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象中的“美国民主”:殖民扩张与种族主义 |【民主理论】专题
编者按
1835年,法国政治学家托克维尔先生完成旷世之作《论美国的民主》,成为了解美国的重要著作。本文作者从另一个视角来解读《论美国的民主》,通过历史回顾以找回托克维尔所给出的“另一个美国”。同时通过帝国、殖民扩张与种族问问题以及奴隶制与黑人问题,不断打破过往传统认知中“民主的美国”形象,展现其从一开始就以殖民扩张、征服与奴隶制的形式建立起庞大的帝国体系,进而引发读者新的启发与思考。此外,作者还指出“两个美国”在托克维尔那里虽然确实存在,但二者之间其实并不矛盾,最后结尾提出托克维尔对种族问题在现代社会中的复杂性的分析仍然可以为当代种族关系理论提供思想资源。总的来说,这篇文章为理解《论美国的民主》提供了新思路,开拓读者的视野。
托克维尔书中的“另一个美国”
(原标题为:《殖民扩张、种族主义与民主——托克维尔的“另一个美国”》,现标题为编者所拟)
作者:
段德敏,北京大学政府管理学院、欧洲研究中心、国家治理研究院,北京大学公共治理研究所;
张开,北京大学政府管理学院
引文格式(GB-2015):
段德敏,张开.殖民扩张、种族主义与民主——托克维尔的“另一个美国”[J].政治学研究,2023(06):161-174+235.
内容提要
很多学者认为托克维尔是一个“美国研究”专家,认为他较早对“民主美国”进行了全面分析,事实上这并不完全准确。托克维尔对所谓“美国民主”的讨论,首先服务于他对广义上的“民主”——也就是现代社会的身份平等——这一问题的思考,其次服务于他对法国社会在身份平等及革命背景下的困境的关心。但同时他确实给出了一个对美国的专门研究,这一研究既包含“民主”的讨论,同时也特别包含对美国白人殖民扩张、种族主义的记述与分析。与人们的一般印象不同,托克维尔给出的美国不仅不“民主”,而且充满着内在矛盾和压迫。种族主义和殖民扩张可以说既是美国真实建国经历的一部分,同时又延续到今天,成为困扰美国政治社会的结构性问题。托克维尔的思考,对我们在当代理解种族、殖民问题以及美国政治都仍有积极意义和贡献。
关键词
托克维尔;种族主义;殖民主义;民主;美国
一、引言
近代政治思想家阿列克西·德·托克维尔(Alexis de Tocqueville)最著名的作品是《论美国的民主》(De la démocratie en Amérique),他也因此被很多人认为是较早——如果不是最早的话——的美国政治“专家”。他专门访问过美国,做过详细的实地调研,又有极深厚的理论基础,在近代西方政治思想史乃至现代民主理论中占有相当重要的位置。同时,他又从一名法国人的视角,对美国的政治和社会进行了具有穿透力的审视,可以说阐释了许多作为“局内人”的美国人在当时未能了解的关于美国本身的很多政治社会机理。同时,托克维尔主要讨论的又是“美国的民主”或“民主在美国”,包括美国的制度、法律、民情、社会关系、多数人的暴政及其克服等等。这两项加总在一起,人们往往得出一个印象,即托克维尔给出的是一个“民主美国”的描述。不仅美国人很愿意接受这一点,而且这一印象在很多国家和地区都被广为接受。这一印象虽然并不全错,但其实包含诸多误解。事实上,托克维尔花了不小的篇幅描述和分析了美国的种族关系,主要是白人和黑人,以及白人与印第安人之间的关系。在其中,他展示的是一幅暴力、血腥、残酷的画面,印第安人注定要“消失”在其原有的土地上,黑人即便被“解放”也难逃另一种排斥与奴役。而且,托克维尔精准地预测,美国终将因黑人种族问题而陷入内部冲突。与“民主的美国”相比,这无异于是“另一个美国”。如何理解这“两个美国”? 它们在托克维尔政治思想上是否构成矛盾? 托克维尔的“殖民主义的美国”是否如“民主的美国”一样富于洞见? 这些都是本文要解决的问题。
本文认为,上述“两个美国”在托克维尔那里并不矛盾,但将其处理为“同一个美国”需要我们更好地理解托克维尔政治思想的基础,也需要我们对美国的建国历史和政治制度有更准确的认识,特别是其中有关扩张、殖民主义与种族主义的部分。事实上,托克维尔对美国的殖民与种族问题有着非常深刻的分析,甚至具有某些当代后殖民主义(post-colonialism)理论、批判种族理论(critical race theory)的前瞻性,只不过这一方面的思考被“民主在美国”这一部分的分析的“光芒”所掩盖了。本文的主要贡献之一就是要将“殖民和种族理论”在托克维尔的整体政治思想中圈点出来,展示给学界读者。其次,我们也将由此提出并解决托克维尔政治思想中的“两个美国”问题,给出一个充满矛盾与压迫的美国政治社会分析。这一工作既有益于我们更好地理解托克维尔的政治思想,也可以对考察美国政治以及广义上的殖民和种族问题有所帮助。
二、找回托克维尔的“另一个美国”
