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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大国与小国也是可比的? |【研究方法】专题

编者按

国家是比较政治研究的重要对象,国家理论是整个比较政治理论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因此,研究者们通过比较不同国家的政治现象产生了纷繁复杂的国家理论。然而,这其中存在一个问题,即习惯上所认为的大国能够同小国相比较?换言之,国家规模是否会对国家间的可比性产生影响?


本文为我们提供了一个独特且深刻的视角,回归本源,深入探讨了比较政治学的核心问题。文章通过对政治现象的基本特质、结构和功能的细致分析,揭示了国家间比较的合理性与科学性。突出国家间的可比性根植于作为“民族国家”的共同属性和多维度的差异性,而不可比性则源于对政治现象量性差异的过度强调或文化差异的过分关注。


此外。文章开篇在理论层面阐释了比较政治学的基本特质,后文则通过具体的分析,展示了比较方法在实际政治学研究中的应用。有助于我们增进对国家间比较的理解和认识,也为未来进行相关研究提供了新的思路和方法。


国家间的可比性与不可比性分析

(原标题为:《探索国家间比较的深层逻辑》,现标题为编者所拟)


作者:

李路曲,上海师范大学哲学与法政学院


引文格式(GB-2015):

李路曲.国家间的可比性与不可比性分析[J].政治学研究,2020,(05):2-15+125.

内容提要

国家之间的共同性与差异性,以及由此引发的国家间的可比性与不可比性,尤其是比较的合理性与科学性,一直是现实政治的重大关切和比较政治研究的首要目标,也是人们长期争论的问题。只有将这一问题回归比较政治学的本源,即以对政治现象的基本特质的深入思考来分析作为一个政治现象的国家的特质,以政治现象之间的共同性与差异性为核心来认识国家之间的共同性和差异性,以政治现象的基本特质、基本结构和基本功能的相似性和各种维度的差异性或复杂性来认识国家间的可比性与不可比性,才能正确地认识和把握国家间比较的方法。从根本上说,国家间的可比性是由各国作为“民族国家”这个实体具有的同质性和各种维度的差异性所决定的,而不可比性是由过度强调政治现象之间各维度的量性差异——即以自然科学的标准来衡量政治现象所决定的,也是由过度强调文化差异等因素而否定民族国家间的同质性所决定的。而从模式政治来看,只有将一国问题和发展模式放到世界各国和各种发展模式的比较框架中来认识,才能避免种族中心主义的偏见。

关键词

比较政治;国家;国家比较;模式比较;可比性与不可比性


一、比较政治学的基本特质


国家间比较是否可行的核心是政治现象的比较是否可行。因为国家就是一个政治现象或是一个复合政治现象。比较政治是否可行或政治现象间可比较的程度是由比较政治的基本特质所决定的,而比较政治的特质是由两个基本要素决定的:一个是比较,这是相对于非比较性研究而言的;另一个是政治现象,这不仅是相对于自然科学而言的,而且也是相对于社会科学的其他学科尤其是与政治学差异较大的学科而言的,前者与政治学具有质的差异性,后者主要是指量的差异。只有进行了这种区分,才能理解比较政治学不同于其他学科的基本特质。


比较,就是对两个及以上的现象进行对比。所有的比较都可以归纳为寻找“异中之同和同中之异”,即相似性比较和相异性比较。比较对于社会科学研究而言具有普遍意义。在无法依靠实验方法得到精确结论的领域,也就是社会科学的主要领域,比较是不可或缺的方法,因为研究者可以通过对两个或多个变项的比较去伪存真,以确定变项之间的内在联系。涂尔干(Durkheim)在《社会学的方法准则》一书中指出:“如果它们(现象)能够按观察者之意人为地再现,那就采用严格意义上的实验方法。如果相反,事实的产生并非我们所能支配,我们只能比较那些自发地产生的事实时,那就应该采用间接的实验方法或比较方法。”对于社会现象,“我们只有一个方法证明一个现象是另一个现象的原因,这就是比较它们同时出现或同时消失的情况,考察它们在不同环境下结合时表现出来的变化是否可以证明它们是相互依存的。”可见,只有通过比较,我们才能从不同的视角来观察社会现象,以对其有更全面的认知,进而认识研究对象的各种特征包括本质特征。换言之,确定一种社会现象的本质特征需要不同的方法,而比较一定是不可或缺的。


比较政治是对两个及以上的政治现象进行比较,它是在政治现象之间进行的,是以政治现象为单位进行的比较研究。因此,进行比较政治研究首先需要对政治现象或政治学区别于其他现象或其他学科的特质有一个基本认知。


政治现象是对人的社会活动尤其是人与人之间合作与冲突关系的反映,具有复杂性、多样性和变动性的特质,它难以通过制作某种理想模型表现出来,也难以通过制作某种规范予以推导和构建。尽管政治现象本身是客观的,但是由于它可以进入人们的意识领域并取得意识存在的形式,因而它的存在、价值、意义与有效性是由人们有意识地赋予和构造的。而人们由于所处的位置和境况不同,有不同的经历、知识和能力,以及不同的视角,因而所观察到的政治现象不一定相同,由此可能形成不同的意识和观点。因此,要客观认识政治现象,就需要探索它在意识中的构成过程,揭示它在人们的意识中是如何形成和具体化的,进而研究政治现象与意识之间的内在关联。


