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对的,你是错的,下地狱去吧!
以下文章来源于社科同文馆 ,作者李文庭 译
作者伯纳德·刘易斯(Bernard Lewis),英文标题为"I'm Right, You're Wrong, Go To Hell",副标题为宗教及文明的相遇(Religions and the meeting of civilization),原文发表于2003年5月《大西洋月刊》。
李文庭 译;宋宗澳 校。
转自公众号【社科同文馆】,已获授权。
“我是对的,你是错的,下地狱去吧!”
——宗教及文明的相遇
长久以来,在现代西方世界,以民族/国籍(nationality)来定义自我已经成为我们通行的惯例,并用其他的认同(identities)和忠诚(allegiances)——宗教、政治等——来把更大更重要的整体划分为更小的单位。9·11以及其后的事件让我们意识到另一种观念:一种宗教被细分为多个民族/国家,而不是一个民族/国家被细分为多种宗教;这种观念已经促使我们其中的一些人以一些陌生的方式来思考我们自身以及我们与他人的关系。对抗一支自称为伊斯兰的力量,已经给“文明的冲突”这一主题赋予了一种全新的、实际上紧要的现实意义。
曾经,人类的普遍假设是,“文明”(civilizations)指的就是我们自身的生活,而其他民族的则是未开化的(uncivilized)。据我们所知,这是曾经那些伟大文明——如中国、印度、希腊、罗马、波斯和古代中东——所共有的观点。直到晚近时期,才出现这种认为存在着不同文明的观点;这些文明相遇并互相影响,更有趣的是,每种文明都有它的生命历程(life-span): 出生,成长,成熟,衰落和消亡。后面这种观念或许可以追溯到中世纪阿拉伯历史学家伊本·赫勒敦(Ibn Khaldun,1332-1406),他所提到的也正是这些术语,——尽管他所探讨的不是文明,而是国家(states),或者是政权(regimes)。直到20世纪,这种观念才真正应用于文明。
第一个建立这种关联的作家是德国历史学家奥斯瓦尔德·斯宾格勒(Oswald Spengler)。也许,由于受到了一战的恐怖和德意志帝国战败的影响,他环顾四周,看到了文明的衰落。基于这种观察上,他建立了一种哲学,并采用“西方的没落”(Der Untergang des Abendlandes)这个词汇来描述。以此为标题的两卷本著作是在1918年和1922年出版的。在书中,他讨论了不同的文明如何相遇、互动、兴盛、衰落和凋亡。他的研究进路被阿诺德·汤因比(Arnold Toynbee)精心阐述,后者提出了一份诸种文明的愿望清单(wish list),当然也是一份黑名单(hit list)。最近,哈佛大学的塞缪尔·亨廷顿认为,文明的冲突——而不是国家或政府的冲突——已经成为国际关系的基本力量。我想,我们大多数人都会同意,我们其中的一些人确实说过,文明的冲突是现代国际关系的一个重要方面,尽管我们其中的许多人可能并不想——像一些人所做的那样——走得太远:暗示文明有其自身的外交政策和结成联盟。
档案:《睁眼看世界》(2001年12月《大西洋月刊》)
塞缪尔•亨廷顿是一个温文尔雅的人,他尖锐的观点——如关于伊斯兰和西方的冲突,军队在自由社会中的角色,以及区分国家实力/影响力的因素——已被证明具有预见性(prescient),虽然也一直存有争议。——罗伯特 D. 卡普兰(Robert D. Kaplan)
凯末尔
人类历史上有许多不同的文明,而且有几个还仍然存在,虽然并非所有的文明都有相同的条件。后来被称为阿塔图尔克(Atatürk,意为“土耳其之父”)的穆斯塔法·凯末尔(Mustafa Kemal)在一些发言中论述了文明的相关条件,他敦促新成立的土耳其共和国人民走向现代化。他以军人的直接和简洁提出了这一问题。他说,人们谈到这种文明和那种文明,以及文明之间的相互作用和影响;但是,只有一种文明充满活力,状态良好,并且是进步的。这就是他所说的现代化, 也即是“我们时代的”文明。他说,所有的其他文明都是垂死的或者已死的;土耳其的选择就是,要么加入那个文明,要么成为濒于死亡的世界的一部分。当然,那一种文明就是西方。
