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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模拟法院】“杭州观山房产营销有限公司诉赵晗琦不当得利纠纷案”公开庭审

“杭州观山房产营销有限公司诉赵晗琦

不当得利纠纷案”公开庭审

2020年12月21日,法律职业实训基地模拟法院于文三102对“杭州观山房产营销有限公司诉赵晗琦不当得利纠纷案”进行了公开庭审。

本次模拟庭审由唐锶烨、杨赢娜、蔡佳瑞组成合议庭,章思齐担任书记员。由费益晖担任原告杭州观山房产营销有限公司诉讼代表人,郑志强、范璐茜担任原告代理人。被告为赵晗琦,由傅志恒、叶起担任其代理人。并且我们有幸邀请到了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合伙人徐江陵模拟律师指导老师夏伟以及模拟法院指导老师范莉莅临指导。

本次庭审为一起民事纠纷。赵晗琦系杭州观山房产营销有限公司股东和经营管理人员,其于2018年11月1日离职后自行创办杭州自在广告有限公司。离职后赵晗琦一直故意不移交其管理控制的公司的银行u盾等手续和设施。赵晗琦于2018年11月7日至2018年12月29日期间,利用其管控下的杭州观山房产营销有限公司银行u盾,分14次将杭州观山房产营销有限公司在农行浙江省分行开立的公司账户中的存款划入赵晗琦个人账户中,共计578000元。赵晗琦至今未能返还案涉款项。在本次模拟庭审中同学们表现认真,为本次庭审做了充分的准备,其中原告方还与被告方展开了激烈的辩论,十分精彩。

庭审结束后首先由徐江陵对我们的整个庭审活动展开了极其细致的点评。首先对于庭审现场的氛围,徐江陵表示了肯定。然后在流程方面徐江陵也指出了一些小问题,例如法官询问双方事实方面的问题过少,在举证环节中是否有补充陈述与继续举证是不同的,在辩论环节中关于第三第四轮对于自己说过的部分就可以不需要再重复等。同时徐江陵也站在被告角度提出了自己对于案件的看法:要先从程序角度,最先对于主体资格提出质疑,可以从公司法对于法定代表人的定义出发,如果认为其他案件结果与本案有关可以先申请中止庭审。徐江陵对于案件的深度剖析让在座的同学们都受益匪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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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后,模拟律所指导老师夏伟也对庭审提出了自己宝贵的意见。夏伟认为所有庭审程序应由法官主导,法官要更注重表达时的法言法语。在程序方面,原告提问完毕后,再由被告提问的流程会让两方观点更清晰明了。同时也提醒了原告所有的回答必须要真实,不能虚假陈述;被告方应要抓住主体问题追问,不要过分纠结不当得利分的善意恶意。最后夏伟对此次参加庭审的同学们都给予了高度的评价,夸奖原被告双方都做了充足的准备,表现自如,也期待着同学们在学习专业课知识后能对“不当得利”有更深刻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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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此次庭审,参与的同学们展现了良好的法律素养,也认识到自己的不足。台下观看的同学们不仅对于专业知识有了一定的了解,也对于法庭开庭的程序有了更深刻的体会。再次感谢徐江陵律师和夏伟老师对于此次庭审的精彩点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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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字|模拟法院

图片|蒋博澍

排版|何柳英

审核|zucclaw实训基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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