通过与自然现象和其他社会现象的比较我们可以从另一视角或外部观察政治现象的特质。具体而言可以从两个视角来看:一是政治现象是一种社会现象,与自然现象不同的是,人们不可能对政治现象进行精确实验和计算,对政治现象只能进行基本的分析和解释,只能进行基本的因果机理的推演。在自然科学中,一个实验可以在世界上任何一个地方重复进行,而社会实验则不同,它会受到不同社会情景的干扰。社会现象很少重复,因为影响社会现象的各种因素不会以同样方式在不同环境中重新组合在一起。社会变迁是人类社会的常态,而且变迁节奏在不断加快,解释上一代人社会状况的理论可能无法解释当代情况了。当然,这不是说政治现象完全不可重复或复制,而是说其可重复可复制的程度要比自然现象小得多。一般来说,在大致相同的社会环境、国情或发展阶段中,越是简单的或单一的政治现象或社会现象越可能被重复和复制,一项具体政策或制度可以在更大程度上被重复和复制,而一项复合型的制度或宏观政策则只能在较小程度上被重复和复制。因此,社会科学主要是在一定范围或一定层次中发现社会规律,更多的是对社会多样性做出解释。社会科学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发挥主观能动性去进行制度、文化和治理的创新,但这种创新主要是进行一种价值的重新分配和结构的重新调整。


二是作为一种社会现象或一门社会科学,政治现象或政治学既有与其他社会现象或社会科学相同的基本特征,也有与其他社会现象和社会科学相异的某些特征,它与社会现象和社会学、经济现象和经济学、文化现象和文化学等都有一定差异,这里主要是指其形而上与形而下之间、抽象性与经验性之间的差异。各种社会现象或社会科学的不同学科包括人文学科的复杂性尤其是抽象性与经验性的程度并不相同,因而对它们进行比较研究时就要考虑其学科特点。例如,政治现象或政治学较之经济现象或经济学而言更具有复杂性,经济现象虽然不像自然科学那样可以进行精确的实验和量化,但与政治现象相比,它有更多的数量特质,可以更多地对其进行量化研究。社会现象或社会学和历史现象或历史学则与政治学有大体相同的复杂性,前者较之政治学有更多的抽象性而后者有更多的经验性。哲学、文学和文化学这些更为“形而上”的现象和学科则较政治学更加难以量化或更难以进行实证研究。尽管每个学科都包含形而上和形而下、复杂性和简单性的一面,但学科特征还是存在着上述差异的。由此,对更具经验性的学科,例如经济学就更适宜进行量化和量化研究;社会学和政治学既关注社会政治行为也关注社会政治结构,只能在量性研究与质性研究之间进行平衡。换言之,相对于经济现象主要是生产要素的流动这些可以进行量化和计算的具体物质现象而言,政治现象则由于相对“形而上”的特点而更加复杂和难以量化,因而政治现象之间的关系及其相关变量也更难以计算。这里并没有否定政治现象有可测量的一面,只是说它与经济现象相比可量化的程度较低。如果把视野放到自然科学、社会科学和人文学科,我们可以用质性和量性或复杂性和简单性两个维度所建立的坐标对每个学科领域或研究对象进行排列或定位,可以看到它们在这个坐标系统中的位置是不同的,即每个学科或每种现象的复杂性或简单性程度是不同的,这决定了它们各自的学科特征和对其研究所应采取的方法。


比较政治研究中的复杂性或政治性表现在它难以测量和量化,只能在一定程度上对一些简单政治现象进行量化,一些量化研究之所以得以进行,是因为实际上量化的不是政治现象或变量本身,而是这一变量的载体。例如,政治文化研究将政治文化细分为政治态度、政治情感和政治评价,这种细分实现了较小程度的量化,但这三个概念本身并没有真正意义上或精细的量化,或者说它们还远不是一个数量因素,每一个个体的政治态度和政治情感仍然是完整而复杂的结构,换言之,对每个个体进行调查,然后汇总以进行统计分析,这不是对政治态度本身而是对它的载体即人进行了量化研究。既然对政治现象本身的量化并不精细,所以就不能完全依靠量化方法来分析政治现象,因为据此无法获得精确结论。


政治现象的复杂性主要是指其维度的量的多样性,而其基本特质和基本功能是相对简单和明确的,即同类政治现象的基本特质和功能具有相似性,并且可以通过比较和实证检验,例如,每种权力结构都是复杂的,这是指它的多维度的量的指标是不可能完全相同的,但是这些权力结构的基本特质和功能是相似的,同一领域或同一层次的权力结构则有更多相似性,总统制国家总统的权力和地方首长的权力都具有权力的支配属性,这是它们的相同功能或同质性,但权力大小和运作的具体形式有差异,这是它们之间的量性差异或复杂性。正是政治现象的这一基本特质决定了政治学或比较政治学主要研究的是政治现象的基本特质和功能,这也是建构政治理论的基础和政治理论所具有的功能特色。


政治现象的基本特质要求研究者在比较政治研究中要恰当地应用比较方法,即掌握自身相同于和不同于其他学科的特点,从这个意义上讲,比较政治学是最需要超越质性方法与量性方法而采用混合方法进行研究的学科之一。换言之,哲学和人文学科更适于用质性方法进行研究,经济学更适于用量性方法进行研究,尽管它们都有适于量性方法或适于质性方法的议题,也都需要用混合方法进行研究。


阐释、因果追踪和比较是研究社会政治现象的基本方法,是社会科学每个学科都要使用的方法,而比较政治学的特点是它更强调通过比较方法来认识政治现象,通过比较来弥补其他研究方法的不足,“比较方法要求研究者不是单一地利用理论和经验规则,而是要从多国中进行个案选择和精心设计。”政治发展是一因一果,还是多因一果,抑或多因多果?由于不同国家在不同环境约束下会出现同果异因或同因异果的现象,由于整个社会和政治现象的交互作用以及变异是受多重因素影响的结果,而研究者又不能通过实验或数量变化来查清政治现象之间的联系,因而我们无法十分清晰地观察到政治现象之间的因果关系,这是社会科学也是政治学的难题所在,而通过异中求同或同中求异的比较研究可以在很大程度上排除伪相关因素干扰,从而确定政治现象之间的因果关系,这是比较政治研究的一个重要功能和特点。