只有两种文明是由宗教所界定的。其他文明也有宗教,但它们主要是由地区和民族来确定。佛教是一种重要的宗教力量,也是第一个试图向全人类传递普世启示的宗教。古代中东地区有一些佛教活动的证据,暗示了佛教有可能影响过犹太教——因而,影响着基督教的兴起。但是,佛教在数百年来并没有显著的扩张,而它所繁荣发展的国家在南亚、东南亚和东亚地区;就像其邻国一样,这些国家被文化而不是信仰所界定。除了共产主义这一短暂而存疑(problematic)的例外,其他文明都缺乏意识形态能力,而且在很大程度上甚至是缺乏无限扩张的渴望。
基督教和伊斯兰教是界定文明的两种宗教,它们有许多共同之处,也有一些不同之处。在英语和基督教世界其他语言中,我们有两个词,“基督教”(Christianity)和“基督教世界”(Christendom)。基督教是一种宗教,一种带有特定教会机构的信仰和崇拜的体系;基督教世界是一个包括非基督教(non-Christian)甚至反基督教(anti-Christian)元素的文明。回想一下希特勒和纳粹,他们是基督教世界的产物,但很难说他们是基督教的产物。当我们谈到伊斯兰时,我们用同一个词来表示宗教和文明,这就有可能导致误解。已故的马歇尔•霍奇森(Marshall Hodgson)是芝加哥大学的一位著名伊斯兰教历史学家。我认为,他是第一个提醒我们注意这个问题的人,他创造了“伊斯兰世界”(Islamdom)这个词。不幸的是,这个词很难发音,而且没有流行起来,所以混乱仍然存在。(在土耳其语中,就没有这种混淆,因为“伊斯兰”(Islam)是指文明,而“伊斯兰教”(Islamiyet)则特指宗教。)
举个例子,当我们谈论文明的历史时, “伊斯兰艺术”,意指在穆斯林国家产生的艺术,而不仅仅是宗教艺术;而“基督教艺术”一词则是指宗教或神圣(votive)的艺术、教堂以及宗教题材的雕塑和绘画。我们谈论“伊斯兰科学”时,我们指的是在穆斯林文明的庇护下所产生的物理、化学、数学、生物学和其他学科。如果我们说“基督教科学”,我们的意思则完全不同,也不相关。
有人谈论“犹太教科学”吗?我认为没有。人们可能会谈论犹太裔科学家,但这不是一回事。不过,犹太教不是一种文明,它是一种宗教和文化。犹太人自大流散以来的大部分历史都是在基督教或伊斯兰教内发生的。印度有犹太人,中国也有犹太人,但这些社区并不繁荣。他们的角色在犹太人的历史上和印度、中国的历史上都是微不足道的。“犹太教-基督徒”(Judeo-Christian)一词是一种新瓶装旧酒(a new name for an old reality),虽然在早期犹太教和基督教是相互憎恨的。我们可以用一个相似的术语“犹太教-伊斯兰”(Judeo-Islamic)来指代另一种文化共生;这种共生在近代以来蓬勃发展,而终结于现代性来临之际。
一种由宗教界定的文明在何种程度上能够与多元主义相兼容——即在同一文明内包容其他不同的宗教?这个关键问题指出了两种宗教之间的主要区别。正如“文明”意指我们,他者都是野蛮人,对某些宗教来说也是如此:“宗教”是指我们的信仰,他人都是异教徒。其他宗教,如犹太教和亚洲的大多数宗教,承认人类可能使用不同的宗教与上帝对话,因为他们使用不同的语言互相交谈。上帝明白他们所有人的话语。我内心清楚,英语是有史以来人类设计用来表达思想和感情的最好工具,但我的头脑也意识到,其他人可能对他们的语言有完全相同的感受;我对此毫无疑问。这两种对宗教的态度,可以顺便使用被它们的批评者用来谴责他们的术语来表示——“必胜主义”(triumphalism,认为某种宗教信仰比其他都优越,应在世界上占统治地位)和“相对主义”(relativism)。