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方国际秩序对伊斯兰世界体系的瓦解与重塑 | 田文林
来源:《世界经济与政治论坛》2019(03):89-107.
转自公众号:全球安全治理研究2019-06-16
作者:田文林
摘要:近代以来,在西方国家观的长期渗透和冲击下,伊斯兰世界被动地 进行“自我改造”。具体地说,这种“观念改造”体现为依次递进的三大方面:西方 国家先是用“一族一国”的国家观,瓦解了伊斯兰世界维系数个世纪的多民族共 存的帝国体系;继而用“主权国家观”瓦解中东国家刚刚建立起来的“民族国家 观”;最后,西方国家又通过形形色色的新干涉主义理论,侵蚀了中东国家形成不 久的“主权至上”原则。然而,伊斯兰世界的自我改造始终赶不上西方国家战略 利益变化的现实需求。伊斯兰世界对西方国际秩序观的接受使原本自洽的伊斯 兰世界体系逐步瓦解,由此给其地缘版图带来难以挽回的灾难性后果。
进入近代后,欧洲国家凭借大航海、工业革命带来的历史性机遇,日趋成为 世界权力舞台的中心,伊斯兰世界则错过这班权力转移的时代列车,日渐由盛转 衰。伊斯兰世界落后西方世界不过200年时间,但这200年间西方发生的变化, 比自古希腊罗马时代到18世纪的2000多年间所发生的变化要大。伴随着西 方国家在军事和经济上的强大,西方与伊斯兰世界原本平等的跨文化交流,变成 了西方价值观念对伊斯兰世界的单向渗透。
这其中,西方国际体系对伊斯兰国际体系的影响复杂而深远。欧洲地缘版 图碎片化的现实,决定了西方/欧洲的地缘政治战略和战略文化,其基本特性就 是“分”:即分裂、分离、分立。这种特性极大地影响和塑造了伊斯兰世界的地缘政治生态,并由此带来一系列严重后果。
一、以“民族国家体系”解构“帝国体系”,导致奥斯曼帝国解体
近代以来,伊斯兰世界面临的第一轮观念冲击,就是西方“民族国家体系”对伊斯兰世界原有的帝国体系的改造和重塑。“民族国家体系”(也就是所谓“主权国家体系”),脱胎于欧洲三十年战争(1618—1648年)后形成的“威斯特伐利亚体系”。这种国际体系的主要特征是:世界被分割为不同主权国家,它们谁都不承认最高权威的存在;个体国家负责制定和实施法律,解决争端;国际法旨在建立共存的最低限度规则;所有国家一律平等;国际法仅提供最低限度的保护,国家间分歧经常通过武力解决等等。
“民族国家体系”能够成为欧洲大陆的“标准”政治单位,归根到底是欧洲特定地缘政治环境的特产。罗马帝国时期(公元前27年—公元395年),欧洲大陆曾经实现地缘版图统一,其疆域西起西班牙、高卢与不列颠,东到幼发拉底河上 游,南至非洲北部,北达莱茵河与多瑙河一带,是世界古代史上国土面积最大的国家(约500万平方公里)。公元395年,狄奥多西一世将帝国分给两个儿子,罗马帝国一分为二,实行永久分治。476年西罗马帝国崩溃后,欧洲从此陷入“小国林立”的地缘破碎状态。公元8世纪时,查理曼帝国(也称“加洛林帝国”)曾短暂统一欧洲,其版图西南至厄布罗河,北临北海,东至易北河和多瑙河,南面包括意大利北半部。但查理曼帝国在第三代继承时发生分裂,查理曼大帝的三个孙 子在843年签署《凡尔登条约》,将整个帝国一分为三,欧洲统一进程再次中断。
公元962年建立的“神圣罗马帝国”看似统辖全欧洲,实则并未真正形成统一 国家。13世纪以后,哈布斯堡王朝极力扩张势力范围,但“全欧洲都担心它要变成 一个世界性君主国”而纷纷反抗,终于酿成1618—1648年的三十年战争。这场战 争的最终结果,就是达成《威斯特伐利亚和约》,使欧洲版图分裂永久化、合法化。在800年,查理曼帝国统治欧洲时期,西欧大陆上只有不到十个国家,到1300 年,国家数量竟达到二百多个。这种破碎型地缘政治版图,通过强化不同民族间差异性,以及民族内部同一性,逐渐形成延续至今的“民族国家体系”。
某种意义说,“一族一国”的民族国家观,就是欧洲支离破碎的政治版图上长 出的罂粟花。它对欧洲大陆及外部世界的影响有利有弊。有学者指出:西欧主 权国家体系的运作逻辑具有三重性:体系成员间的承认政治与认同政治,体系内 部的结构性竞争,以及体系对外部不断膨胀的动力。这组运作逻辑产生的结果 是在欧洲内部加深列强的对立、分裂与重组,对外则使西欧国家体系不断从西欧 膨胀开来。