比较政治研究是在比较的基础上进行阐释,在阐释的基础上进行比较,将比较与阐释结合在一起。正因为如此,比较政治研究是将政治对象放到更大背景中来研究,使研究者对同一事物有更宽阔的视野和多维度的视角,使所研究的问题更为清晰。例如,要搞清“帝国”的特质或概念,研究通常起始于一个个案,例如对罗马帝国的深入阐释,由此可能提出关于“帝国”的假设,但这只是罗马帝国的叙事,以此为基础还需要对历史上和近代以来的各种帝国进行研究,随着案例的增多,需要不断验证和修正由罗马帝国案例提出的假设,进而从对所有单个帝国的比较中抽象和概括出“帝国”的一般概念。最后再用“帝国”这个一般性概念来理解和解释每个单个帝国,尤其是认识新的帝国,以至它与民族国家的关系,以确定它们的一般特质和各自独特的特质。所谓“保持一致性的才是最有个性的”,就是指一般性来自于个性,而个性是一般性中的个性,在这一过程中,比较和阐释是交织在一起的。


比较政治研究与一般的阐释研究或个案研究的不同之处表现在它需要一个清晰的概念框架和一个规范的类型框架,而原初的阐释或个案研究并不需要概念或类型。作为比较的个案研究需要以一定的概念或类型为基础,但它仍不需要建立概念和类型的框架,即不需要建立由两个以上的概念类型组成的概念系统和类型框架,尽管它在相当程度上是为建立概念或类型服务的。比较研究是对两个以上的现象进行对比,因而必须借助分析工具,这就是概念框架和类型框架,由此将比较的对象纳入其中,把不同的政治现象或国家放进一个统一的比较性的分析系统之中。尽管现在完全没有比较性的单一案例研究是很少的,但是单一个案或单一国家研究与比较国家研究还是有很大的不同,前者是单一性的或特性研究,至多具有潜在的比较,而后者则是直接而明确的比较;潜在的比较与直接而明确或应用规范的比较方法的比较研究所具有的视野和规范程度是不同的,所得出结论的精确性也会存在很大差异,后者的视野更为广阔,比较过程更为严谨,因而结论也更为精确。


比较政治既具有普遍适用性,也有其局限性。普遍适用性是指比较方法可以对任何政治现象进行比较,并可以弥补非比较研究的不足;局限性是指政治现象本身的复杂性难以测量,尤其是国家这个综合的政治现象或复合性结构更加难以测量,而且任何两个国家包括它所包含的政治结构、文化或行为都不可能完全等价或相同,即比较研究要比非比较研究具有更多难以控制的变量而难以获得十分科学的结论。



二、国家比较的认识论与方法论


国家是一个政治现象,或者说是一个复合政治现象,因此,政治现象的复杂性特质和政治现象之间的关系是认识国家之间相同性和差异性的核心,这也是认识国家之间可比性与不可比性的基础。换言之,政治现象间的基本特质、基本结构和基本功能的相似性和具体的各种维度间的差异性是我们认识国家间相似性和差异性以及可比性与不可比性的基础。


人类社会是一个共同体,它包括各种亚共同体,例如民族国家和文化群体,每个人都是这个统一性与差异性并存的共同体中的一员,都有着相同性和差异性并存的生活方式和思维方式,正是这种相同性和差异性决定了人类生活和思想的本质特征之一就是比较,即以各种共同体或文化为单位进行比较是人类思想的一种常态。无论是强调世界大同还是强调文化独特性,都是在这种统一性与差异性之间进行选择和比较。“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的思想是中国共产党对人类社会认识的一大发展,它概括而辩证地阐述了各共同体或民族国家之间相同性与差异性的关系。习近平指出:“文明的繁盛、人类的进步,离不开求同存异、开放包容,离不开文明交流、互学互鉴。”这一论述首先指出世界所有共同体或民族国家在最根本、最本质层面上有着相同性,即共同的命运,否则,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这个命题就不能成立;其次表明各共同体或国家之间也存在着差异性,否则就不需要通过努力来构建这一共同体,不存在完全相同的国家;最后指出各国之间相互学习和求同存异,是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的主要路径。这一思想是建立在认为同类政治现象或国家具有基本功能的同质性和具体的多维差异性或复杂性这一基本认识基础上的阐述,为认识各国之间存在的共同性与差异性提供了认识论。具体来说,就是国家之间的差异性是建立在“民族国家”这个同质性基础之上的,这种同质性与差异性构成了比较的前提和动力,也为进行国家间比较提供了合理性解释。这是国家间比较的逻辑起点,也是比较过程中处理相关变量的基本原则。


尽管国家间的比较有着现实可行性和重要意义,但在现实生活中仍然存在着许多误解,存在着人为划分的比较的禁区,换言之,国家间的比较是否可行尤其是如何比较仍是比较政治学所要回应的一个重要问题。大致有两种否认比较政治或国家间比较作用的观点:


一种是过度强调量性差异的认识,即在自然科学的意义上来理解社会科学,以自然科学的实验性标准或量性标准所达到的精确度来衡量社会和政治现象,衡量社会政治的结构、文化、理性和历史这些复杂现象,甚至认为任何社会现象都要进行精确量化和实验,只有在此意义上的比较研究才有意义,否则就没有意义或不可比较。显然,现在还远远无法对政治现象进行精确量化,更难以进行实验,只能对少数简单的政治现象进行较为精确的量化和实验。因此,这是一种过度强调科学主义取向的标准,是用精确的单一的量性标准来测量政治现象的复杂性和差异,是“用技术价值标准替代政治价值标准”。