15世纪,在一场名垂加州的布道中,圣方济各会修士卡皮斯特拉诺的圣约翰(FranciscanSaint John of Capistrano)谴责犹太人试图在基督徒中散播“虚假”的观念:“犹太人说每个人都可以凭借着他的信仰而得救,但这是不可能的。”这一次他对犹太人的控告是合理的。《塔木德》确实说,在任何信仰中,其义人都在天堂里有一席之地。多神论者和无神论者都被排除在外,而只有那些遵循基本道德律法的一神论者——无论他们持有何种信仰——才有资格获得拯救。相对主义的立场遭到了基督徒和穆斯林的谴责和反对,他们都相信:只有一种真正的信仰——就是他们自己的信仰——他们有义务把它传播给全人类。必胜主义的立场在基督教世界日益遭受攻击,并且被大量的基督教神职人员所否定。目前,还没有迹象表明伊斯兰教有类似的发展。
约瑟夫二世
当然,宽容是一种非常狭隘的想法,因为它意味着“我是老板:只要你按照我所确定的标准行事,我就会允许你拥有一些我享有的权利,但不是全部的。”我认为,这是对宗教宽容所做的一个恰当的定义,因为它通常被理解和应用。1790年,乔治•华盛顿在一封写给罗德岛州纽波特犹太社区的信中说道,“现在已经不再讲宽容了,因为这种说法好像是由于一些人的宽容,另一些人才能享受到其固有的自然权利。”这或许是在影射奥地利皇帝约瑟夫二世在数年前颁布的著名的法令“宽容令”。几年前,在维也纳举行的犹太教徒、基督徒和穆斯林的一次会议上,红衣主教弗兰兹•科尼格(Franz Koenig)谈到了宽容。当时,我忍不住向他引用了华盛顿的话。他回答说:“你是对的。我再也不提宽容了,我以后说相互尊重。”然而,很少有人能够认同在这种真正伟大的回应中所表达的态度。
那些对宗教持有相对主义立场 (实际上,“我有我的上帝,你有你的上帝,其他人也有他们的上帝”)的人们,可能会因一些特定的政治或经济原因来反对别人的信仰,但原则上没有神学上的冲突。而对于那些坚持必胜主义立场 (经典的总结是:“我是对的,你是错的,去死吧你”) 的人们来说,宽容是一个难题。由于必胜主义的宗教是唯一真正和完善的宗教,所有其他宗教充其量不过是一种不完善的、更有可能是虚假和邪恶的宗教;由于他是上帝向人类传达最终启示的幸运接收者(the privilegedrecipient);因此,他的责任就是向他人传播这种启示,而不是自私地为自己保留。
现在,如果人们相信那种话,那么会怎么做呢?人们与信仰另一种宗教的人们有什么关系呢?如果我们从历史上看待这个问题,有一件事很清楚:另一种宗教是先在的还是后来的,这是极其重要的。例如,从基督教的观点来看,犹太教是先在的,而伊斯兰教是后来的。从穆斯林的角度来看,犹太教和基督教都是先在的。从犹太教的角度来看,基督教和伊斯兰教都是后来的——但是,由于犹太教不是必胜主义的,所以这不是问题。
但是,这对基督徒和穆斯林来说——或许应该说是对传统的基督徒和穆斯林而言——就是个问题。从他们的角度来看,先在的宗教可能被认为是不完善、被取代的,但如果它出现在正确的启示序列中,就不一定是谬误。因此,从穆斯林的观点来看,犹太教和基督教在它们所启示的时代都是真正的宗教,但它们被伊斯兰教的最终的和完善的启示所取代;虽然它们是过时的——可以说是昨日的典范——但他们并非天生的虚假。因此,伊斯兰教法“沙里亚”(sharia)不仅允许,而且要求给予犹太教徒和基督教徒以一定程度的宽容。
当然,这是一个更复杂的问题:犹太人和基督徒被指控伪造他们最初的正宗经文和宗教。因此,从穆斯林的观点来看,基督教的教义——三位一体和耶稣基督的神性——是扭曲的。这一点是在几段《古兰经》的经文中提出的:“万物非主, 唯有真主, 真主独一。”“安拉是真主,独一的主,永恒的主。他没生产,也没有被生产;没有任何物可以做他的匹敌。”(参考马坚《古兰经》译文,有别的版本译为“他不生育,也不被生育”——译者)这些和类似的经文,频繁地出现在伊斯兰教早期的硬币和铭文上,并且很显然意图挑起争端。它们被刻在耶路撒冷的圆顶清真寺中,这是对基督教在其诞生地的挑战。犹太人被指控删除了预言穆罕默德降临的经文。从穆斯林的角度来看,“封印先知”穆罕默德之后的任何宗教都必定是虚假的。这就解释了在伊斯兰土地上伊斯兰教之后出现的宗教(如巴哈伊教和艾哈迈德派运动)所遭受的苛刻待遇。
