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看原文
其他

工程竣工,村支书悄悄给自己发了笔“工资”……

三湘风纪 2023-02-08

【卫士手记】“误工费”背后的猫腻

 “我认为自己在跑工程项目上耗费了精力,拿点误工费理所当然,没想到犯了错……”近日,新田县门楼下瑶族乡坳背村原村支书赵某,领到了县纪委监委的一纸处分决定书。赵某没想到,自己侵占项目款的违纪行为被“揪”了出来。

时间回溯到2013年,当时坳背村尚未通自来水。为解决饮用水问题,坳背村一组的13户村民在组长的带领下,集资3万元,修建了两座水池,供本组村民使用。

此时,国家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政策正在实施,坳背村村主任张某灵机一动,何不以村委的名义向县水利局申请修建农村饮用水安全工程,让坳背村全村都享受到国家政策的实惠?

村支两委决定,由时任村支书赵某负责向县水利局递交坳背村修建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的报告,该项目涵盖了坳背村4个小组的供水范围。2014年4月,赵某代表坳背村与县水利局签订《门楼下坳背村供水工程施工合同》,在履行完相关程序后,工程正式开工。

申请报告虽然交了,后续工作千头万绪,赵某忙前忙后。工程完工后,新田县水利局通过相关程序按计划拟拨付给门楼下瑶族乡坳背村供水工程项目资金214614.54元,但实际拨付到位171691.63元,剩余金额作为质保金暂末拨付。

“村里能通上自来水,基本上是我一人跑上跑下,拿点‘误工费’是应该的。”钱到村集体账户后,赵某打起了“小算盘”,决定自己给自己发一笔“工资”。

2015年3月29日,赵某开现金支票从村账户中取出了17万余元项目款,在支付完材料费、税款、村民集资款等开支共计136691.63元后,将剩下的3.5万元作为误工费装进了自己的腰包。

“这些钱都花在日常开销上了。”赵某本以为能心安理得地花掉这笔所谓的“误工费”。岂料,举报随之而来。2021年11月3日,新田县纪委监委对赵某违纪问题进行立案审查。随着调查的深入,还发现赵某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截留本应发放到户的坳背村2013年度、2014年度公益林补偿资金16254.5元,用于个人日常开支。

因违反廉洁纪律,2022年9月30日,新田县纪委监委给予赵某留党察看两年的处分。调查期间,赵某主动将3.5万元项目资金退缴至新田县纪委监委。同时,16254.6元公益林补偿金也如数退还给村集体账户,补发到村民手中。

“截留侵吞、任性妄为……”赵某案折射出部分农村党员干部纪法意识、廉洁意识淡薄。如何进一步抓好新形势下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

案件查实以后,新田县纪委监委从警示教育抓起,把廉政教育课堂搬到村(社区)门口。县纪委监委主要领导带头,委机关班子成员、乡镇(街道)纪(工)委书记下沉到乡镇、村(社区)开展廉洁教育、上廉政党课,并结合近两年全县村级“三资”管理、微腐败典型案例等,讲解农村基层财务管理、“小微权力”清单内容及监督重点,预防吃拿卡要等行为。

新田县纪委监委还紧盯侵占集体资产、挪用集体资金、破坏集体资源等问题,对重点村(社区)实施提级监督,期间,共查处农村集体“三资”方面违纪行为11起,诫勉8人。此外,进一步加强对涉农整合资金项目专项监督,着力推动行业监管部门规范项目建设,持续发挥效益,保证涉农资金、惠民资金精准、安全、高效使用,查处涉及乡村振兴项目违纪行为10个,处理处分2人,组织处理10人。

供稿:新田县纪委监委 何星辉

编辑:龙源 王城长

校对:方可

更多精彩 为您推荐宿舍装上空调、食堂焕然一新……巡视整改后,这所高校变了样
以铁的纪律保证党的二十大精神在三湘大地落地生根

您可能也对以下帖子感兴趣

文章有问题?点此查看未经处理的缓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