二是过度强调文化差异的观点。在现实政治生活中,人们往往会对他国及其政治现象存在片面的看法,总觉得本国的制度、文化、行为甚至历史要好得多,换言之,经常存在着过分强调本国优点和他国缺点的现象。在任何国家的特定时期或特定问题上,都可能存在这种偏见。持这种偏见的人或者拒绝与他国进行比较,或者在比较中通过带有偏见的研究设计把不利于本国的干预变量从研究设计中剔除掉,而把有利于本国的伪相关变量吸收进来,从而在强调他国的缺陷时将本国的现象打造成最好的。换言之,就是把本国的优点与他国的缺点进行相似性比较,以得出本国优于他国的结论;而用本国的缺点去与他国的优点进行相异性比较,并得出条件不同因而不可比较的结论。


现实中的不可比性观点多是将上述两种不可比性混合在一起,无论是在科学标准上还是在文化标准上都过度强调一国国情的特殊性。这种过度强调一国特殊性的观点容易走向极端,即种族中心主义,“例外论”或“特殊论”的本质是种族中心主义,即认为本国的一切都是最好的,从而将“最好的”文化或制度进行输出,最终将本国的“特殊性”变成了“普世性”的文化和制度。美国从“美国例外论”转向输出自己的“普世价值”就是一个例证,从一个极端走向另一个极端。当然,当代史上也不乏 左 倾主义的革命输出。这种情况往往是以科学主义和文化主义来强调自己的特殊性,进而将自己的文化、制度和治理方式当作最优等的,进而进行输出,这实际是片面地利用了科学主义、文化主义的标准,并以这些标准来替代政治标准和政治规律。


在比较政治研究中经常会遇到的并非是上述两种极端的观点,而是介于上述两种极端观点之间的各种观点,这些观点质疑国家间比较的科学性程度,例如一种观点认为即使我们需要在比较研究中寻找具有普遍性的东西,以便使研究的结论在其他场景具有价值,这种普遍性也应当被限定在具备相似潜质的个案间才可能发生,应当限定在严格选择的、可抽象出相似性的群体性案例之间,且这一案例群的形成不依赖于某种特定价值观的过滤,而是由历史发展导致的自然分化所形成的。问题是由历史导致的自然分化的相似性案例是否存在?因为历史和现实都难以在不同国家造就完全相同的政治现象,所以,这仍然是在用过于严格的共同性标准来衡量政治发展的规律。实际上,这种观点提出了一个很好的层次或范围的问题,即在一定的层次和范围里特定的政治现象或国家的共同性会多一些,反之会少一些。或者说在特定的领域中某些国家有更多的共同性和更少的差异性,另一些国家则是差异性更多一些。这主要是指政治现象或国家的具体的共同性或差异性而不是指基本的共同性或差异性。因此,没有对政治现象的特质的正确认识,就无法对其进行比较分析,无法由此探索政治发展的规律。


政治的规律和概念是根据政治现象的基本的相似性抽象出来的,从多个“现实的国家”中抽象出“概念的国家”,从不同的权力运作模式中抽象出“权力”的概念,从不同的社群文化和文化行为中抽象出“文化”的概念,这一抽象和概括是借助比较方法这个工具、通过比较政治研究而完成的,而衡量这些具体的国家、权力和文化之间的相似性和差异性的基础和标准就是政治现象的基本特质,换言之,既不能用自然科学的标准来衡量,以至无法找到案例之间的相似性,也不能以国情之间的差异性来否定案例之间的相似性,从而无法抽象出具有一定普遍性的政治概念。


避免种族中心主义的最好方法就是将一国的问题放到整个世界的环境中来认识,通过建立多国多维度的比较框架将世界各国的相关问题与一国问题进行比较。正如个体要通过他者来认识自己一样,国家也要通过与他国的比较来认识自己才能确定自己的位置和特质。一个国家是一个大国还是一个小国,衡量的标准是人口、疆域、GDP,还是综合国力?其政治体制和文化的特性如何?有哪些优点和缺点?几乎所有对于一国的认识都要通过国家间的比较来完成。如果没有比较,人们只能描述或阐释一个国家的事件和行为的具体的故事或过程,例如可以描述美国的总统、国会和法院的具体工作,但要总结三权分立的形式以及这种结构的优缺点则只能通过与他国的比较才能完成。再比如,如果没有对近代史开端的几次大革命进行比较,就不会总结出英国资产阶级革命的“贵族性”和“妥协性”特征、法国大革命的“激进性”和“彻底性”特征和美国革命的“民族性”和“民主”性特征。在单一国家内看来是习以为常的社会和政治现象,在多国比较中可能就是不同寻常的,因为所谓最熟悉的现象只是在一定的人群、一定的地区或一定的国家中的常态,而在此之外的环境或国家中则不一定是常态,也不为人们所熟悉,需要重新进行审视。仅仅拘泥于本国的历史或国情,人们将无法理解自己的确切位置和基本的特质。托克维尔(Tocqueville)的《论美国的民主》之所以成为一部伟大的著作,其中一个重要原因就是这部著作的比较性,正如作者本人所言,在写美国民主时他处处都在与法国进行比较,通过观察美国社会而得以更好地理解自己的祖国。由于个人总是处于特定的环境或文化之中,其视野和认识受到局限,因而对自身环境的缺陷缺乏足够的认识,只有在面对其他环境或文化时,人们才会意识到自己认知的偏见和局限性,从而避免种族中心主义的偏见。


