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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去林芝的注意了……

网信西藏 2022-08-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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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芝市应对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通告

(2022年第3号)

尊敬的各位入(返)林人员、全体市民:

近期,国内本土疫情呈现点多面广、多发频发态势,疫情防控形势仍然严峻复杂,加之旅游进入旺季,入(返)林人员不断增加,疫情传播风险随之增高,为切实做好全市疫情防控工作,巩固来之不易的防控成果,结合林芝实际,现通告如下:

一、所有区外拟入(返)林人员和14天内有区外旅居史的区内拟入(返)林人员,须在第一入藏地提供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报告),进藏后48小时内自行前往核酸检测机构进行1次核酸检测。

二、有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人员,建议非必要不入林,如确需入林,须执行14天集中隔离观察和7天居家健康监测。已入林的按照“填平补齐”原则,执行14天集中隔离观察和7天居家健康监测。不满足居家健康监测条件的,须执行集中隔离观察。

三、有高风险地区所在县(区、旗)和高风险地区所在直辖市县(区)旅居史人员,建议非必要不入林,如确需入林,须执行14天集中隔离观察和7天居家健康监测。已入林的按照“填平补齐”原则,须执行14天集中隔离观察和7天居家健康监测。不满足居家健康监测条件的,须执行集中隔离观察。

四、有中风险地区所在县(区、旗)和中风险地区所在直辖市县(区)旅居史人员,建议非必要不入林,如确需入林,须执行7天集中隔离观察和7天居家健康监测。已入林的按照“填平补齐”原则,须执行7天集中隔离观察和7天居家健康监测。不满足居家健康监测条件的,须执行集中隔离观察。

五、有本土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但未划分风险等级所在县(区、旗,直辖市的县区)旅居史人员,进藏后执行7天居家隔离观察(不满足居家隔离观察条件的,须执行集中隔离观察),并在居家/集中隔离观察的第1、4、7天进行核酸检测;居家隔离观察人员核酸检测由属地组织上门采样,不具备上门采样条件的,要在做好个人防护的前提下,乘坐私人交通工具就近就便前往核酸检测点进行检测。

六、有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市(地区、盟、州)其他低风险县(区、旗)和中高风险地区所在直辖市其他低风险县(区)或有本土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但未划分风险等级所在市(地区、盟、州)其他无病例县(区、旗,直辖市的县区)旅居史人员,凭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报告)和行程卡、藏易通健康码绿码进藏,并在抵藏后第1、4、7天各主动开展1次核酸检测,期间做好个人防护,戴口罩、勤洗手,主动进行体温和症状监测,如出现发热、咳嗽、嗅觉味觉减弱等异常情况,须及时到林芝市人民医院或各县(区)人民医院发热门诊就诊。

七、新冠肺炎核酸检测阳性、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疑似病例,以及密接、次密接等在集中隔离观察期的人员藏易通健康码赋红码,红码表示处于高风险状态,红码人员禁止流动;确诊病例治愈出院14天内、无症状感染者解除隔离14天内、疑似病例排除后14天内,解除集中隔离观察转为居家隔离或居家健康监测期间,健康码转为黄码;解除居家隔离观察且核酸检测结果均为阴性,健康码转为绿码。

居家隔离观察期、居家健康监测期的人员,以及需要在48小时内,第1、4、7天主动进行核酸检测的人员藏易通健康码赋黄码,黄码表示处于中风险状态,黄码人员不得参加聚餐、聚会等集体活动,不前往人员聚集场所,确因生活需要前往超市、农(集)贸市场、医疗机构的,要严格做好自身防护,严禁乘坐公共交通工具;解除居家隔离或居家健康监测,完成进藏后48小时内和第1、4、7天主动核酸检测且结果均为阴性,健康码转为绿码。红码和黄码人员可在藏易通健康码首页二维码下方点击“查看红码(黄码)原因”按钮,查询赋码原因及管控要求。

八、区外人员拟入(返)林前,须向所在单位、社区或目的地县(区)疫情防控部门提前报备,并在藏易通入藏报备小程序上如实填写报备信息。第一入林地检查站(点)将严格查验核酸检测证明(报告)、行程卡、藏易通健康码和报备信息,研判风险等级后采取相应管控措施。

九、有境外旅居史的拟入(返)林人员,在第一入境地接受14天集中隔离观察后,须在内地省市继续隔离观察14天并在第1、4、7、10、14天进行核酸检测,核酸检测结果和IgG、IgM血清抗体检测结果均为阴性的(核酸检测阴性,IgM阴性,IgG阳性的须有确切证明已完成新冠疫苗全程接种),持集中隔离、核酸检测、IgG、IgM抗体检测、健康监测等证明材料方可入(返)林。

十、集中隔离观察期间产生的费用一律自理。

十一、请广大市民朋友密切关注官方发布的有关疫情信息,减少不必要的出行,非必要不要前往中高风险地区或有报告病例的地区。如确需前往,应提前了解目的地疫情防控政策,途中务必做好个人防护,返回后严格落实我市相关防控措施。如出现发热、咳嗽、嗅觉味觉减弱等特殊情况,要第一时间就近向当地卫生健康部门、景区景点、旅行团组织者、宾馆、社区(村居)、单位等主动报告,并配合做好相应防控工作。餐饮、宾馆、娱乐、洗浴、商场超市(含食品经营店)、医院、农贸市场、加油(气)站、婴幼儿用品店、药店、寄递、窗口行业等公共场所务必落实测温、扫场所码、消毒、戴口罩、一米线等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

对违反疫情防控规定的单位、企业、个人,我市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予以严肃处理。

十二、全市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须严格控制大型会议和活动,不召开、不举办、不组织线下大规模会议、培训、团拜、联欢文艺演出、体育比赛等活动;确需举办的,50人及以上的须由组织(承办)单位报同级政府审批同意,方可举办,同时制定相关活动疫情防控方案,全程佩戴口罩,会议和活动组织(承办)单位履行疫情防控主体责任。

十三、为了您和家人的健康安全,接收包裹时,拆包前后请务必做好个人防护和全面消杀。

十四、请接种新冠疫苗第二针满6个月的广大市民朋友和入(返)林人员,就近就便到疫苗接种点接种新冠疫苗加强针。

十五、本通告自下发之日起执行,2022年第2号通告和2022年3月10日发布的《入(返)林疫情防控政策调整提醒》同时废止。


林芝市应对疫情工作

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4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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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格茸拉姆

校对:普布卓玛

审核:西热明珍

来源:林芝市旅发局微信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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