我们需要首先指出的是,托克维尔之所以会给人一种单一的“民主美国”阐释者的印象,并非没有理由,因为他希望在同一本书里同时进行“美国研究”和作为一个政治哲学问题的“民主研究”,《论美国的民主》上卷尤其如此。在 19 世纪初,美国作为一个由欧洲殖民者建立的新兴国家,一个新大陆,对欧洲人来说一直是一个令人感兴趣的话题。在当时的欧洲,包括法国,介绍美国的地理、人文、风土人情、政治制度等的作品并不少,例如法国历史学者伏内尔(C. F.Volney)的《美国气候与土壤概论》(Tableau du climat et du sol des États-Unis d’Amérique) 等。托克维尔 1835 年首次出版的《论美国的民主》上卷就属于这类书籍,其重点是介绍和研究美国的政治制度,特别是其民主政治,但同时也介绍了美国的地理、宗教、种族等情况。托克维尔在1831 年 2 月即将前往美国考察时给好友尤金·斯托弗(Eugène Stoffels)的信中说: “我们即将出发,去尽量科学地研究所有人都谈论但没人真正了解的美国广大社会的细节。”相比较而言,《论美国的民主》上卷介绍和研究美国的内容更多,1840 年出版的下卷则更多讨论抽象的理论问题,如民主如何影响民情、平等与自由的关系等等,在受当时公众舆论热议和好评方面,上卷远较下卷“成功”。
在相当大程度上,因为托克维尔对美国的独到阐述,他在很长时间中受到人们的重视,尤其是美国学者,大概因为“民主美国”的阐述迎合了他们的自爱心理。美国人乔治·皮尔森(George Wilson Pierson)在其经典的《托克维尔在美国》(Tocqueville in America)中详细追踪了托克维尔在美国的行程,詹姆斯·史莱弗(James Schleifer)教授在《托克维尔〈论美国的民主〉的形成》(The Making of Tocqueville’s Democracy in America)中则细致记录、考察了该书的成书过程。当然,也有人讨论托克维尔对美国的理解是否有缺陷,以及如何延续托克维尔思考“托克维尔之后的美国”等等,不一而足。托克维尔触及了美国的“广大社会”,认为美国的“成功”不仅在于制度结构,更在于其社会民情。例如,很多美国人没有注意到宗教对美国的政治制度影响很大,但托克维尔认为,宗教是美国的“首要政治制度”(la première de leurs institutions politiques)。类似的例子还有很多,这都使得托克维尔成为较早的美国权威解释者之一,我们也可以认为他有意在这方面迎合读者了解美国的需要,提供了一个看似“美国研究”的专著。然而,这并不是托克维尔写作《论美国的民主》最重要的意图。
即使在《论美国的民主》上卷中,托克维尔关心的也不仅仅是美国,他在讨论美国的字里行间都透露他对他自己的国家——法国——的思考。他在 1847 年给好友克尔果勒(Louis de Kergorlay)的信中说: “虽然我较少在书(《论美国的民主》) 中提到法国,我在写每一页时都会想到她,并将她放在我的眼前。”事实上托克维尔在该书中明确提到法国的地方并不少。例如,在论及出版问题时,他马上联想到法国,在比较两个国家的情况后,他问道: 美国有那么多极端、负面的消息或文章在出版物中出现,但没有产生什么可观的负面社会效应,而当时的法国,经常一篇极端激进的文章即能搅动社会情况,成为社会不稳定因素,这是为什么?又如,在讨论到宗教问题时,托克维尔又立刻指出: “在法国,我看到宗教精神与自由精神几乎总是背道而驰的; 而在美国,我却发现两者是紧密配合,共同统治着同一国家。”在讨论美国的联邦制度时,他也比较了美国与法国在中央与地方制度上的差别,认为美国是将政府(或联邦)集权与地方分权结合得特别好的国家,地方民众可以直接参与到地方事务的管理中,同时联邦政府则在自己的权限范围内对全国民众行使权力; 但在法国,路易十四以来的传统是,地方民众随着贵族制度的衰落也越来越不能参与到自身事务的管理中,即便是很微小的地方事务,往往也由中央政府决定。这样的例子同样可以说举不胜举,这说明托克维尔并不是一般意义上的“美国研究”专家,他关心的不仅仅是美国的问题。
如果我们更进一步地将目光放大到托克维尔的一生,我们会很容易看到,美国其实从来不是托克维尔的主要兴趣对象,《论美国的民主》只是他一生中一部较早的作品,他后来绝大部分政治活动与写作都与法国有关。就像罗马贵族一样,他在其一生中一半时间从事政治,为其国家做贡献,另一半时间从事写作,同样可以将其视为服务于他的祖国和人民。他的最后一部作品《旧制度与大革命》可以说是这一事业的终点,主要思考法国的困境和希望。而早年的“论美国”则更应该被看作是将美国当作一面镜子,用来映照法国存在的问题。这种“比较”的方法在今天有时候被称为“比较政治学”,但它其实是一种更古老的政治思考方法的延续。谢尔顿·沃林(Sheldon Wolin)在《两个世界之间的托克维尔》(Tocqueville between Two Worlds)中指出: “理论应当出自去向一个陌生地方的旅行,这将托克维尔的追索置入了某种传统的政治发现的风格当中,政治理论家们从来都是伟大的旅行家,或者是去真实的地方,或者是去想象的地方。”柏拉图的《理想国》就包括一种旅行: 从洞穴之内到洞穴之外,现实与理想之间的对比使得“现实是什么”“人应该过什么样的生活”等问题的答案变得更加清楚。与亚里士多德对雅典城邦的考察类似,托克维尔所做的是去向“真实地方”的旅行,其结果是对两种政治社会的比较,以及在比较中回答政治哲学家们都会追问的问题: 什么样的政治生活是善的?