比较政治学推动了国家之间的比较,同时也证明了国家之间比较的可行性。比较政治学作为一个学科发端于20世纪前期对发达国家的比较,20世纪50年代由于对发展中国家研究的需要而得以迅速发展,在此后几十年间学者们围绕着现代化进程进行了广泛的探讨。人们发现世界各国现代化的趋势是相同的,而各国现代化的模式存在着或大或小的差异,但无论哪一种差距或差异都没有阻止人们对各国之间的比较;相反,比较政治学正是在对这种差异很大的发展模式的比较中发展起来的。任何一项比较的成果都有其局限性,甚至是错误的,但这是这项研究的错误,是开展比较者还未掌握比较的规律或缺乏对比较对象的深入全面了解的结果,而不是对国家之间进行比较或比较政治学这门学科本身的问题。在比较政治学看来,任何国家都可以进行比较,都有比较的价值,研究者可以根据现实和研究的需要选择比较对象,通过研究设计使不同国家或变量之间的比较变得更加合理。从完全照搬一国经验——无论是西方的还是东方的——到结合自己的国情进行比较和学习,说明各国已经认识到国家之间的比较要建立在政治现象的基本特质的基础上。这意味着,一方面由于完全相同的政治现象是没有的,所以任何一国的发展模式或经验都不能照搬照抄,否则就要付出沉重的代价;另一方面,在民族国家这一同质性基础上各国相关的政治现象之间也存在着社会科学意义上的同质性,存在着同质性基础上的差异性和差异性基础上的同质性,因此,各国之间的同类政治现象是可以比较的。


由于比较政治主要是对各国相关政治现象或变量的功能及其特性进行比较,只要一种现象或一个变量的结构或功能是相对完整的,它就是比较的基本单位,无论在宏观、中观还是微观层次上都是如此,因此,国家之间的比较也主要是对国家中各种结构和功能进行比较。从比较政治学的几个主要理论范式来看,理性选择理论是以个体和有限的集体行动为单位进行比较研究的,文化主义是以一个文化或亚文化群体或群体中的个体为单位进行比较研究的,结构主义是以结构为单位进行比较研究的,新制度主义是以“新制度”为单位进行比较研究的,这些理论并没有用科学主义的标准来要求对政治现象的研究,也与种族中心主义没有关系,尽管人们难以完全避免价值偏见,但这是研究者本身的问题,与这些理论范式并无直接关系。换言之,这些理论是研究人的行为方式或政治现象的功能、因果关系和特质及其相似性和相异性的理论,不受数量关系和价值偏好的约束。


当然,并不是说国家间的量性差异与比较政治完全无关,而是说这只是一种附属于基本特质上的量性差异,并不影响对政治现象结构和功能的界定和判断。例如,如果大小不同的两个国家同为一种类型的威权主义体制,那么它们具有同质性,可以被当作威权主义的完整案例而被纳入比较的框架,以研究威权主义的特质和功能。在研究中并不会考虑两国大小的差异,因为这与威权主义的制度结构、权力运作方式及其治理现代化水平没有关系。如果我们研究的是两种威权主义体制的权威功能的强弱及其差异,那么就要在关注其制度结构和精英等各种政治变量的基本功能和权力动作方式的基础上检测一些相关指数或变量的强弱,这时会有一些量性研究因素,但与国家的大小无关。如果要研究国家治理现代化的水平,那么在比较政治中也主要是研究这些结构和功能。同时,体制的规模和空间这种量性因素及其差异对比较研究也会有一定影响,比如,对两个国家的议会的功能和作用进行比较研究与国家和议会大小或议员数量多少几乎无关,而与议会的结构及其权力运作方式有关,但数量关系的作用有时也会发生作用,这体现在需要争取多少议员的支持才能获得法案的通过,而这一数量可能对争取的难度产生影响。



三、模式比较的理论与实践


如果说国家之间的比较是比较政治学的基本问题的话,那么模式比较就是比较政治学的主要关切。发展模式之间的相似性与差异性或可比性与不可比性是国家间比较研究的延伸和补充,也是最能体现比较政治学将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学科特色的议题,近百年来围绕着这一议题一直存在着争论。


关于发展模式或现代化道路的异同问题存在争论的根本原因在于如何认识比较政治的基本特质,也在于如何看待各种发展模式之间的共同性与差异性的关系,争论的实质是共同性或差异性的程度而不是是否相同或是否相异,因为完全相同或完全不同的模式都不需要争论。例如关于“依附论”及其适用性程度的争论就反映了发展模式的异同问题。一方面,“依附论”认为后发展国家与早发现代化国家的现代化道路是不同的,这是因为后发展国家现代化启步的时间比早发现代化国家晚得多,导致其在国际分工中处于依附地位,因而必须在改变旧的国际秩序的前提下才能发展起来,否则只能越来越落后,由此建立了一种与西方的发展模式平行的一种发展模式和理论。另一方面,“依附论”是在承认经典现代化的基本要素和基本趋势这个基本的共同性的基础上来论证后发展国家与早发现代化国家的差异性的,两者之间只是存在着时序差异和国际分工等的差异。


各种发展理论或发展模式的建构实际是对世界各国的发展道路进行比较研究的过程,这说明各种发展模式之间具有基本的共同性和重要的差异性,或者说现代化的趋势和现代性因素是相同的,而现代化的具体道路存在着差异。在建构现代化理论的过程中,人们先是对最早进行现代化的英、法、美等国的现代化过程进行研究,根据这些国家的现代化过程抽象和概括出现代化的基本道路和概念;再将案例扩大到荷兰、德国、意大利以及更多的欧洲国家,并根据这些国家的情况对早先的现代化概念和模式进行修正,例如提出外生型现代化的模式和概念;在亚非拉卷入现代化进程后又对它们的现代化模式进行研究,其结果是对现代化的理论尤其是模式做出重大修正。各种后发外生型现代化道路的兴起使研究者看到原有的统一的现代化道路不足以概括其表现出的多样性,因而在中观层面上建立了各种发展理论和现代化模式,从而带来对现代化或“政治发展”涵义的更丰富的理解:发展不是一个单向过程,它要受到多元文化与传统制度的塑造;发展不是一直朝向“自由民主”的过程,而是一个朝向各种不同政治和社会形态的过程,其中有着结构分化和理性化的元素,有不同的民主形态,甚至可能在一定阶段产生国家主义和极权主义。这是一个阐释、比较、再阐释、再比较、再阐释的过程。正是这种将比较和阐释交织在一起的多国比较使人们更加客观地认识了现代化道路,改变了种族中心主义观念,也明确了理性化、市场化和民主化等现代化的基本要素和基本趋势。