穆斯林并没有声称与原先的宗教有任何特殊的关系。如果犹太教徒和基督教徒选择不接受穆罕默德,那就是他们的损失。穆斯林准备按照伊斯兰教法来宽容他们。教法规定了授予那些遵循被承认宗教的人们所拥有自由的范围和边界:他们必须是一神论者,他们必须有一个神启的经典,这在实际上往往有限度地宽容犹太人和基督徒。《古兰经》所认定的第三个符合条件的组织是萨比教(the Sabians,又称拜星教);至于他们是谁,还有点不确定的。有时,这种不确定性提供了一种便利的方式——当被认为适当的时候,它可以将穆斯林国家的宽容延伸到琐罗亚斯德教(Zoroastrian)或其他团体。原则上,这种宽容不会扩及到多神论者或拜偶像者,而这有时会在穆斯林征服的亚洲和非洲土地上引发尖锐的问题。
约翰·洛克
宽容对基督徒来说是一个更难的问题。对他们来说,犹太教是他们宗教的前身,而基督教是对犹太人作出的神圣承诺的履行。因此,犹太人拒斥这种履行,被视为对基督教信仰的一些核心信条的怀疑。基督教的不同分支之间的宽容最终会成为一个更大的问题。当然,局外人比持异议的内部人士更容易被容忍。异教徒比不信教的人更危险。17世纪末,英国哲学家约翰•洛克(JohnLocke)所写著名的《论宗教宽容——致友人的一封信》(A Letter Concerning Toleration),就曾呼吁宗教宽容,这在当时还是一个相当新颖的观念。洛克写道,“无论是异教徒、穆斯林还是犹太教徒,都不应该因其宗教信仰而被剥夺在联邦的公民权利。”当然,有的宗教信徒从名单上消失了:天主教徒。区别显而易见。对洛克及其同时代人来说,异教徒、穆斯林和犹太教徒,对英格兰教会没有威胁;而天主教却有威胁。天主教徒企图颠覆新教,使英国天主教化;正如新教徒辩论家当时指出的那样,天主教徒还试图使英国屈服于外国统治者——即罗马教皇。
总的来说,穆斯林在他们自己的社区中更宽容多样性,甚至引用了早期的传统,认为这种多样性是一种神圣的祝福(a divine blessing)。异端概念——在基督教义中,它是由建制完善的(properly constituted)宗教权威所认定和谴责的错误信念——则不为古典伊斯兰教所知。除少数例外情况外,离经叛道和多样性只有在对现存秩序造成严重威胁时才会受到迫害。曾经,那种某种权威有权对信仰问题进行裁决的观念,对传统的伊斯兰思想和实践来说是很陌生的。然而,现在它已经变得没那么陌生了。
基督教和伊斯兰教在背景和方法上的相似性所带来的后果,就是它们所界定的两个文明之间的长期冲突。当两种宗教在地中海地区相遇时,二者都声称它是上帝最终启示的接受者,冲突是不可避免的。事实上,冲突几乎是持续的:首先,阿拉伯-伊斯兰的入侵通过征服将伊斯兰教带向当时属于基督教的土地上——如叙利亚、巴勒斯坦、埃及和北非,随后又到欧洲南部;鞑靼人又把它带到俄罗斯和东欧,土耳其人把它带到巴尔干半岛。每一次推进都有一次基督教徒的回应:西班牙的收复失地运动(the Reconquista),地中海东岸(Levant)的十字军东征,俄罗斯摆脱在他们国家的历史中所谓的“鞑靼枷锁”,以及最后欧洲人对伊斯兰土地的大反击——这通常被称为“帝国主义”。
在这漫长的冲突时期——圣战和十字军、征服和再征服,基督教和伊斯兰教仍然保持着一定程度的沟通,因为两者基本上是同一类宗教。他们可以争辩。他们可以举行争论和辩论。甚至,他们的愤怒尖叫声也是可以相互理解的。当基督徒和穆斯林对彼此说,“你是个异教徒,你会在地狱里受火刑。”双方都确切地理解对方的意思,因为他们都意指同样的内容。(他们的天堂是不同的,但他们的地狱是一样的。)这些断言和指责对印度教徒、佛教徒或儒家信徒来说几乎没有什么意义。