当然,在追问政治哲学的“根本问题”时,托克维尔有他自己的问题意识,即关于“民主”的问题,这一点在《论美国的民主》中表达得很清楚。托克维尔所使用的“民主”概念与我们今天一般意义上的作为一种政治制度的“民主”不一样,主要指社会意义上的身份等级的消失和人与人之间身份的平等化。在解释身份平等如何在历史上出现并成为一个潮流时,他举的是欧洲的例子:“如果我们从十一世纪开始考察一下法国每五十年的变化,我们将不会不发现在每五十年末社会体制都发生过一次双重的革命,在社会的阶梯上,贵族下降,平民上升。”他将这一趋势称为“民主的到来”,“企图阻止民主就是抗拒上帝的意志”,“身份平等的逐渐发展,是事所必至,天意使然”,问题在于如何应对这一趋势。对托克维尔来说,民主的到来有可能将人类社会引向更好的地方,但也有可能使人类社会遭遇前所未有的最严重的灾难。他将身份平等的民主社会与前现代的贵族社会作为两种不同的社会形式区分开来,在这一基础上探讨民主社会如何避免新的专制以及国家在新的条件下如何保存自由的问题。这一出发点使他在政治思想史上具有极强的原创性,因为他提出了一个全新而有效的问题,也为思考现代社会提供了一个很特别的参考视角。“一个全新的社会,要有一门新的政治科学”,可以说十分恰当地概括了他对自己工作的定位。
由此可见,托克维尔最终的问题是其所谓“民主”的问题,其对象可以说是全人类或人类现代社会,但其首要的落脚点则是法国和美国。法国的重要性对他来说不言而喻,但为什么是美国? 这是因为在美国,“这场伟大的社会革命……接近了它的自然极限”。他认为,与欧洲社会相比,美国没有贵族社会的历史包袱,从一开始就是由平等的欧洲移民构成的,因此其身份的平等几乎是绝对的。他希望看一看在这样的社会中,人们如何组织自己的政治生活,并从中尽可能获得对上述根本问题的回答。他十分清楚地知道,美国虽然没有贵族等级社会的历史包袱,但有殖民扩张行为和奴隶制。就上述“民主”问题来说,托克维尔认为美国足以构成一个几乎完美的参照系。在欧洲人及其后裔组成的社会中,美国社会完全平等,但欧洲本身却存在着大量的身份不平等,仍处于贵族时代向民主时代的转变中。这种对比对于抽象理论思考来说非常有利,因此也是托克维尔的重点,但这并不表示殖民和种族问题就不重要,其重要性主要是对理解美国而言,而非对理解“民主”而言。
托克维尔的“第一个美国”是作为其所谓“民主”(身份平等)试验场、观察地的美国,而其“另一个美国”则是包含着殖民扩张、种族压迫的美国,这其实同样是他眼中真实的美国。之所以存在“两个美国”的虚假印象,是因为他将美国放在了沃林(Sheldon S. Wolin)意义上的理论的追问之中,美国在他那里扮演了一个非同寻常的理论参考系的角色,这使得他的全书的主体部分看上去是在讲美国,但其实主要是讲民主。为了使他的书更完整,更像“美国研究”一些,他觉得有必要在最后增加一些“美国特色”,专门阐述他认为“与美国人有关,但与民主无涉”的内容,也就是种族关系问题。很多学者在这方面的判断都有错误,如奥古斯特·尼姆兹(August H.Nimtz,Jr.)在他的《马克思、托克维尔与美国的种族》(Marx,Tocqueville and Race in America)一书中,将托克维尔看作完全忽视了种族对于美国政治的重要性的思想家,“种族压迫和奴隶制在他对美国政治体系的论述中只占有边缘性的位置。”尼姆兹显然未能意识到的是,尽管关于种族的论述只占《论美国的民主》中的一小部分,这并不表示在托克维尔那里,种族关系于美国而言不重要。恰恰相反,在专属美国的章节中,托克维尔重点写了种族问题,这正好突显出种族压迫和奴隶制在托克维尔的“论美国”中占有重要位置。类似的误解在当下的学界仍有诸多表现,例如著名的后殖民和全球历史社会的研究专家古曼德·巴姆布拉(Gurminder K. Bhambra)和约翰·霍姆伍德(John Holmwood)在最近合作出版的《殖民主义与现代社会理论》(Colonialism and Modern Social Theory)中,同样认为托克维尔忽略了他所分析的政治制度的殖民主义基础。他们的首要证据就是,托克维尔在《论美国的民主》中只用了一小部分讨论殖民与种族问题。他们还提到在美国很多该书的删减版中,这一部分干脆就被删除了。依库塔(Jennie Ikuta)在另外一篇文章中说,即便在没有删减的版本中,《论美国的民主》“包括了不少关于种族和殖民主义的讨论,但却忽视了其重要性。”笔者认为,托克维尔对种族和殖民主义不仅重视,而且有很多深入且有前瞻性的分析。尽管他在这一问题上分析美国的文字相对于对民主问题分析的文字来说较少,但仍然能够从中看到: 一个建立在殖民扩张、种族主义之上的国家从一开始就内部矛盾重重,难以化解。
三、帝国、殖民扩张与种族问题
与尼姆兹、巴姆布拉等人的观点相左,近来也有学者认为托克维尔并没有忽视种族问题对于美国的重要性。蒂勒里(Alvin Tillery Jr.)仔细分析了托克维尔关于美国种族关系的论述,认为他在这方面的洞见与当代批判种族理论有很大的相似之处。科恩(Margret Kohn)则将托克维尔和他的美国旅伴博蒙(Gustav de Beaumont)放在一起读,后者写了一本名为《玛丽或美国的奴隶制》(Marie ou l’esclavage aux États-Unis)的小说,仔细剖析了美国奴隶制影响下种族关系的复杂和悲剧性质。科恩得出结论认为,托克维尔对种族关系的认识并非如很多人认为的那样“被他对美国民主的着迷蒙蔽”,托克维尔理解到了在美国种族问题中“社会平等和个人不安全之间的紧张关系”。科恩指出了一个很重要的事实,即博蒙和托克维尔之间存在一种分工,博蒙用小说的形式分析了美国种族问题,而托克维尔则主要借美国分析民主问题。托克维尔不可能不知道其同事、好友和旅伴关心和展示的美国种族问题,他自己事实上在很多地方展示了与博蒙类似的观点和立场,我们可以把《论美国的民主》上卷最后一章关于美国种族问题的论述看作他对博蒙负责题材的精炼表达。
