场巡察整改中,充分了体现了‘五方联动’机制的效果。”市委巡察办负责人表示。为有效破除巡察整改中避重就轻、避实就虚、大事化小、小事化了等“形式主义”,以及整改不力、虚假整改等现象,郴州市委巡察办、市委巡察组同市纪委监委监督检查室、派驻纪检监察组、被巡察单位党组等“五方”构建整改联动机制,通过整改方案联合会审,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联系参加,整改清单联名定责,整改日常监督联动督查,整改销号联席“对账”,整改不力联手惩治,使巡察整改工作形成闭环管理,有效推动整改工作的落实,提升整改质效。 (郴州市纪委监委 陈庆林)

编辑:方可

校对:尹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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