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怀化向公职人员违规借贷“亮剑”
5月23日,怀化市纪委监委公开通报了怀化市鹤城区委原常委、政法委原书记彭永杰违规借贷谋利问题。通报显示,2005年至2018年彭永杰多次向某私营企业主出借340万元,获取利息213.4万元和合同价647万余元的商铺5间。
“公职人员通过民间借贷等金融活动获取大额回报,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构成违纪违法。”怀化市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介绍,在近年查处的公职人员违纪违法案件中,发现存在违规借贷谋利问题的不在少数。
今年2月,怀化市纪委监委对公职人员违规借贷牟利问题专项整治作出部署,出台工作方案,明确时间节点,整治公职人员在党的十八大以后、重点是党的十九大以后,发生或延续的以本人、亲属或他人名义实施的向管理服务对象等出借资金获取利益,可能影响公务执行的;利用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以无息、低息向管理和服务对象借款或将借款转借他人获取利益等8类借贷行为。
目前,怀化已完成公职人员自查11万余人,公开通报典型案例2起。从5月下旬起,怀化市纪委监委牵头对自查情况开展抽查核实,对市管干部核查全覆盖,其他干部按50%的比例抽查,对发现的问题快查严处形成震慑。同时,联合多部门对党的十九大以来涉及公职人员违规借贷问题线索、信访举报和司法诉讼案件等进行“大起底”,对6件线索挂牌督办、快查快结。
怀化市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对如实报告并积极整改的可从轻处理,对自查弄虚作假的严肃问责;对专项治理后不收敛不收手、顶风违纪的从严从重处理,属领导干部的一律按规定先免职再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供稿:怀化市纪委监委 米承实 郑时俊
编辑:方可 王城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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