然而,有些学者将托克维尔看作反殖民主义、反种族主义的思想家,甚至称其为“批判种族理论”的先驱,这其实多少存在矫枉过正的危险。事实上,托克维尔是支持法国当时的对外扩张和殖民政策的,这一点随着《托克维尔全集》的编辑进展变得越来越清晰,他并不是一个“完美”的种族压迫批判者。我们知道,他在 1837 年发表的关于法国如何巩固其在阿尔及利亚殖民统治的文章中指出: “我毫不怀疑,我们有能力在非洲海岸竖立起一座象征着我们国家光荣的丰碑。”他于 1841 年和 1846 年两次亲自访问阿尔及利亚,为国会起草报告,探讨法国应该如何更好地支持其军队在殖民地的行动,权衡什么样的殖民地建设最合适等等,以至于托克维尔被当成当时法国国内最权威的阿尔及利亚问题专家。在 1847 年的国会报告中,托克维尔指出: “阿尔及利亚必须被殖民”; 在报告中,他还专门反驳法国国内的和平主义论调,坚持认为法国不能从阿尔及利亚退出。尽管在前期(1830 年代)他支持某种法国殖民者和非洲当地居民之间的“融合”,在后期(1847 年左右),当他看到这种融合几乎不可能时,他转而支持更激烈的武力扩张,甚至支持在必要的时候“烧他们(原住民)的农作物,清空其粮仓,抓捕非武装的男人、女人和儿童。”可以说,这时的托克维尔非常残酷。
对这一“帝国主义”的托克维尔形象,学界又产生了严重的分歧。从早期的里希特(MelvinRichter)到后来的皮茨(Jennifer Pitts),大多数人都认为托克维尔在这方面的文字与其《论美国的民主》等文字中的“自由”立场之间有严重矛盾,以至于可能有“两个托克维尔”; 但也有少数人认为,托克维尔在这方面并没有自相矛盾,他在写作这两部分文字的时间完全是同步的,更关键的是他的“自由”概念与扩张、帝国建构并不矛盾,类似马基雅维利理论中自由与帝国之间的关系。本文认为后一种主张更可信,也有更直接的文本证据支持。从总体上来说,如果我们一定要用今天的国际关系理论来概括托克维尔当时的立场的话,托克维尔是一个现实主义者。他支持帝国的理由并不是当时欧洲流行的“文明使命论”(mission civilisatrice),即欧洲国家的对外扩张主要不是为了掠夺、征服,而是为了推广一种“普世价值”或文明,是为了帮助非欧洲人民在文明阶梯上取得进步,欧洲的殖民扩张是一种“白人的负担”,等等。托克维尔曾经一度的好友,也是著名的自由主义政治思想家约翰·斯图亚特·密尔(John Stuart Mill)即大致持此“文明使命论”立场,他认为“落后人类的一个共同且迅速成为普世性的境况是,他们要么处在更先进人类的直接统治之下,要么生活在其完全的政治优势之下。”托克维尔与此立场实际相距甚远,他对法国帝国建构的支持,主要是出于一种国际力量均势的考量,认为如果法国从阿尔及利亚退出,会“沦为第二等级的国家,任由欧洲事务的控制权落入其他国家之手”,因此法国不能这么做。
与这种现实主义立场同步的是,托克维尔并不认为欧洲文明与非欧洲文明相遇会让后者变得更好。恰恰相反,他认为这一过程更有可能为后者带来灾难与毁灭,二者的“相遇”更多的是力量上的碰撞,而非所谓高级文明对低级文明的“牵引”。这一点在他对法国自身的殖民扩张问题的分析中即有所体现,他在1841年的《论阿尔及利亚》(Travail sur l’Algérie)中指出:“我们现在在战争中比阿拉伯人更加野蛮。”更直接地,他在 1847 年的国会报告中指出: “仅是文明人与野蛮人的接触便导致文明人对野蛮人的压迫和贬低,文明人并不一定自觉地想达到这一目的,他们甚至并不自知这一点。”尽管有此认识,托克维尔仍然坚定地支持法国在阿尔及利亚的扩张,因为他认为在当时的国际形势下,法国如果不去做,英国或其他国家一定会去做,最后的结果是法国受制于欧洲其他列强。可以说,在阿尔及利亚问题上,托克维尔是利益相关者; 但在美国问题上,在他的《论美国的民主》等文献中,他更能够以一种中立、客观的方式分析其种族和殖民问题; 在这里,他在阿尔及利亚问题上偶然闪现的“批判种族观”得到了放大和更充分的展示。
如果暂时把托克维尔的“民主”问题放在一边,将目光聚焦在他对“美国”本身的论述上,我们会发现,他对美国也有着非常深刻和创新的分析,对我们今天仍有启发意义。很多人注意到托克维尔和美国“建国之父”、联邦党人之间的关联,托克维尔在考察美国政治制度时参考并引用了联邦党人的作品,他提到杰斐逊(Thomas Jefferson)最多,还称他为“美国的民主制度下迄今出现的最伟大民主主义者。”但托克维尔和联邦党人之间的观点差别实际上也很大,联邦党人主要是为美国当时正在建立的联邦制度提供一个说明,当然对理解美国制度的内容、含义和起源有极大的帮助; 而在托克维尔那里,对一个国家的政治生活而言,制度只是其中一个重要要素,而且不是最重要的。对托克维尔来说,如果我们理解一个国家的整体状况的话,地理环境的重要性最低,更重要的是制度,最重要的是民情(mores)。所谓民情,就是“一个民族的整个道德和精神面貌”,或是一种“心灵的习惯”。