政治、历史与文化的差异会对发展模式产生不同影响,但这种差异性是建立在命运共同体这个同质性基础上的差异,是比较政治所要研究的问题,而不是不可比较或过于强调独特性的理由。有学者指出:“长久以来,美国民族主义的一个核心神话就是‘例外主义’——认为美国历史、文化和政治生活是不可比较的。这无疑是荒谬的。或者说,比较合适与否取决于和哪个时间段的什么国家进行比较,所以美国完全是可以比较的,并可以从不同方面进行比较。”换言之,不是哪个国家不能比较,而是要合理地比较。比较的错位或将量性差异与质性差异相混淆是导致围绕着现代化理论及其发展模式产生不同观点的主要原因。比较政治中的一个重要案例是对国家与社会关系发展的比较:早发现代化模式的重要特点之一是社会的作用大于国家的作用,而后发现代化模式的重要特点之一是国家的作用大于社会,这是由于前者的现代化是由自由市场推动的,而后者在现代化启动时面临着西方国家商品和工业的冲击,因而其工业化更需要国家的保护,这就不可避免地增加了国家主义的力量。但这些都是一定发展时期的特点,而不是贯穿于两种现代化模式整个进程的特点。多数后发展国家发展到一定阶段或政治转型后会出现国家的作用减弱、社会力量增大甚至大于国家作用的情况;而早发现代化国家则呈现出相反的趋势,20世纪以来国家的作用比19世纪以前国家的作用要大得多。进而,两种发展模式中国家与社会之力量对比有趋同化的趋势。还有研究者把处于特定发展阶段的后发展国家与同时间段的发达国家相比较,例如拉美和东亚的威权主义时期,提出威权主义或东亚模式以及“亚洲价值观”等理论,以佐证后发展国家现代化模式与传统现代化模式的不同,但实际上不仅欧美国家在特定的发展时期也产生过中央集权的体制,而且东亚和拉美的威权主义也只是一定发展阶段的产物,随着现代化的推进,这一模式已经褪色,“亚洲价值观”也不再是这些国家的主流意识形态。比较的错位还表现在很多国家包括早发现代化国家和后发展国家在谈到本国的发展模式尤其是发展速度时,总是会拿自己发展较快的时期与他国发展较慢的时期相比,或者拿自己的发达方面与他国的不发达方面相比较,例如“美国例外论”“欧洲中心论”和很多后发展国家的“种族中心论”以及“东亚模式”都是政治理论在这方面的表现。这说明,对现代化理论及其模式认识的不同在一定程度上是由比较的错位或时序差异导致的。


无论是时序差异还是文化与制度间的差异都是客观存在的,它们与共同性一起构成比较政治研究的基础。我们看到,无论是在东亚还是在拉美或非洲,尽管一些国家已经达到发达国家的水平,但它们仍然与西方存在着社会、文化和政治方面的差异,例如日本和韩国在社会结构和文化上存在着儒家文化的某些因素,新加坡则仍保持着一种软威权主义制度,这些差异使它们的政治过程具有与西方不同的家族政治和地方政治的特色。中东一些国家的现代化只是经济的现代化,政治和文化都很传统,这也是一种独特的发展模式。不过,即使是欧美各国之间的现代化模式包括制度也存在着一定差异,英国在一定程度上保留着传统的制度和文化,与美国并不完全相同,因此,经典的现代化理论要结合各国实际才具有指导意义。具体来说,作为现代化基本要素的理性化、市场化和民主化是所有国家都需要的,但各国对于这些基本要素的吸收和消化的时期、时序和程度会有所不同,这种不同可能贯穿整个现代化进程之中。


要对不同国家的发展模式进行合理的比较,不仅要求将政治发展与经济发展作为基本变量,还要考虑文化特色和历史进程,才能合理地设计比较框架,将这些变量恰当地放入比较框架的适当位置以进行比较,避免发生比较的错位,避免将各种发展模式对立起来,进而客观认识各国发展。一项研究所建立的比较框架是把第二次世界大战结束以来东亚新兴工业化国家或地区的领导人分成三代人:第一代政治领袖是职业革命家,他们主要的政治生涯是争取和巩固国家独立;第二代领袖主要是技术官僚,他们从政时,国家的主要目标是保持政治稳定以推动经济发展;第三代领袖是新型的职业政治家,他们适应这些国家民主竞争的环境而产生。实际上,各国经历这三个阶段的时间并不完全相同,但根据政治发展的阶段和特征来选择加以比较研究的政治家就避免了选择变量的偏差和比较的错位。同时,由于第二次世界大战后进入比较框架的东亚各国都经历了这三个阶段,这一研究设计不仅避免了因空间过于宽泛而导致的国家间差异过大而无法得出有针对性结论的问题,也避免了因时间或发展阶段不同而导致的加以比较的各国领袖或变量不具有同质性的问题。如果我们不是根据其发展阶段而是只选择在同一时间节点进行比较,就会发生错位比较的问题。当然,在研究过程中还需要关注在基本的共同性基础上的各国间的具体差异,即各国间仍然存在着具体国情、发展模式和领袖个人特质的差异,以及代际变化路径的差异,要将这些特殊性结合进各国特定环境例如政治体制的变化中来分析。



四、中国发展中的比较与学习


近年来中国的发展引发了人们对于中国模式的思考,从比较的角度来看,这也是国家的共同性与差异性、可比性与不可比性这一基本问题在中国的反映和新议,换言之,新中国发展的过程实际上也是对这一问题的思考和实践过程,是一个比较、学习和批判的过程。


