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
10月2日申请返校(入学报到)条件提示
为方便各学院辅导员把控老生返校、新生入学要求,自10月1日起每天根据“健康四川官微”、“健康成都官微”及“四川省疫情防控重点地区”提示,对老生返校、新生入学的疫情防控条件进行特别提示。
一、10月2日仍在需要集中隔离或居家观察市域旅居的学生,在10月9日前不能申请返校或入学报到
二、省外重点区域返校 (入学报到)条件
(一)10月2日已抵达成都未完成7天集中隔离的,在10月9日前不能申请返校或入学报到。
包含区域:西藏自治区;新疆乌鲁木齐市、巴音郭勒州、伊犁州、吐鲁番市;青海省海西州、玉树州;宁夏回族自治区
(二) 10月2日已抵达成都未完成5天居家隔离的(不具备居家条件或不接受同住人员共同实施隔离管控的,实施5天集中隔离,未完成5天居家隔离的,补齐5天居家隔离),在10月9日前不能申请返校或入学报到。
包含区域:云南昆明市;贵州省贵阳市、毕节市
(三)10月2日已抵达成都未完成3天居家隔离的(不具备居家条件或不接受同住人员共同实施隔离管控的,实施3天集中隔离),在10月9日前不能申请返校或入学报到。
包含区域:天津市河东区、河西区、南开区、东丽区、西青区、津南区、北辰区、和平区、滨海新区、红桥区;新疆除乌鲁木齐市、巴音郭楞州、伊犁州、吐鲁番市以外的地区;青海省除海西州、玉树州以外的地区。
三、省内跨市州流动人员要求
10月2日已抵达成都未完成5天居家隔离的(9月26日以来,抵达各市州未完成5天居家隔离的,补齐5天居家隔离),在10月9日前不能申请返校或入学报到。
包含区域:绵阳市、眉山市
往期精彩回顾
文字来源|党委学生工作部
图文排版|陈盈
责任编辑|甯枭情 李林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