因此,他对美国政治生活的理解更接近一种社会和政治制度的综合体,而且该综合体的起源要明显早于1776—1787年的美国建国与制宪。例如,宗教对托克维尔而言很重要,它一开始就存在于美国早期移民的信仰中; 在制度方面,比起联邦党人,托克维尔更关注地方自治制度,在这里主要是指一种地方自治的习惯,这也是为什么他花了很大的篇幅讨论美国地方乡镇的原因。“乡镇组织之于自由,犹如小学之于授课。”与后来的汉娜·阿伦特(Hannah Arendt)在《论革命》中将美国共和追溯到建国之前类似,托克维尔也认为美国民众早已形成的制度习惯是其后来建国制宪的渊源。民众的自治习惯从欧洲移民到达美洲大陆时就已经形成,这种习惯后来一直延续到美国建国及之后,成为托克维尔解释“民主在美国”相对于“民主在欧洲”之独特性的重要分析维度。托克维尔在这方面的讨论已为学界熟知,但较少被意识到是,他所珍视的乡镇自治,其实与他把美国殖民、扩张作为建国前提的理解是紧密联系在一起的。
上述“欧洲移民”实际上就是欧洲殖民者。托克维尔在《论美国的民主》一书中上百次提到“殖民”“殖民者”或“殖民地”,上述自治传统其实也正是欧洲( 主要是英国) 殖民者在美洲的特有习惯,乡镇自治即是殖民者的自治。例如,他指出: “英国的殖民地是使英国繁荣的主要原因之一,他们一向比其他国家的殖民地享有更多的内政自由和更大的政治独立。”所以,当拉斯基(Harold Joseph Laski)在其《托克维尔全集》导言中指出,托克维尔“对美国殖民地时代的历史几乎没有兴趣,所以他不能恰当地了解那些看来是新鲜的东西事实上早已深深扎根于 1776 年以前的历史”时,拉斯基几乎是完全错误的。詹姆斯·塞瑟(James Ceaser)在这方面的判断更接近事实,他认为在托克维尔那里存在“两重建国论题”(the“Two-Founding Thesis”),其中一重是人们熟悉的 1776—1787 年的建国立宪,但在这之前还有更早的殖民地时期的建国,殖民时代的自治习惯和制度为后来的美国奠定了基础,正式的美国立宪可以看作早期制度与习惯的延续。当然,塞瑟关注的主要是美国建国问题,但其实也说明了美国的建国是一个殖民征服和扩张的历史,而托克维尔对此完全清楚,且有大量文字涉及此问题。托克维尔认为,英国殖民地的独立与自治是英国白人殖民者的自治,该“自治”对于被征服和殖民的对象——印第安人——来说,恰恰是其字面意思的反面——压迫、剥夺与驱逐。
自治与自由紧密伴随着压迫,如果这一点在托克维尔关于“民主”的讨论中还不那么明显的话,在专门“献给”美国的《论美国的民主》上卷的最后一章中则再明显不过。关于美国的印第安人,托克维尔说,“在人类的历史上,还没有见过一个发展得如此惊人而消失得又如此迅速的民族”,其原因无疑是欧洲殖民者的到来。在这里,托克维尔可以说直接否定了“文明使命”的基本主张。因为发展程度悬殊,印第安人在被迫和欧洲殖民者生活在同一片土地上时,不仅没有被开化与引领,反而陷入了一种深深的两难处境中: 他们要自救,则“不是消灭欧洲人,就是要变成欧洲人”,但这二者又都不可能,因此其命运就变得极其悲惨。除了被屠杀之外,他们剩下两种选择: 一是留在欧洲殖民者社会内部,成为第二等的贱民; 二是向尚未被殖民者占领的荒野逃难,但即便在更深的荒野,他们也无法停留太长时间,因为殖民者的扩张——即所 谓“西进运动”——紧随其后。这一过程最终的结局,只能是印第安人快速消失,以至于接近灭绝。托克维尔 1831 年底在密西西比河左岸孟菲斯一带见证了一个印第安部落(巧克陶人)在极寒的冬天迁往美国政府“许诺”给他们栖身的另一个场所。托克维尔在当时给他母亲的一封信中提到了这一经历,他说: “没有人看了这个场景之后还能不感到内心伤痛。”他在《论美国的民主》中也较详细地记录了这一场景:
这些野蛮人离开自己的故土,想到密西西比河右岸去,自以为在那里可以找到一处美国政府能够准许他们栖身的地方。当时正值隆冬,而且这一年奇寒得反常。雪在地面上凝成一层硬壳,河里漂浮着巨冰。印第安人带领着他们的家属,后面跟着一批老弱病残,其中既有刚刚出生的婴儿,又有行将就木的老人。他们既没有帐篷,又没有车辆,而只有一点口粮和简陋的武器。我看见了他们上船渡过这条大河的情景,而且永远不会忘记那个严肃的场面。在那密密麻麻的人群中,既没有人哭喊,又没有人抽泣,人人都一声不语。他们的苦难由来已久,他们感到无法摆脱苦难。他们已经登上载运他们的那条大船,而他们的狗却仍留在岸上。当这些动物最后发现它们的主人将永远离开它们的时候,便一起狂吠起来,随即跳进浮着冰块的密西西比河里,跟着主人的船泅水过河。
合法与压迫、自由与剥夺,这种矛盾结合体正是托克维尔对美国的理解,印第安人被迫迁移、最终几近灭绝的过程,与美国的“自由建国”完全同步,“自由”政制的确立不仅没有与征服相矛盾,反而可以说是建立在征服之上。托克维尔专门提到美国早期殖民扩张表面上的“合法性”,甚至是“和平性”,并认为它是理解美国殖民暴力的关键。与南美西班牙殖民者的暴力征服不一样,英国殖民者虽然也使用暴力,但他们常常使用贸易的手段与印第安人打交道,以一种近乎平等的姿态与他们交换各自所需,但因为印第安人生产力低下,他们难以在这种“自由贸易”中维持对等地位,经常是以出让自己的土地告终。对托克维尔来说,这其实也是一种剥夺,在某种意义上甚至可以说比暴力的剥夺更彻底。西班牙殖民者虽然针对印第安人大量使用暴力,但因为印第安人本身也尚武,具有勇敢的美德,因此能多少赢得殖民者的尊重,双方在暴力冲突意外产生了一种罕见的平等,最后两个种族反而有所融合。北方的英国殖民者更多地使用“和平”手段,较少使用直接暴力,但其前提是他们对印第安人居高临下的鄙弃与排斥,其后果是白人与印第安人之间绝少融合,如果有的话——如两性的结合,他们在英国殖民者中间也会遭受最多的歧视。托克维尔说: “用尊重人道的法律消灭人,可谓美国人之一绝。”
