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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惠小微 | 举个例子,已办理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的小微企业如何确定是否能够申报享受“六税两费”减免优惠
例:A公司于2020年6月成立,9月1日登记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21年5月,A公司办理了2020年度的汇算清缴申报,结果确定是小型微利企业。
问题:
A公司于2022年4月征期申报2022年1-3月的“六税两费”时,可以享受减免优惠吗?
答:可以。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实施小微企业“六税两费”减免政策有关征管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3号)第一条第(一)项,A公司申报2022年1-3月的“六税两费”时,是否可享受减免优惠,依据2021年办理2020年度汇算清缴的结果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