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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班路上 一起听“税” | 个体工商户可以享受哪些增值税优惠政策——增值税期末留抵退税政策

山东税务
2024-08-28


编者按:

每一天都是崭新的,给生活和自己一个微笑,带上阳光,走在去奋斗的上班路上。我们为您准备了税费优惠政策系列音频,在上班路上,一起听“税”,一路同行。


3.增值税期末留抵退税政策

享受主体:

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含个体工商户)纳税人
优惠内容:

加大小微企业增值税期末留抵退税政策力度,将先进制造业按月全额退还增值税增量留抵税额政策范围扩大至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含个体工商户),并一次性退还小微企业存量留抵税额。

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可以自2022年4月纳税申报期起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退还增量留抵税额。在2022年12月31日前,退税条件按照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14号)第三条规定执行。
政策执行期:

自2022年4月1日施行

政策依据: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大增值税期末留抵退税政策实施力度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14号)


录音员

于洋,现任国家税务总局新泰市税务局第一税务分局四级主办。热爱主持、唱歌等文艺活动,曾多次主持泰安市税务局文艺汇演并参加演讲比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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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上班路上 一起听“税” | 个体工商户可以享受哪些增值税优惠政策——小规模纳税人阶段性免征增值税

(01).上班路上 一起听“税” | 个体工商户可以享受哪些增值税优惠政策——符合条件的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



录制:国家税务总局泰安市税务局
策划、编发:国家税务总局山东省税务局办公室
责编:王彦航编审:桑   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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