托克维尔在这里对种族关系以及“另一种美国建国”的论述,显然与文明使命论相去甚远,反倒有些许后殖民主义批判理论的意味。如果说他在为法国帝国扩张辩护时有“落后性”,在对美国的描述中他又在种族问题上表现出强烈的批判色彩或“先进性”,二者看似矛盾,但实际并行不悖。马克思在《论犹太人问题》中说: “自由这一人权不是建立在人与人相结合的基础上,而是相反,建立在人与人相分隔的基础上。这一权利就是这种分隔的权利,是狭隘的、局限于自身的个人的权利。”自由权利,特别是其中的财产权利,对于资产者来说是文明的基石,但对于无产者来说则是压迫和剥削的来源。虽然托克维尔与马克思之间在整体理论取向上还是有着很大的差距,但他们都观察到自由与压迫是有可能结合在一起的,而且二者还有着相当程度的同构性。这也是为什么尼姆茨在《马克思、托克维尔与美国的种族》中的判断是有很大问题的,托克维尔并没有像他说的一样与马克思截然相反。尼姆茨犯了很多人在“托克维尔与美国”这一问题上所犯的同样的错误,将托克维尔关于民主的部分简单等同于对美国的分析,同时大大忽视了托克维尔在种族问题上的批判性。另外,托克维尔对美国早期殖民扩张、征服的分析也接近保罗·弗里默(Paul Frymer)在 2017 出版的《美国的帝国建构: 领土和政治扩张的时代》(Building an American Empire: The Era of Territorial and Political Expansion)一书中的结论,即美国的殖民扩张与其成长过程是同步的,地方自治正是白人殖民者的扩张手段之一,自治殖民领地的扩张也离不开联邦政府的积极促成。
四、奴隶制与黑人问题
如果说印第安人的命运是消失在旷野中,他们对从其生命灰烬之上建立起来的美国并不能起到什么威胁的话,黑人无论从其自身的命运还是从其与美国国家社会的关系而言都与印第安人极不相同。托克维尔说: “黑人的命运几乎总要与白人的命运交织在一起,这两个种族互有联系,却不混为一体,他们既不能完全分开,又不能完全结合。”黑人差不多和白人一起来到美洲大陆,但他们并非主动前往,而是被殖民者强掳为奴。与印第安人不一样的是,他们一直和白人生活在一起,虽然是以奴隶的身份。如果我们接受托克维尔将美国真正的“奠基”放在 1776 年之前很久的话,那么同样也可以将他对黑人问题的讨论看作他对该“奠基”的讨论。当代美国“觉醒”(woke)一代知识分子试图将美国建国时间往前推至 1619 年,即第一批奴隶被带到北美大陆的时间,从而将美国建国与奴隶制联系在一起,进而帮助解释美国国内至今仍存在的“系统性种族主义”(systemic racism)。托克维尔的立场在某种意义上与此观点类似,其笔下的美国从一开始就是建立在奴隶制基础之上。
当然,奴隶制的问题并非美国特有,当时欧洲国家在世界范围内的殖民地中大量存在奴隶现象,托克维尔当时生活在奴隶制正在走向衰落的时代,且他明确地支持取消该制度。在 1839 年专门写给法国国会的关于法国殖民地中奴隶制问题的报告中,他说: “人性和道德要求……取消奴隶制,现在这是一项政治上的必需措施。”不仅如此,他还认为法国应该尽快彻底取消它,这与当时流行的意见并不一致。很多人主张慢慢、逐步地取消奴隶制,他们主要是担心奴隶长期生活在一个奴役环境中,一旦给奴隶全面的自由,奴隶可能与社会格格不入,并且不知如何自处以及如何与他人相处,这有可能会成为社会问题的一大来源。托克维尔认为,如果要衡量逐步取消和快速取消这两个选项的收益与成本的话,快速取消的成本更小、收益更大,因为奴隶制的消失已成定局,如果采取逐步取消的策略,那些被延后解放的奴隶们很难再安心忍受已经被宣布为非法的奴隶制度,他们成为社会不稳定因素的可能性反而可能会更大。至于黑人奴隶被解放后“融入”社会的问题,托克维尔也认为没有特别好的解决办法,唯一能让他们学会过自由生活的方式就是给他们自由,“只有自由的经验,长期拥有的自由,在一个既有力同时又克制的权力引导下,才能促使人形成观念、美德和习惯”。
在种族问题上,托克维尔总体上持一种进步立场,拒绝从种族角度解释社会和政治制度的多样性,这在当时的欧洲不是绝对主流的观念。19 世纪欧洲著名的种族主义知识分子亚瑟·德·戈比诺(Arthur de Gobineau)在 其 著 作《人类种族的不平等》(Essai sur l’Inégalité des Races Humaines)中,试图从种族角度解释当时在欧洲开始广为人知的世界范围内社会、政治、经济状况的多样性,认为是种族决定了欧洲更繁荣、更文明,也决定了非洲等地区更落后、更野蛮,这在当时受到不少人的追随。有意思的是,戈比诺曾经做过一段时间托克维尔的秘书,还请求托克维尔评论这本书,托克维尔在迟疑很久给他的回信中指出: “我得向你坦白,在读过这本书后,正如以前一样,我处在书里表达的那些原则的绝对对立面,我认为那些原则很可能是非常错误的,而且肯定是有害的。”在这方面,托克维尔与他的朋友密尔持类似立场。尽管密尔支持某种帝国主义,且从文明的角度为英帝国辩护,但他并不认为文明进步与否或者进步的程度与种族、肤色有关,他认为制度才是人类社会政治、经济、社会状况多样性的主要原因: “一切迄今已经达到的人类进步的状态中,对个人行使的权威的性质和程度、权力的分配以及命令和服从情况,是除宗教信仰外最强有力的影响。”有时候文明进步程度看上去与种族或肤色相关,但从人类社会的进步历史来看,这是一种偶然重合,认为文明进步与否的原因是种族或肤色是一个极大的误解,经不起科学方法的检验。托克维尔虽然并不像密尔那样持一种严格的文明进步主义历史观,但在种族与人类社会之间关系问题上,他与密尔立场并无太大区别。