相比之下,伊斯兰世界的国际体系更多是一种帝国体系。公元750年建立 的阿巴斯王朝对外推行宗教宽容,对内确立穆斯林同胞平等体制,将阿拉伯帝国 转换为伊斯兰帝国,进而确定起独特的伊斯兰世界秩序观与伊斯兰世界体系。无论在理论还是在实践上,伊斯兰世界体系与日后兴起之西欧国家体系均迥然 不同,存在极大冲突。此后,1299年建国的奥斯曼帝国维系了长达六百多年的 统一局面,另外两个伊斯兰大国(沙法维王朝、莫卧儿王朝)也是传统的王朝统 治,由此使伊斯兰世界体系一直从古代延续到近代。这种国际体系实际是凌驾 于民族之上的帝国体系。“在欧洲,大迁移的结束让领土国家逐渐巩固,其人民 屈从于封建领主、王朝统治者及其教士盟友的更严密的控制。在伊斯兰世界,则 是创立‘世界帝国’与碎化成更小部落或王朝政体间的激烈动荡的模式。”
在欧洲“民族国家”观念传入伊斯兰世界前,该地区根本没有具有政治认同 功能的“民族”概念。在奥斯曼帝国境内,形形色色的民族更多是按宗教归属(伊 斯兰教、东正教、天主教、犹太教),而不是民族认同(土耳其人、阿拉伯人、库尔德 人、阿尔巴尼亚人、亚美尼亚人、罗马尼亚人、希腊人和斯拉夫人)来区分的。在这里,民众最关心的是对方是否信仰伊斯兰教,是不是穆斯林。“如果是穆斯林,则无论血缘、地缘背景如何,基本上都与其他的穆斯林平等,同享真主、穆罕 默德圣训与哈里发律法的保护与眷顾。若不是穆斯林,则根据伊斯兰律法来加以规范。” 1912年,一位英国外交官惊讶地发现:“所有的穆斯林,不论是什叶派 或逊尼派,土耳其人、阿拉伯人或库尔德族,在户籍簿上全登记为‘穆斯林’。”
土耳其人是奥斯曼帝国统治者,但“在奥斯曼帝国社会中,土耳其这一种族 名称几乎已不再有人使用;而以后在用到这一名称时,主要又含有鄙视之意,即 系指游牧的土库曼人,或在更晚的一个时期,系指安纳托利亚乡村中说土耳其语 的粗鲁无知的农民。” 希腊人和保加利亚人等非穆斯林民族,同样不看重语言 和种族差别,而更看重其共同信仰——东正教。对奥斯曼帝国中的基督徒而言, 他们到底是塞尔维亚人、保加利亚人还是希腊人,几乎没有意义。
奥斯曼帝国的国家观与欧洲迥然不同,但其政治逻辑却是自洽的。在奥斯 曼帝国境内,操不同语言、信奉不同宗教的“民族”,更多是划分职业的标准,而非 争取政治独立的依据。奥斯曼帝国统治精英的出身就能反映出这一特征:希腊 人主导官僚体制,信仰基督教的马木留克(奴隶士兵)在军事和政治高层中人数 不断上升、生活在土耳其省的阿拉伯贵族和宗教领导人则是国家与社会的联系 者。这种独特的运转模式,将奥斯曼帝国内不同区域的政治精英和民众,与帝 国首都君士坦丁堡有效地连为一体。因此,尽管奥斯曼帝国境内民族构成复杂, 但各民族间基本相安无事。这种曾经长期支配中东达1000余年之久的独特“伊 斯兰世界体系”,塑造了中东穆斯林的世界观,以及他们对人类政治组织方式与 运行规范的特殊认识。
毋庸置疑,与用“民族主义”观念武装起来的“民族国家”相比,多民族并存的奥 斯曼帝国,其内聚力要差很多。欧洲的民族、民族主义与破碎型主权国家彼此互 动、相互促进。相比范围更小的城邦,以及范围更大的帝国,民族国家可以实现统 治效率与统治成本之间的最优匹配,有助于民众最大限度地保持对国家的认同和 忠诚。在西欧,专制政体的发展,渴望统一和秩序的中产阶级的出现,以及识字的 普及、开展群众性宣传和教化的新技术的发展,使西欧出现高度一体化的国家结构,其统治者与被统治者具有空前亲密无间的关系。因此,“在后来的两个世纪 (指19和20世纪)中,外交上的成就主要属于那些具有坚强的民族核心的国家, 如法国、英国,以致俄国,不是属于那些组织松散的帝国,如奥地利和土耳其。”
相比之下,在伊斯兰世界体系中,帝国境内各民族的“共同体意识”淡漠,它 们就像同一个麻袋里的马铃薯,看似相互依偎在一起,实则彼此缺乏内在联系。奥斯曼帝国幅员广大,交通不便,民族构成复杂。在穆斯林和基督教徒之间,甚 至土耳其穆斯林和阿拉伯穆斯林之间,基督教各教派之间,都不同程度存在裂 痕,“具有这些缺点的国家,衰退的种子早已埋置在它的基本组织里了。” 这种 认同体系的先天不足,使其很难抵抗来自西欧的民族国家体系的侵蚀和扩张。