当我们说向一个国家学习时,主要是指学习和借鉴其治国理政的经验或某些具体的制度设计和政策执行的经验,当然也包括避免其所犯的错误,这需要与这个国家进行比较,因为任何学习和借鉴都要考虑自己的国情或实际,只有通过比较研究才能使学习和借鉴符合本国实际。现实中我们选择的比较或学习对象通常是指在一定条件下我国与这个国家的某一或某些方面有相似之处,在某一方面学习这个国家的经验比向其他国家学习更为合适。这种学习之所以可行,从比较政治学来看,就是由于我们与比较的对象具有相似性。当代国家都是民族国家,因而有着基本的相似之处,它决定了我们与其他任何一个国家都可以进行比较,都可能在某一方面向其学习,正如毛泽东所言:“我们的方针是,一切民族、一切国家的长处都要学,政治、经济、科学、技术、文学、艺术的一切真正好的东西都要学。”“我们接受外国的长处,会使我们自己的东西有一个跃进。”邓小平也指出:“社会主义要赢得与资本主义相比较的优势,就必须大胆吸收和借鉴人类社会创造的一切文明成果,吸收和借鉴当今世界各国包括资本主义发达国家的一切反映现代社会化生产规律的先进经营方式、管理方法。”


当然,我们的学习的另一层涵义就是不能全盘照抄,这也是比较政治的基本要求。这一基本要求来自政治现象的复杂性尤其是作为复合政治现象的国家的复杂性,这意味着任何两个国家都不可能是完全一样的,上述所说的“国情”“一定的条件”都是限制性用语,强调各国之间存在着差异性,这是不能照抄别国经验的基本原因。因此,我们在学习或比较相似性的同时要衡量两国之间的差异性,综合这两方面的因素进行合理学习。


新中国成立以来尤其是改革开放以来,我们非常注重在学习与比较中探索自己的国家建设,开始全面学习世界各国的先进经验。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发生的最大变化之一就是在实践上和思想上把过去认为与外国不可比较的经济、社会和政治现象变成了可以比较的现象,当然这种比较多是一种具体经验的比较,是以学习、借鉴和试错的方式进行的,但却是全方位的和从实际出发的比较,它通过结合中国的国情学习和借鉴国外的经验,使中国获得了巨大收益。改革开放以来的学习和借鉴从来没有照搬任何一国的经验,而是在学习、比较的基础上将其去伪存真,进行中国化的改造。在这种比较中,并没有因制度、文化或国家大小的差异而阻碍我们学习好的经验,这也在实践上证明,在民族国家的意义上,国家之间都是可以进行比较的。


近年来在中国比较政治研究中有一个时常被提到但又没有明确答案的问题,就是大国和小国在治理上有何相异与相同之处?“中国是一个超大型国家,所以中国很独特”的观点就是其典型的表现。这一观点所主张的独特性在很大程度上已经超出一般意义上民族国家之间包括大小之间的差异性或独特性,它认为中国与所有的国家都有根本性的差异,无论是跟大国还是小国、无论是跟在某些方面与中国有较多相似性的国家或者较少相似性的国家都不能比较,也就是说中国不能与这些国家相互学习发展的经验。它认为“超大型”的这种独特性是独一无二的,所以需要建立一套独特的理论体系来解释中国的发展模式。这实际上是把中国的独特性孤立于民族国家的一般性特质之外,但实际上中国的独特性应该是建立在世界各国都具有的“民族国家”这一特质或同质性基础上的独特性。在这一基础上,每个国家都有其独特性,即区分彼此的独特性,因此,每个国家都需要研究自己的“独特的”发展和治理模式,中国当然也需要在理论上对自己的发展做出系统而深刻的阐释。但我们也应该认识到,大小之间的差异是一种量性差异,它没有改变中国作为一个民族国家的质性特征,只有在看到民族国家之间的这种同质性与独特性的基础上,我们才能建立与此相适应的客观的和科学的理论解释,即由中国作为原初案例推导出的假设在经过多数国家的案例的检验和修正后所得出的假设或理论,应与以他国作为原初案例所推导出的理论基本一致,而不应有很大的差异,否则这些假设只能停留在案例解释而不是理论体系上。因此,关于发展模式的理论构建,一定要在普遍性与特殊性之间取得平衡。一般来说,由于发展模式的多样化,理论的概括性越高,其抽象程度也会越高,换言之,现代化理论只有在高度抽象的意义上才具有普遍意义,具有一定经验性的理论多是中观层面的。


由此看来,过于强调差异性,将中国独立于民族国家的基本特质之外,是对发展的普遍性与差异性之关系认识上的偏颇。具体来说,由“超大型”这个“量”性现象演绎出“中国很独特”这个“质”性现象的假设,企图在这两者之间建立一种因果关系,显然犯了逻辑上的错误。“超大型”是相对于中小国家的“小”而言的,这是大小之间的差异,而不是功能或特质之间的差异,即中国作为一个超大型国家与他国的差异主要是量性的。这一定位既说明了中国的某些量性特点是独有的,也反证了其他国家也都有自己独有的量性特点,还说明这些差异不是民族国家特质的差异。因此,将某些量性问题过分夸大并上升为质性问题,将中国特色看成是与他国完全不具有同质性和相似性因而不能与之进行比较即不能相互学习和借鉴的观点,是用量性标准来替代质性标准,违背了比较政治的基本规律。