奴隶制是一个落后、反人性的制度,这一点在托克维尔那里毫无疑问。他写作时的美国正处于所谓“杰克逊民主”(Jacksonian Democracy)时代,一方面“民主”的范围和程度似乎在扩大,杰克逊总统主推平民主义路线,将选举年龄资格降低到 21 岁,许多政府机构得以改革从而扩大民众参议范围。但这些“民主”改革的范围仅限白人,印第安人在这一时期实际上被相当残酷地对待,《印第安人迁移法》(Indian Removal Act)即是在这一时期被确立,托克维尔提到的著名的印第安人“血泪之路”(trail of tears)是这一时期的标志之一。同时,这一时期也是美国“自由州”(free states)和“奴隶州”(slave states)分化加剧的时期,很多北方州放弃了奴隶制,而且因为西进运动主要由北方州主导,新加入美国联邦的州大多是自由州,南方州则继续保持并强化了奴隶制。北方州工业化水平较高,而南方州则主要还依赖种植园经济,由此导致北方州与南方州在很多联邦政策和法律问题上的分歧。这一南北分裂是当时美国政治的主要焦点之一,最后逐渐演变为美国内战。托克维尔正是在这一时期的初始阶段访问美国,他去世后不久美国即陷入内战。在观察美国奴隶制问题时,他很快注意到了自由州和奴隶州之间的区别: “一般来说,没有奴隶的殖民地,要比盛行蓄奴制的殖民地越来越人多和越来越繁荣。”为了说明这一点,他像一个精明的比较研究专家一样,选取了典型案例: 肯塔基州和俄亥俄州。这两个州相邻,在俄亥俄河上隔岸相望,它们的自然地理环境、气候条件、最初人口规模等几乎没有差别,而且欧洲殖民者的语言、文化、习惯等也都非常接近,唯一不同的是肯塔基州允许蓄奴,而俄亥俄州则禁止境内有奴隶。那么它们的发展状况如何呢? 托克维尔是这样描述的:
一个人乘船顺俄亥俄河而下,一直旅行到该河注入密西西比河的河口,简直就像在自由和奴役之间航行。他只要放眼看一下两岸,立刻就可以断定哪一岸对人类更为有利。在河的左岸,人烟稀少,偶尔见到一群奴隶无精打采地在半垦半荒的土地上游荡,被砍伐的原始森林又长出新树。可以说社会已经入睡,人们懒散,唯独大自然还呈现出一派生气勃勃的景色。相反,从这条河的右岸,则可听到机器的轰鸣,表明在远方有工厂。田里长着茂盛的庄稼,雅致的房舍显示着农场主的爱好和兴趣,到处是一片富庶景象。看来,这里的人们都很有钱,并感到满意,因为这是自己的劳动成果。
托克维尔解释了出现这一巨大差别的原因: 虽然看上去奴隶更“便宜”,奴隶主不用为使用他们的劳动力付酬,但是实际上奴隶主需要付出的成本比自由州中工厂主雇佣自由工人的成本更高,因为他们要维持奴隶的起居、健康、教育等几乎一切生活要素。在不创造收益的童年时期和生病时期,奴隶主同样都要养活他们。与此相比,自由州中劳动力的维持则由自由人自己承担,雇主付出的仅仅是他们雇佣的劳动力的价值,因此总体成本要低得多。更关键的是,奴隶被迫劳动,自由工人是主动劳动,他们的工作效率也不一样。对托克维尔来说,最重要的还是奴隶制对人们的普遍精神观念的影响: “在俄亥俄河左岸,人们把劳动与奴役混为一谈; 而在这条河的右岸,人们则把劳动与致富和进步联系在一起。”这一差别使得肯塔基州和俄亥俄州的白人对劳动的看法截然不同: 前者认为劳动是奴隶们的事,他们像欧洲贵族那样追求休闲的生活,热爱打猎和打仗,对改进技术、拓展商业、发财致富没什么兴趣; 而后者则相反,以追求物质利益为人生主要目的,积极寻找致富路径,为了商业利润勇于冒险,不辞劳苦。在这一差别推动下,虽然仅仅只是一河之隔,两个州最后的发展状况和社会面貌就出现了巨大的差别。这一案例同样可以用来思考当时美国南方和北方的整体区别,北方和南方渐行渐远,不仅仅因为对奴隶制存废问题的立场不同,更因为社会整体发展走向了不同的方向。托克维尔在这里对奴隶制与社会经济发展之间关系的分析,总体上与后来历史学家和经济学家对奴隶制问题的主流看法是一致的。南北战争的结果也印证了托克维尔的结论: 更先进的、效率更高的经济体制压倒了更落后的、效率更低的经济体制。奴隶制的最终消失不仅是道德上的要求,也是社会经济发展进步的表现。当然,托克维尔也预见到了这一过程在美国不会很顺利也不会很和平,事实上他将奴隶制和黑人问题看作“在威胁美国的未来的一切灾难中最可怕的灾难”。
当然,托克维尔的洞察力并没有停止在这里。如果奴隶制被废除,黑人就会获得与白人一样的平等、自由吗? 并不是这样。南北战争之后美国全面取消了奴隶制,所有黑人获得自由,但他们继续受到来自白人世界的普遍歧视,他们的权利和自由与白人并不对等,美国整个社会处于种族隔离的状态,一直到二十世纪六七十年代平权运动之后这种状况才有较大的改观。托克维尔在十九世纪三十年代即已大体预料到这一漫长的历史过程,因为他很快观察到在取消蓄奴的北方州,黑人的处境在某种意义上反而是恶化了: “种族偏见在已经废除蓄奴制的州,反而比在尚保存蓄奴制的州强烈……没有一个地方的种族偏见,像在从来不知蓄奴制为何物的州那样不能令人容忍。”相比之下,在那些南方的蓄奴州,白人和黑人奴隶反而有更多的生活交集。托克维尔注意到在美国自由州,尤其是英裔美国人中间,白人和黑人隔离程度最高。
