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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1万高速通行费被追回 高效保全国资获锦旗

海宁检察 2022-06-20

“真没想到271万通行费能被追回,实在是出乎意料,我代表公司对你们的工作表示感谢……”3月1日,嘉兴市嘉通高速公路管理有限公司嘉绍管理处主任陈靓一行来到我院,亲手将一面写有“处置高效保全国资,恪尽职守护航国企”的锦旗交到了承办检察官手中。


事情还要从一件偷逃高速通行费的案件说起

被告人聂某、申某是一对夫妻,共同经营着一家运输公司,为了享受高速公路车辆通行费优惠政策,他们动起了歪脑筋。2014年1月至2016年7月间,聂某、申某将报废的集装箱切除顶板或将底架大面积开口后装载于公司重型半挂牵引车上,将其伪造成运输集装箱车的样子进行运输,以达到偷逃高速通行费增加营运利润的目的。期间,聂某、申某及其公司11名驾驶员利用该手段共偷逃高速通行费271万余元。

偷逃高速通行费不仅影响恶劣,且涉及到国有资产流失,案件移送审查起诉后,承办检察官非常重视,多次与被告人进行沟通,向被告阐明积极退缴通行费的重要意义和不缴纳的法律责任。最终,被告人对自己所犯罪行供认不讳,并如数退缴了全部偷逃费。该案起诉法院后,法院以诈骗罪判处聂某及判处有期徒刑10年3个月,剥夺政治权利1年,并处罚金30万;判处申某有期徒刑3年,缓刑4年,并处罚金10万元的处罚,其余涉案11名驾驶员分别处以数额不等的罚金。

该案的办理,不仅使违法犯罪人员受到了应有的惩戒,更为相关行政部门“打偷”行动提供了司法保障,有力防止了国有资产流失,实现了三个效果的有机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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