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前介入挖出龙晓华通风报信细节……解读湖南纪检监察“审理之为”
敢于说“不” 善于说“行”
解读湖南纪检监察“审理之为”2月18日,农历新年上班第一天,湖南省纪委监委案件审理室组织全体干部开展新修订的党纪处分条例专题学习。质量是案件永恒的生命线,过去一年,省纪委监委致力于案件审理工作高质量发展,坚持守正创新、系统施治,切实维护纪法严肃性、权威性,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
政治之审
“因自身存在涉矿腐败问题,落实党中央部署要求打折扣、搞变通……”这是湘西州委原副书记、州人民政府原州长龙晓华违纪违法事实材料中违反政治纪律的一段表述,看似简单平常,得来却殊为不易。
政治之审重在精准,亦难在精准,对违反政治纪律的认定必须做到见人见事见证据。提前介入龙晓华案件后,审理干部发现龙晓华违反政治纪律的事实部分还比较笼统。
审理干部与办案人员共同研判龙晓华案件,多次仔细阅卷。涉案的某企业主笔录反映,龙晓华曾陪同中央环保督察组到该企业检查,这一细节引起了审理干部注意。沿着这个细节,通过对龙晓华开展抽丝剥茧、层层深入的谈话,审理干部发现其中有疑点,遂向专案组开具补证清单。经过补证,这场貌似正常的环保督察背后原来大有文章。
经查,在面对中央环保督察时,龙晓华通风报信,提前向涉检企业主透露督察信息,还刻意规划线路,让检查组绕开重污染车间。2018年至2021年,龙晓华多次对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敷衍塞责,严重违反政治纪律。至此,龙晓华违反政治纪律的事实和证据得到了进一步完善和巩固。查处龙晓华政治问题和经济问题相交织的腐败案,是审理干部与办案干部协同作战的一次成功实践。
一些党员领导干部在政治上出问题,有的甚至比腐败问题更严重。省纪委监委审理室将“政治之审”根本要求贯穿工作全过程,2023年审结省管干部案件68件,始终把握案件审理的政治属性,推动政治监督具体化、精准化、常态化:
常德市委原书记王群案中,王群面对全域融资政策执行一片混乱不敢较真碰硬,省纪委监委深查细究,查处其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力等问题;
湘潭市委原书记曹炯芳案,省纪委监委践行“两个维护”,严格审核把关,完善证据体系,在查处其违反政治纪律同时,进一步锁定涉嫌滥用职权犯罪问题;
某国有企业原党委书记案,省纪委监委聚焦其钻营投机结交政治骗子被骗等问题,坚持从政治上审,以典型案件督促党员干部自觉坚持党的领导……
力透“纸”背
持之以“衡”
案件审理“审”什么?有个形象比方:审理部门好比纪委内部的“法院”,为案件质量把关。
2023年5月一天,一名受处分干部来到省纪委监委申诉,称受到不公待遇,想讨一个“说法”。受理申诉的干部开诚布公,针对问题逐一答疑解惑,既保障申诉人合法权益,又维护纪法权威。
离开时,这名干部口服心服,深有感触地说:“如果当地纪委能这样开诚布公地和我谈一次,我就不会来这里了。”
审理干部怀有说“不”的勇气,也有成于“行”的担当。针对“受贿行贿一起查”的难点重点,审理室区分把握不同情形,突出5个方面重点,科学提出处理建议;向全省发出《关于精准认定单位行贿工作提示》,明确关键要件和取证要点,完善行贿人员信息库,这份提示操作性强,赢得审查调查干部肯定。
有涉案人向省纪委监委申诉,涉案财物在某地被扣押未返还。受理申诉的干部审慎复查,保障了涉案人的合法权益,因此受到点赞。
点赞看似是对申诉工作的肯定,同时也反映个别案件办理的质量还有进一步提升的空间。2023年7月,全省纪检监察系统“案件质量提升年”活动全面铺开,以案件质量问题专项整治为重点,从进一步规范办案程序、统一文书格式等基础工作做起,大到推动查审双方、监检法三方构建案件质量共同体等,逐项明确提升目标:
以执纪执法标准不统一问题为例,针对部分地区党员干部借贷收息违纪多发等问题,制定定性及取证建议,发布典型指导案例,明确执纪执法标准,平衡各地量纪尺度。
持之以“衡”,更要持之以恒。省纪委监委启动5年一轮常态化查评,通过实地调研、随机阅卷等,倒逼案件质量提升。怀化市纪委监委推出案件质量大评查系列举措,龙山县实行乡镇纪检监察干部到县纪委监委审理室跟班轮训机制,湘潭县对重要案件提级审理,衡东县开展被问责人员回访,各地努力彰显审理之为,共同提升办案质量。
星光不负赶路人。过去一年,省纪委监委审理室案件审结质效在全国排名靠前,10余篇文章在不同平台发表,4篇文章获奖,干部张华获得“全省纪检监察系统先进工作者”“全省扫黑除恶先进工作者”称号。
编辑:王城长
校对:尹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