解放后的黑人虽然拥有名义上的选举权,但是他们如果去投票,生命就会遭到危险。他们受到迫害时可以去告状,但当法官的都是白人。法律准许黑人充当陪审员,但偏见却排斥他们出任陪审员。黑人的子女进不了为欧洲人子女开设的学校。在剧院里,黑人有钱也买不到同曾经是他们主人的白人并排坐在一起的票。在医院里,他们要与白人分开。虽然也让黑人礼拜白人所礼拜的上帝,但不能在同一教堂祈祷。
为什么会出现这种状况? 这与奴隶制在白人群体心理上留下的烙印有关: 在黑人还是奴隶时,他们愿意与他们生活在一起,因为他们知道黑人在地位上远低于他们; 但一旦黑人获得解放,他们立刻拒绝曾经是奴隶的人与他们平起平坐,觉得这样会降低他们的身价。因此,“排斥黑人的偏见仿佛随着黑人不再是奴隶而加深,日常生活中的不平等则随着法律废除不平等反而加强。”
黑人的身份是他们处于此困境的主要原因。在自由州,在法律上他们和白人一样都是自由人,享有在当时虽仍不平等但大体接近的权利。但在这一法律框架之下,人们的具体、现实的身份不一样,而且这种身份的区别可以很容易地由肤色判断,那么真实的种族权力关系和压迫机制便以另一种形式更顽固地保存了下来; 形式上的法律不仅对其毫无办法,反而默认甚至保护了它的存在。托克维尔提到,在法国,贵族和平民的区分也曾有类似的身份区别效应,但社会平等化后,平民和贵族在外表上看不出明显区别,从而使得社会整体和谐得以保存,内部的隔阂逐渐愈合。然而,在美国,白人和黑人之间距离的弥合极其困难,他们分属不同种族,拥有不同的肤色,平等只能停留在法律层面,内心中的歧视很难真正消除。托克维尔说: “法律可以废除奴役,而能够抹去奴役的痕迹的唯有上帝。”在平权运动之后直到今天,美国的黑人和白人在法律上已经完全平等,但白人对黑人的系统性种族歧视并没有消失,仍然不断引起强烈反响,这足以证明托克维尔的预言。当然“觉醒”一代知识分子和激进的种族批判理论支持者们,更进一步地将美国从建国以来的法律体系都看作是支持种族歧视的,认为所谓的自由神话只不过是掩盖种族奴役的幌子,即便是平等的法律权利也是对黑人压迫的一种方式。托克维尔可能并不完全认同这一立场,他更多的是将“社会的因素”和“政治 - 法律的因素”看作既互相区分、又紧密关联的两个层面,这既使得他与近代以来的主流自由主义者有很大区别,但同时也使他多少具有了一些左翼批判分析的色彩。
五、结论
托克维尔确实给出了“另一个美国”,这个美国与“民主的美国”形象不同,它从一开始就以殖民扩张、征服与奴隶制的形式建立起庞大的帝国体系。根据当代学者弗里默(Paul Frymer)的观点,这种扩张一直延续到今天,在其自身的领土之外美国还向全世界延伸了其控制力和影响力,尽管形式可能与早期征服不一样。这一帝国扩张与其“自由”政制并不矛盾,因为其自由是特定范围内的自由,最早是白人殖民者的自由,他们的自由的另一面正是对印第安人的种族清洗和对黑人的残酷奴役。在今天,美国人的自由仍然有着明确界限,同样存在着排斥现象: 从近处来说,外来非法移民在其国内肯定是被排斥的,近年包括儿童在内的非法移民被美国政府部门关进笼子里的画面再一次确证了这一点; 从远处来说,自由所隐含的排斥或压迫其实包括对美国之外尤其是对非西方的第三世界国家的约束和压制,选择性的干涉、非法入侵(如伊拉克战争)、单边制裁等都表明了这一点。与此同时,美国外部的扩张并非意味着其内部一直是和谐的,恰恰相反,美国国内从建国前就存在的种族歧视和种族暴力至今仍然纠缠着其社会机体,构成其几乎永恒的内部纷争的来源。因此,本文得出第一个结论: 与很多当代论者的观点不一样,以讨论和分析“民主美国”著称的托克维尔,其实早已给出上述“另一美国”的面貌,包括外部扩张及其内部冲突。
同时,本文的第二个关键结论是: 上述“两个美国”在托克维尔那里虽然确实存在,但二者之间其实并不矛盾。很多学者之所以会认为这二者之间互相矛盾,是因为他们并没有能完全准确地理解《论美国的民主》作者的真实理论意图。总起来说,托克维尔对美国的兴趣首先来自他对“民主”问题的关心,其次与他对“民主”或“身份的平等”在法国的展开及其后果的思考有关。他想知道普遍身份平等对于人类社会意味着什么,特别是自由如何在身份平等的现代社会条件下得以保存。在法国经历了不断的革命和专制的恶性循环之后,他也想知道他的祖国的出路在哪里,还有没有可能在平等的时代建构一个稳定的共和政治。在这些问题的引领下,他才将目光转向美国,希望从美国的例子中寻找线索,但他的核心问题却并不是美国本身,而是“民主”。但因为写美国,所以不可避免地要理解美国,因此我们可以从他的文字中找到一个有体系、有内容的“美国研究”。但他的真正的美国研究给出的却并不是人们一般说的“民主美国”,而是自由与压迫共存的、充满深刻内在矛盾的美国。
与此同时,我们也可以看到,托克维尔在种族和殖民主义问题上的讨论本身具有鲜明的批判分析色彩和前瞻性,尽管他自己在其国内政治中持一种现实主义的法国帝国扩张立场,但他对种族问题在现代社会中的复杂性的分析仍然可以为当代种族关系理论提供思想资源。
(因篇幅限制,参考文献从略)
〇 荐稿:曹东岳
〇 排版:程祎帆
〇 审校:胡文江 大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