事实也是如此。自近代以后,随着工业革命迅猛发展,欧洲日益成为世界权 势中心,支撑该地区破碎地缘格局的民族国家模式,随之成为亚非国家主动或被 动模仿的对象,乃至成为国际关系标准。1798年拿破仑入侵埃及,就是打着 “民族解放”的旗号。到1914年,西方不仅渗透到奥斯曼帝国的经济领域,而且 用民族主义细菌、自我怀疑和压倒性的精神和物质虚弱感,将其致命性感染。
然而,“一个人的美味是另一人的毒药”。基于“一族一国”形成的民族国家 体系,原本是对欧洲破碎地缘版图的观念折射。“国家主权观念的发展是国家间 互相认可过程的核心,由此国家之间互相承认了对方在各自的领土和共同体内 的管辖权力。” 换言之,威斯特伐利亚体系强调的就是“分”:分化、分治乃至分 裂。“民族主义远非增加政治稳定性和政治自由度,而是制造紧张和相互仇视的 状态”。一旦将这种带有先天缺陷基因的国际体系观当作“万应灵药”,带给非 西方国家,尤其带给民族混居的奥斯曼帝国,必然是“淮橘成枳”。
对于“民族国家”思想可能带来的危险性和灾难性后果,多民族混居的奥匈帝国感触很深。1853年,奥地利外交部长曾警告说:“根据民族来建立新国家的 主张,是所有乌托邦计划中最危险的。”“提出这样的主张就是要与历史断绝关 系。将它在欧洲任何地区实行,则会动摇坚固有组织的国家秩序的基础,将颠覆 和搅乱欧洲大陆。
同为多民族国家的奥斯曼帝国更是惶恐不安。这是因为,各个民族集团往 往分布在奥斯曼帝国边界的两边:罗马尼亚人、塞尔维亚人和克罗地亚人,地跨 哈布斯堡和土耳其的两方;罗马尼亚人、库尔德人和亚美尼亚人,则分布在俄土 边界的两方,而且这些省份的居民对奥斯曼帝国没有太多向心力。这种民族混 居本身不是问题,在绝大多数时间中这些民族相安无事,但如果用“民族国家体 系”衡量,几乎每个民族聚居区都成了潜在的定时炸弹。1862年9月,当时的奥 斯曼帝国外长阿里在给驻法大使的一封信中指出,“要是放手让所有不同的民族 去追求他们渴望的自由,土耳其将会成何局面。恐怕得要花上一个世纪的血流 成河,时局才能稍微稳定下来。
这番话最终不幸而言中。欧洲在经济和军事上节节胜利,使其倡导的“民族 国家”体系和“主权”观念对奥斯曼帝国的渗透和冲击越来越大。在“民族思想” 冲击下,奥斯曼帝国境内的少数民族日渐被鼓动起来。“这些少数民族与帝国外 的民族兄弟保持着亲密接触。……对这些新‘民族主义者’来说,身份必须在领 土主权中寻找,而不是在教会成员资格中寻找。在这种情况下,(奥斯曼帝国的 坦齐马特改革)希望基督教会接受共享的奥斯曼或‘土耳其的’公民身份、在共同 忠诚于素丹中消除差异,是不可能实现的。
欧洲列强从地缘扩张角度出发,毫不犹豫地利用这些“定时炸弹”来扩大自 身利益。1797年拿破仑进军希腊时,曾让蒂利将军利用希腊人的民族主义感情来征服爱奥尼亚群岛:“如果居民们倾向于独立,那我们就设法助长他们这种情绪,并毫不犹豫地谈论希腊、雅典和斯巴达。” 每个企图控制奥斯曼地区的殖民强国,都会增强它们种族和宗教分离的趋势,使它们统治下的民众反抗的趋势更趋激烈。这种民族主义“病毒”先是传染给希腊人,然后传染给塞尔维亚人和 罗马尼亚人。1815年素丹被迫承认塞尔维亚自治;1821年希腊发动争取独立的起义,英法俄介入希腊战争;1829年,素丹被迫签署埃德纳条约,承认希腊独立, 给予摩尔达维亚和瓦兰几亚(罗马尼亚)公国自治。
希腊独立对奥斯曼帝国打击最为沉重。土耳其虽然早有割让领土的先例, 但帝国附属国通过武装斗争正式脱离它而独立,这还是第一次。它对奥斯曼帝 国内的民族解放运动的发展起了巨大的示范作用。希腊独立就像被推倒的第 一张多米诺骨牌,打开了奥斯曼帝国民族分离运动洪流的缺口。在一浪高过一 浪的民族解放运动中,民族构成复杂的奥斯曼帝国像纸房子一样自行坍塌:19 世纪后期,罗马尼亚、塞尔维亚、门德内哥罗独立,并永久脱离奥斯曼帝国;19世纪90年代,马其顿和亚美尼亚又成为奥斯曼帝国民族矛盾的焦点。巴尔干一跃成为“欧洲火药桶”。“所有巴尔干国家都希望取回在列强划下的疆界之外的‘未收复的’兄弟或故土。” 在扩张领土的梦想的驱动下,巴尔干地区在20世纪初接连爆发了两场巴尔干战争,并将第三次巴尔干战争演变为第一次世界战争,最终导致奥斯曼帝国完全解体。