基督徒和穆斯林互相注视着对方,并以截然不同的方式相互效仿。至少在一定程度上,这是源于他们不同的境况。基督教欧洲人从一开始就不得不学习外语,以便阅读他们的经文和典籍,并互相沟通。从7世纪起,他们有一种进一步观察外部世界的动机:他们的圣地——即他们信仰所诞生的土地——在穆斯林统治下,只有在穆斯林允许的情况下他们才能访问。穆斯林却没有类似的问题。他们的圣地就在阿拉伯半岛,处于阿拉伯人统治之下;他们的经文使用阿拉伯语。在他们的整个文明中,阿拉伯语被用于文学、科学和学术、政府和商业以及越来越多的日常交流。由于西南亚和北非的国家被征服并被阿拉伯化,他们忘记了他们古老的语言和文字。后来,其他伊斯兰教语言出现了,尤其是波斯语和土耳其语;但是,在伊斯兰教产生后最初的几百年里,阿拉伯语一枝独秀。
这两种文明在经历和需求上的差异,反映在他们对彼此的态度上。从有史记载以来,欧洲人就试图学习伊斯兰世界的语言,首先是阿拉伯语,这是当时最先进文明的语言。后来一些人,主要是出于实用的原因,学会了波斯语,还有特别是土耳其语——在奥斯曼时代,土耳其语取代了阿拉伯语,成为政府和外交的语言。从16世纪起,法国和荷兰的大学都有阿拉伯语的教授席位。剑桥大学在1632年首次设立阿拉伯语教席,牛津大学也在1636年开始设立。欧洲人不再需要通过阿拉伯语来获得先进的科学。现在,他们从求知欲中获得了一种了解另一种文明及其生活方式的欲望。直到18世纪,欧洲曾夸口拥有大量关于伊斯兰教世界的学术文献——历史、文学和神学著作的原本和译本、文学和宗教的历史甚至伊斯兰国家的通史——它们描述了伊斯兰世界的人民和生活方式。从16世纪开始,欧洲学者就可以使用阿拉伯语、波斯语和土耳其语的语法和字典。当时,更加受到关注的是阿拉伯语——它是伊斯兰教的经文和典籍语言,而不是波斯语和土耳其语——它们是当时世俗统治者的语言。这一点显然具有重大的意义。19世纪,欧洲和后来的美国学者开始着手发掘、解读和诠释那些古老的、被埋没和遗忘的语言文字,并且因而恢复了一段古老而辉煌的历史篇章。这些活动不被理解,进而又受到那些既不认同、因此也无法理解这种好奇心的人士所怀疑。
伊斯兰世界没有类似的动机,显示出对基督教文明完全没有兴趣。他们对境外野蛮人的蔑视,起初是可以理解的,甚至是合情合理的;但那种刻板印象(characterization)持续了很久之后,这一说法便不再准确了,甚至变成了荒谬的错误。
有时,人们争辩说,欧洲人对阿拉伯语和其他东方语言的兴趣是帝国主义(或者,考虑到时间滞后,它是帝国主义的先兆)的一种附属物。如果是这样的话,那我们就必须谅解怀有任何这种掠夺意图的阿拉伯人和土耳其人。阿拉伯人在西班牙待了800年,却对西班牙语或拉丁文没有多大兴趣。奥斯曼帝国在欧洲东南部的大部分地区统治了五百年。但是,在大多数时候,他们从来没有任何心思去学习希腊语或任何巴尔干或欧洲语言,虽然这可能是有用的。当他们需要翻译时,他们使用了来自这些国家的皈依者和其他人。直到西方的扩张推动着自身受到世界其他国家的关注,才出现了西方主义(或译西方学,Occidentalism)。在当今的美国,我们便会发现类似的态度。
今天我们在西方从事我们所看到的打击恐怖主义的战争,而恐怖分子所进行的则是反对未皈依者(unbelief)的战争。双方都有一些人将这种斗争视为不同文明之间的较量,或者像其他人所说的那样,是两种宗教之间的斗争。如果他们是正确的,并且有很多支持他们的观点,那么,这两个宗教所界定的文明之间的冲突不仅来自于他们的分歧,而且也来自于他们的相似之处——在此意义上,甚至可能存在着一些对更好的未来理解的希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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