比较政治和中国比较政治研究中并非不存在量性问题,但是,量性问题只能用量性的方法来解决,而不能将它与质性问题混淆起来。大小国家治理的规模差异是一个量性问题,可以通过一定的研究设计来进行合理比较。例如,比较的层次划分可以解决不同规模国家间比较的某些问题:当我们拿中国与某一个中小国家的政府效率进行比较时,可以选择与该国体量相当的中国的省市等政府机构,比较公务员数量、权力、政府治理内容和效果等重要变量,即将中国的一个省市与一个中小国家进行比较,就可以解决体量大小的差异问题。再比如,外来的政治文化对大小国家的影响有所不同也是一个量性差异的因素,一般来说,传统上由于各种传播条件的限制,外来政治文化对大国的渗透较慢,而对小国的渗透较快,这是导致它们现代化和文化变迁有所不同的重要因素之一。经济学理论告诉我们,规模效益是经济发展的有利因素,大规模的生产和市场有利于提高经济效益,近几十年来我国的一些重要的工业制造和市场的规模效益非常明显,具有小国甚至人口密度低的大国不具有的比较优势。依此类推,实际上还存在着社会治理和政治治理的规模效益,即制定一项政策、一项法律、一条路线或实行一个制度可以应用于更多的人口和疆域,政策制定的成本较低。


在新中国发展的70年中,我们与很多国家或地区都有相互学习和借鉴发展经验的经历,其中有大小和文化及意识形态相似或相异的两个国家被中国视为重要的学习或比较对象,这就是苏联和新加坡。


把苏联—俄罗斯作为学习或比较对象一度是中国最重要的案例选择和发展路线。从方法论上来看,这一学习或比较的合理性表现在:第一,苏联是最早成立的社会主义大国,中国建设社会主义没有经验,学习苏联有利于迅速建立起社会主义制度;第二,学习和借鉴苏联建设和改革的经验,是相似案例的比较,有利于从中离析出可借鉴的经验;第三,20世纪90年代苏联发生了急剧的政治转型而我国没有,对这种相似案例发生相异变化的比较研究容易离析出产生这种区别的原因,更重要的是中国如何汲取苏联教训;第四,就俄罗斯的激进式改革与中国的渐进式改革这两个相异案例进行比较,解决了哪一种转型方式更有利于发展的问题,即中国的渐进式改革比俄罗斯的激进式改革更有利于社会和经济发展;第五,由于激进式转型及自由主义改革的失败使俄罗斯经济发展陷入全面停滞,迫使普京重新选择发展战略。然而,普京时期俄罗斯向国家主义回归的治理方式走过了头,没有推动市场化和社会化改革向纵深发展,没有激发出市场活力,这又使我们看到没有一定力度和深度的渐进式改革不可能成功,政治稳定是改革的前提但不是改革本身,没有深化改革是近20年来俄罗斯发展缓慢的根本原因。由此,与苏联—俄罗斯的比较研究,无论是相似性比较还是相异性比较,都为中国的发展和改革提供了重要参考。


与新加坡的比较则是与小国的比较,中国领导人和学界并没有因新加坡是小国而忽视对其发展模式和改革经验的重视。习近平 2015 年访问新加坡时指出:“1978 年,邓小平先生访问新加坡,拉开了新时期中新友好合作的序幕……在目睹新加坡创造的经济成就后,邓小平先生表示,中国要向新加坡学习。”他进一步说:“新加坡的实践为中国破解改革发展中的一些难题提供了宝贵借鉴,中国发展也为新加坡带来了巨大发展机遇。”40多年来新加坡一直是中国比较政治实践中的一个重要的组成部分,在制度建设、政党建设、法治建设和市场管理方面都是如此,尤其是在国有企业的改革方面,中国一直在借鉴新加坡模式,从国有企业的股份制到混合所有制的改革,再到“管资本”的管理模式改革,都主要借鉴了新加坡经验。


从研究设计和案例选择来看,自20世纪80年代以来很多后发展国家尤其是东亚和东欧诸多国家都发生了政治转型和治理方式的改革,其中,东欧诸多国家属于前社会主义国家,东亚诸多国家是“东亚模式”中的国家,二者都与中国有重要的相似性,对中国的转型发展与治理方式的改革有着直接可比的重要意义。在对这些国家进行研究的基础上,选择一个更适合我们研究目的即与我国都是渐进式改革的模式,同时又是推进治理方式现代化水平较高的国家进行相似性比较,从方法论上来说可以避免相异案例比较得出的结论过于宽泛、与发展水平较低的相似性案例比较难以提供更好治理经验的问题。具体来说,中国将新加坡作为一个重要的学习或可比较的国家的合理性表现在两国都是后发展国家,都是由国家主导现代化建设,并且在文化传统和发展模式方面具有很多相似性,而新加坡又早于我国进入发达国家行列,由此,中国与新加坡之间的比较比与其他国家的比较,能在更大程度上和更多方面阐明渐进性改革在不同的发展时期应在多大程度上和实行哪方面的改革更为合理这一具有量性特征的可操作性的问题,可以在一定程度上阐释如何推进治理方式的现代化改革才能在保持国家的治理权威与化解改革阻力这一对矛盾中达到次优平衡的问题,也即会有更多成功经验可资借鉴。因此,借鉴新加坡经验并选择新加坡的改革与治理方式与中国进行比较,具有相当的合理性。


比较的价值在于它为我们提供了“无所不在”的分析方法和认识路径,但将比较方法应用于政治现象的研究会面临外部和内部的双重难题,即比较的科学性会因政治世界的复杂性而被削弱,这在外部是指被选择进入比较的变量难以完全合理,总会因研究者的局限性或外部的参照对象不同而得出不同结论,尤其是面对宏观和中观问题时更可能如此,这也是导致对现代化道路以及各种发展模式的共同性与特殊性或差异性的程度争论不休的主要原因;同时,它还会因内部的进入因果关系的变量的不同或错位而对结论做出不同的解释或预测,例如,一国的发展过程和发展模式是历史的延续或路径依赖还是外部因素的介入而引发的制度变迁?尤其是在程度上孰轻孰重?这常常会引起重大的分歧,并对制定发展目标产生重要影响。


(因篇幅限制,参考文献从略)


〇 荐稿:曹东岳    

〇 排版:程祎帆

〇 审校:胡文江 大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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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较中的政治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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