最后,连对奥斯曼帝国忠心耿耿的阿拉伯人也出现了民族分离诉求。阿拉伯语中原本没有“阿拉伯半岛”一词,也没有“阿拉伯民族”概念。生活在这块土地的人们,称自己为“贝都因人”。他们的身份和忠诚来自某个大家庭、氏族或者 部落。但英国为了给奥斯曼帝国施加压力,在阿拉伯人中间播下“国家”的种子, 煽动阿拉伯人进行叛乱,并表示愿意支持他们进行反对奥斯曼帝国的独立战 争,由此使阿拉伯世界出现了以“民族主义”为旗号,反抗奥斯曼帝国统治和争取独立的革命意识形态。到最后,甚至连土耳其人也出现了“突厥民族主义”。
可以说,政治民族主义给非西方文化提供了一种不合时宜的东西。“民族国 家”的前提是统治者与被统治者之间的有机联系,包括管理者具有公共责任、被管理者具有公民责任等。在价值体系上,民族国家观实际是基于个人主义。相 反,多数非西方社会的政治和文化演进,不能满足国家民族主义的首要条件。在 这些王朝和帝国中,当权者与民众更多是一种“统治与服从”的关系,民众更多是 作为“臣民”而不是“公民”出现的。民族国家理论的导入,直接冲击着帝国统治 的正当性基础。西方“民族国家”概念在亚非地区的渗透,带来的问题远比解决 的问题多。
台湾学者张锡模指出:民族论理的导入,直接冲击着帝国统治的正当性基 础。当伊斯兰的论理被实质扬弃后,奥斯曼帝国便丧失了超越性的意识形态统 合工具。作为新型统合原理的民族主义更具排他性,而那些被排除的“他者”势 必将被迫寻找自己的对抗性理论,找寻、发现或尝试创造自己的民族,以作为挑 战帝国支配与抗拒其他以民族为名而来的新压迫集团的武器。这样,共存的原 则以及被互斥的原理所取代,互斥与对抗的潘多拉魔盒被打开,最后使奥斯曼帝 国面临无法挽回的分裂命运。
事实表明,奥斯曼帝国正是这种西式国家观的受害者和牺牲品。形形色色 的民族主义所起的作用,就像定时炸弹一样,使奥斯曼帝国大厦的组成部分相继 崩颓。据估计,到1872年,奥斯曼帝国总人口约2900万(埃及除外),其中一 半以上居住在帝国的欧洲省份。其中,接近一半人口为非穆斯林。到1906年, 奥斯曼人口减少至2100万人,非穆斯林人口约占总人口的1/4。西式民族国 家体系最终削弱、瓦解,乃至取代了中东伊斯兰世界的帝国体系。
一些后见之明的历史学家抱怨,奥斯曼帝国接受欧洲模式(尤其是民族国家 模式)过于缓慢。事实上,奥斯曼帝国正是因为接受了这些“洋教条”,才走上自 我毁灭之路。事实表明,西式民族国家体系的移植过程,也是伊斯兰世界仇杀、 战争和动荡的过程。
一战结束后,美国总统威尔逊在凡尔赛和会上明确提出“民族自决”原则。这一原则看似充满理想主义色彩,实则暗藏杀机。其既是为了瓦解奥斯曼帝国 和奥匈帝国,同时也隐隐有针对英法殖民统治之意。据统计,二战结束时,英国 本土以外的帝国领域(在英国势力范围内名义上独立的国家,如埃及、伊拉克及 英国管辖的前意大利殖民地除外)共计约1300万平方英里,人口在5.5亿以上。而美国直接掌握的殖民地(包括菲律宾在内)仅12.5万平方英里,人口1900万。强大的、野心勃勃的美国只有有限的殖民地,日趋衰弱的英帝国却拥有广袤的殖 民地,控制着大量市场、航路、原料产地和投资场所。这种反差和矛盾是产生帝 国主义间敌对关系的主要原因。
因此,有分析认为,威尔逊“警惕甚至妒忌它(英国)的国力”。当时美国认 为,“美国不应当对帮助欧洲恢复战前现状感兴趣,它不是为了这种旧日的过时 目标而战。更迫切在于为重塑未来世界贡献自己的力量,并为之带来真正的改 变。” 在这种背景下,推崇民族自决、让“屈服于权威的人民”起来反抗,可以削 弱英法等殖民帝国的影响力。然而,从客观效果看,这使“民族国家”观念在世界 上日益深入人心。
阿拉伯知识分子起初并不赞同这种带有分离主义色彩的“民族国家观”,但 一战爆发后,英国的挑唆使阿拉伯人的独立意识日趋复苏。与此同时,犹太复国 主义组织将巴勒斯坦设定为流散犹太人的栖息地,谋求构建“民族家园”,并从开 始就将获得西方大国支持。在此背景下,主张建立“统一阿拉伯国家”的阿拉伯 民族主义日渐大行其道。它由三个紧密联系的意识形态内容构成:纳赛尔主义 (以埃及总统纳赛尔命名)、复兴党主义(以阿拉伯复兴社会党命名)和阿拉伯民 族主义运动(由1952年美国贝鲁特大学学生组成的同名组织命名)。三者尽管 存在差别,但他们都呼吁解放阿拉伯领土,实现独立,走社会主义发展道路。所 有这种基于“民族国家观”的国际体系重构,使原来延续数百年的伊斯兰世界体 系日渐土崩瓦解。
二、用“主权国家”取代“民族国家”,导致阿拉伯世界“小国林立”
倡导主权国家体系,对世界其他国家和地区或许意味着独立、解放和自由, 但对阿拉伯世界却是灾难多于福音。按理说,“一族一国”原则应用到阿拉伯世 界,可以产生与欧洲政治实践相反的地缘政治效果:在欧洲地区,按照“一族一 国”原则建立起的是破碎型地缘政治。而从奥斯曼帝国解体废墟中重生的阿 拉伯民族,因人数众多,占据西亚北非广袤领土,因此,如果按照“一族一国”原则 建国,阿拉伯民族完全有可能建立一个北到亚历山大勒塔,东到伊朗边境,南到 波斯湾,西接红海、地中海的“大阿拉伯国”,成为国际政治中的重要力量极。
这种结果显然是西方列强不愿看到的。当初欧洲列强向东方世界灌输“民 族国家”观念和“民族国家体系”,主要是为了削弱、瓦解民族宗教构成复杂的奥 斯曼帝国体系,而不是“传播先进文明”、解放奥斯曼帝国中各个民族,更不是给 自己培植对手。由此不难理解,在中东地缘体系重构这一关键性问题上,英法背 弃了1915—1916年英国高级专员麦克马洪与侯赛因达成的“建立统一阿拉伯国 家”的承诺,也背弃了一再宣扬的“一族一国”原则,而反其道用之,用“民族自决” 衍生出扩充势力范围的新政治制度———“委任统治”制度。按照1916年英法 秘密达成的《赛克斯—皮科特协定》,英法最终将整个阿拉伯世界分割成若干“委 任统治国”,将中东直接纳入其殖民体系。因此,无论从潜移默化,还是政治强制 角度看,中东国际体系从诞生之日,就打上了“西方制造”的烙印。
反过来看,“委任统治”与“民族自决”的部分联系,又促使受托管地区的民族 主义者致力于建立自己的国家,而这种民族解放运动,恰恰是沿着英法事先划定 的版图,产生出若干“主权国家”。换言之,英法为阿拉伯人量身打造的地区体 系,并非依据此前一再强调的“民族国家”,而是按照“委任统治”原则建立起来的 “次民族国家”。这样,中东的地缘版图结构,由最初设想的统一的“阿拉伯民族 国家”,变成了碎片化的“中东主权国家”体系。
二战结束后,美国和苏联取代英法,成为对中东地区秩序影响最大的域外大 国。战后初期,英法等传统殖民体系依然存在,极大妨碍了美苏在全球事务中发挥作用。对美苏两个超级大国来说,尽管长远看他们才是真正对手,但在当时情 况下,其面临的共同任务,就是设法瓦解英法主导的全球殖民体系,以便腾出空 间为美苏博弈留出空间。正如19世纪占统治地位的经济强国英国赞成“自由贸 易帝国主义”、以便进入世界市场一样,出于同样的原因,20世纪占统治地位的 经济强国美国,赞成反殖民主义的帝国主义,目的就是将自己的统治强加在刚刚 从英国压迫下解放出来的人民的头上。
为实现这一目标,美苏不约而同地共同推动“非殖民化”运动。早在二战后 期,罗斯福与斯大林就共同倡导“民族自决”原则,并使之成为国际法基本原则之 一。罗斯福强调说:“美国和苏联不是殖民大国,我们更容易讨论这些问题。我 想殖民帝国在战争结束之后不会存在很长时间。”在美国领导人看来,这些殖 民帝国性质反动、效率低下、保守落后,但“更糟糕的是,它们制造经济孤立,关闭 向美国开放贸易大门,阻碍美国出口增长”。
对此,英国人心知肚明。英国外交大臣安东尼·艾登在回忆录中提道:“(罗 斯福)希望,那些以前的殖民地一旦摆脱其主子,将在政治上和经济上依附于美 国。”法国领导人戴高乐也看得很明白,罗斯福支持世界上的殖民地独立,而这 些新独立的、羽毛未丰的国家一定会依赖美国来度日,这些国家政府的人事、决 策也会受到华盛顿和罗斯福的遥控指挥。美国实行帝国主义扩张而对苏联进 行的“冷战”是公开的,而对英帝国进行的“冷战”则是隐藏的。尽管有尊重和友 谊的词句作伪装,后一种“冷战”却和前一种“冷战”同样真实。这和比较强大的 美帝国主义企图支配和削弱较老的欧洲帝国主义国家,尤其是它的主要对手英 帝国主义这个目标,是相吻合着的。”
不管怎么说,美苏两大超级大国共同倡导民族自决和“非殖民化”,使民族解 放运动蓬勃兴起,客观上使肇始于欧洲的民族国家体系成为全球性体系。据统计,1940—1980年期间,超过80个欧洲海外殖民地获得独立,涉及人口占全世 界总人口的40%左右。
具体到中东地区,英法殖民统治体系同样日渐瓦解:法国1945年放弃对黎 巴嫩的委任统治权;英国1946年废除在外约旦(1949年12月以后改称约旦)的 委任统治,承认它为独立的王国。一年后,英国放弃对巴勒斯坦的委任统治权。1956年英法在苏伊士运河战争中惨败,彻底结束了近一个世纪英国在中 东腹地占据主宰地位的时期,标志着“老牌帝国主义在中东遭到了决定性失 败。” 到20世纪50、60年代,英法已日渐淡出中东政治舞台的中心位置。
然而,“前门驱狼,后门进虎”。英法殖民列强撤出留出的权力真空,很快被美 苏两个新的超级大国取代。前面已经说过,美苏倡导“民族自决”和“非殖民化”,主 要是为削弱英法殖民体系,而非真的对第三世界解放感兴趣。因此,面对被英法打 乱“游戏规则”建立的中东地缘秩序,美苏并没有“较真”,而是沿着英国人为划分的 中东新版图进行地缘博弈。无论美苏如何争夺中东,它们都有意无意忽略了阿拉 伯人建立“民族国家”的政治诉求,20世纪50、60年代阿拉伯世界的“民族解放运 动”,实际只是“人造国家自决”,而非“阿拉伯民族自决”,在此基础上建立起来的中 东地区体系,并非真正意义上的“民族国家”,而近似国际法意义上的“主权国家”。
由此造成的后果就是,阿拉伯地区的组织原则并非给定的前提,而是个竞争 性概念。表面看,中东地区是由主权国家组成的无政府状态,但阿拉伯民族主义 和伊斯兰主义两大跨国意识形态,一直试图将该地区从欧洲殖民者遗留下来的 主权国家体系,转变为统一的民族国家,乃至更高层次的神权国家。这种意识形 态挑战,是阿拉伯地区自奥斯曼帝国解体后始终动荡不定的根源。
“民族国家”法理与“主权国家”边界的不重叠,导致阿拉伯各国在“民族”与 “国家”之间游移不定,阿拉伯世界纷争不断。有学者正确地指出,在阿拉伯世 界,“国家与民族在外部的不一致,导致了民族主义性质的修正主义(如阿拉伯民族主义、伊斯兰原教旨主义);国家与民族在内部的不一致,导致阿拉伯国家内部 缺乏凝聚力。
这种修正主义与国家内部无凝聚力相互作用,使该地区特别容易出现战争 倾向。这是阿拉伯地区自奥斯曼帝国解体后始终动荡不定的根源。萨达姆 政权就是典型例证。他最初打着“国家主义”旗号上台,然后又以“巴比伦传人” 自居,再后来又自诩为“穆斯林统一者”,最后又打着激进世俗主义的旗号,试图 武力吞并奉行“封建主义”的科威特政权。
总之,在伊斯兰世界体系已经瓦解,中东各民族“民族国家意识”日渐复苏的 情况下,这些国家本来最需要的是建构“想象的共同体”,但英法等西方国家采取 的“委任统治”做法,却导致中东的民族建构反其道行之,最终使中东国家的权力 分配日趋碎片化。
三、用“新干涉主义”挑战“主权国家论”,
使中东国家继续遭受霸权欺凌
在阿拉伯世界,20世纪50—70年代是“主权国家观”与“民族国家观”进行 拉锯战的时代。这一时期,以纳赛尔主义为代表的阿拉伯民族主义,主张阿拉伯 团结统一。阿拉伯世界还进行过多轮国家合并尝试。可惜的是,这些合并尝试 最终以失败告终。到20世纪70年代,以1970年纳赛尔去世和萨达特继任总统 为转折点,中东国家逐渐放弃了纳赛尔时期大力倡导的“阿拉伯民族主义”,转而 高举“埃及第一”的旗帜。典型事件就是,埃及不顾其他阿拉伯国家反对,与以 色列单独媾和:1977年11月萨达特突访以色列;1978年9月埃以签署“戴维营 协定”;1979年3月埃以签署和平协议。
埃及“各扫门前雪”的做法使约旦等国随之效仿,与以色列实现和平,风靡阿 拉伯世界的阿拉伯统一事业遭受重大挫折。这意味着,阿拉伯国家已经勉强承 认了“威斯特伐利亚式”的地区体系,各国当权者不再谋求实现阿拉伯统一,不再谋求建立统一的“阿拉伯国家”,而开始承认现状,并学着用“主权不容侵犯”原 则,来维护本国权益,反击西方霸权渗透。某种意义上,“主权至上”已成为中东 国家维护自身权益的最后一道防火墙。
然而,“计划赶不上变化”。尽管中东国家亦步亦趋,努力效仿和适应外部国 际体系冲击的节奏,进入主权国家时代,但这并不意味着中东国家的麻烦已经结 束。中东国家适应国际体系变迁的步伐似乎总是“慢半拍”,总是赶不上西方谋求 霸权的步伐:当年奥斯曼帝国为适应“一族一国”原则,摒弃了持续上千年的伊斯兰 世界体系;当阿拉伯人试图按照“民族国家”原则建立统一的“阿拉伯国家时,西方 列强却按照“委任统治”方式肢解了阿拉伯世界,使之成为小国林立的主权国际体 系;当中东阿拉伯国家决意放弃“民族国家”梦想,勉强适应了符合西方战略设计 的“主权国家体系”后,“主权不容侵犯”原则又开始面临西方新殖民主义和新帝 国主义的挑战。既然“主权不容侵犯”原则成为妨碍西方大国逐鹿中东的障碍, 西方大国下一步举措,就是想方设法消解主权国家原则的合法性和正当性。
在此背景下,质疑主权国家思潮大行其道,“国家中心论”逐渐被各种新干涉 主义论调所包围。
第一类是从全球化角度出发,强调用“全球政治”取代“主权政治”。
全球化进程本身就是对国家本位的威斯特伐利亚体系以及基于现实主义的 全球政治秩序的挑战。一方面,各种国际组织和非国家行为体层出不穷,客观上 对主权国家传统地位构成极大挑战。据统计,1948年,联合国之下的正式非政 府组织只有69个,但到2015年,非政府组织已超过4000个,许多非政府组织将 使命界定为维护“普世人权”,由此直接侵蚀了传统上属于主权国家的正当权 益。另一方面,经济全球化促使西方跨国资本力量迅速壮大。据统计,在全球排 名前100位的经济体中,有51家是跨国公司,49个是主权国家。世界最大200 家跨国公司,其经济总量比182个国家的经济总和还要大。跨国公司的行为 模式和边界已不限于发出指令、进行不平等交换,而是直接构建和整合领土和人 口,因而对主权国家地位构成极大挑战。“巨大的工业和金融力量不仅生产出商品,也生产出主体。它们趋向于把民族国家变成简单的工具,其职能仅仅是记 录、统计由它们驱动的商品、金钱、人口交流罢了。跨国公司实际上决定了世界 的新生态政治结构。” 总之,全球化趋势打破了传统的国内/国际、内部/外部、 领土/非领土之间的区分。
在此背景下,美国在20世纪90年代中期提出了“失败国家论”,认为虚弱国 家和失败国家会引发恐怖主义、地区乱局、犯罪活动、疾病和环境灾难,对美国构 成重大威胁,因此美国必须主动“走出去”,稳定这些国家,协助其建设国家。这 种理论对落后国家的主权至上原则构成直接挑战。美国对阿富汗和索马里的界 定和干预,就是典型例证。
第二类是将抽象原则(如人权、民主等)凌驾于国家主权之上。这派观点认 为,国际法确立的权力与制约、权利与责任等条文规定,极大限制了国家主权原 则,使“主权”不再是国际合法性的直接保证。最典型的就是“人权学说”,该理论 宣称“人权无国界”,“一个合法的国家必须是维护某些共同的民主价值的国家”, “人权高于主权”。而《国际人权宪章》《消除对妇女歧视公约》《儿童权利公约》, 以及1992年联合国大会通过的《属于少数民族、种族、宗教、语言的人的权利宣 言》等,均成为人权保护的国际法来源。“国际人权可以被看作是一种对国家内 部事务的未经授权的侵犯。”
进入21世纪后,“保护的责任”(R2P)概念大行其道。该理论认为,当一个国家 无法为本国公民提供有效保护时,国际社会有权做出反应,采取决定性行动。该理 论强调,它不仅仅是“反应的责任”,还包括“防止的责任”和“重建的责任”,这些表述 暗含了对他国进行政权更替的可能性。美国外交关系委员会一位学者认为,三百 五十多年来,“边界不容侵犯”和“垄断使用武力”一直是主权的正式标记,采纳 “保护的责任”是国际社会的一道分水岭,标志着主权时代的终结。
第三类是滥用“正义战争”的概念,赋予其反对主权国家体系的新意义。“正义战争”很容易将战争美化和伦理化,因此在由主权国家组成的国际社会中,这 一做法一直被严格限制乃至被完全拒绝。但近些年,这一概念大行其道。战争 的地位被弱化为一种警察行动,日益变成可以轻易启动的强制方式。与此同时, 战争行为被赋予伦理意义,发动战争的国家日益被神圣化。“它已变成一种自己 为自己提供合法性的活动。首先,只要有伦理依据,军事措施就具有合法性;其 次,以军事行动去取得欲求的秩序和和平,是一种行之有效的做法。这两种成分 的合成物确实可成为一个关键性要素,它将决定帝国的基础和新传统。”“正义战争”概念的复活,是美国为首的新帝国体系日渐浮现的征兆和外在表现,其对 处于弱势地位的第三世界国家(包括中东国家)的威胁,日趋直接而明显。
这种状况在冷战结束后体现得最为明显。苏东阵营解体后,以美国为首的西 方国家在国际体系中一枝独大,美国急于按照自己的意愿重塑世界秩序。为了干涉第三世界国家内政,西方国家炮制出种种歪理(如拥有大规模杀伤性武器、出现 人道主义灾难、政府专制独裁等),诋毁“主权不容干涉”原则,目的就是突破第三世界国家政权生存的最后“护身符”,为西方国家干涉他国内政提供口实。
理论观点不同于外交政策,但理论一经统治者接受,便会转化为现实政策。这些质疑主权国家地位的理论,本身就是适应西方大国现实需求而产生的,因而 其一旦出现,便受到西方大国的追捧,成为西方大国干涉第三世界国家内政的理论帮凶。“超国家机构可因任何紧急事态或以伦理价值之名展开干涉,这种行动的合法性不是受到法律权利的首肯,而是为国际共识所支持。换句话说,普遍价值观使警察权力合法化。”
美国是新干涉主义的始作俑者,中东则是新干涉主义的重灾区。冷战结束 后,美国成为世界唯一超级大国,国家实力膨胀使美国称霸野心日益膨胀,干涉 他国冲动日益增强。美国学者提出了“文明冲突论”“历史终结论”“大国悲剧论” “失败国家论”“游戏规则论”等不同的战略蓝图。“美国的大战略就是在辨认地 缘政治的断层线,找出潜在的全球性力量将要出现并相互冲撞,进而产生最终导致重大战争发生的矛盾的地点和方式,并找到克服断层线的方法——或者至少 要找到降低断层线的破坏潜力的方法。”
中东国家则是这类干涉行动的主要受害者。1991年海湾战争是美国践行 干涉理论的发端。“ 9·11”事件的爆发,促使美国进一步将中东作为建立“世界 新秩序”的战略突破口,将政权更替作为实现该目标的主要手段。小布什政府 干涉中东事务,主要沿袭两条政策主线:一是师承威尔逊学派的新保守主义学 说,在中东推行“民主改造”。威尔逊学派将观念性东西视为决定性因素,衍生出 “民主导致和平”“专制滋生恐怖”等种种观念,并认为传播民主是美国外交的头 等大事。美国不断敦促沙特、埃及等传统盟友进行政治改革,并试图将伊拉克重 建为“中东民主样板”。美国强行对他国进行“民主改造”,直接对主权国家体系 构成威胁。二是依据杰克逊学派,在中东武力推进霸权利益。杰克逊学派强调 为了实现美国利益,可以使用强力达到目的。据此推演,既然恐怖主义是当前美 国利益的最大威胁,因此有必要使用武力进行铲除。为此,美国确立了“先发制 人”的黩武战略,美国自行确定谁是“流氓国家”“失败国家”或“邪恶轴心”,并自 行判断是否受到这些国家的威胁,进而对其实施军事打击。这就使美国凌驾于 现行国际法基本准则之上,从根本上否定了“主权国家平等”的原则。
2001年的阿富汗战争和2003年伊拉克战争,就是美国以“反恐”为名,直接 对两个独立主权国家发动的战争,并使美国的影响力深达中亚腹地和中东心脏。2011年,当利比亚国内发生动荡后,联合国以“保护的责任”之名,通过在利比亚 设立禁飞区的1973号决议,并授权成员国“采取所有必要措施”保护利比亚平 民。英法据此对利比亚发动持续空袭,最终将卡扎菲政权推翻。“保护的责任” 成为西方国家推行政权更替战略的掩盖。2017年特朗普上台后,以叙利亚涉 嫌使用化学武器为由,两次向叙利亚境内目标发射导弹,公然践踏“主权不容干 涉”原则,并由此加剧了叙利亚危机的深重灾难。
四、小 结
近代以来,在西方国际体系的持续冲击下,尽管中东国家亦步亦趋,努力适 应西方主导的国际体系冲击,但在西方谋求霸权步伐面前始终“慢半拍”:当年奥 斯曼帝国摒弃了持续上千年的伊斯兰世界体系,以适应欧洲式的“一族一国”原 则,由此造成多民族共存的奥斯曼帝国最终解体;当从奥斯曼帝国解体废墟中独 立的阿拉伯民族试图按“一族一国”原则建立“阿拉伯国家”时,英法却按照“委任 统治”方式肢解了阿拉伯世界,使中东变成了“巴尔干化”的主权国际体系;当阿 拉伯国家付出巨大代价,决意放弃“民族国家”梦想,勉强适应根据西方战略利益 塑造出来的“主权国家体系”时,西方大国又打出各种牌号的新干涉主义,不断质 疑和挑战“主权不容侵犯”原则乃至主权国家体系,由此使中东国家继续遭受西 方霸权国蹂躏。这是中东国家的悲剧,也是诸多亚非拉国家悲剧命运的缩影。
(注释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