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宁检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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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5|@民营企业,十八条法律风险提示请查收!

疫情期间,为了助力企业复工复产,海宁市检察院结合走访收集的情况就企业反映的有关复工复产期间的企业用工、劳动关系、民商事合同关系等法律问题,梳理归纳,制作成册,并联合市工商联向相关企业进行发放。
2020年3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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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讯|我院检察官应邀开设“不忘初心 牢记使命”警示教育培训讲座

7月29日晚,我院刑检二部检察官黄晖应邀为海宁农商银行进行“不忘初心
2019年7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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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开放日|公益诉讼两周年,海宁检察交上答卷!

-海宁市人民检察院-公益诉讼两周年检察开放日推进检察公益诉讼维护公共利益7月30日下午,我院开展以“推进检察公益诉讼
2019年7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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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聘啦 | 海宁市人民检察院司法雇员招录开始啦!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报考:(一)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二)曾被开除公职的;(三)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四)有其他不适合在检察院工作的情形。报名时间7月24日—7月27
2019年7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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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人物|邱水泉:军装绿到检察蓝,22年初心不改

人物名片邱水泉,男,1961年出生,1979年参军,1997年退役后转业至海宁市人民检察院,先后被评为嘉兴市政法系统“执法为民”先进个人、嘉兴市“十佳检察官”、海宁市“十佳军转干部”、海宁市首届“十佳政法干警”、嘉兴市“学枫桥、保平安、促发展”先进个人等。现任海宁市人民检察院检委会专职委员、检委会委员、副科(局)级领导干部。工作中的邱水泉近来,在本属于休息时段的星期日夜里10点,依然可见58岁的邱水泉,在海宁市人民检察院里工作的忙碌身影……为了办案,他放弃了许多与家人共享天伦之乐的时光,加班加点成了他的家常便饭。从军装绿到检察蓝
2019年7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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追逐竞驶车辆撞毁,他竟叫嚣要买豪车“报仇” --海宁市首例单人追逐竞驶案获判

在限速为80千米每小时的城市交通主干道上肆意变道,车速竟达182码!车辆被撞毁后还在微信群中叫嚣“要买rs3报仇”。近日,海宁市人民检察院收到的一份判决书中载明,被告人张某因涉嫌危险驾驶罪被判处拘役四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八千元。枉顾公共安全、狂妄冲动的张某为他的行为付出了严重的代价。事件回顾
2019年7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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喜报!我院“绿检情”志愿服务团队荣获2018年度海宁市优秀党员志愿服务项目

喜报!我院“绿检情”志愿服务团队荣获2018年度海宁市优秀党员志愿服务项目真诚服务社会传递检察“正能量”这张奖牌是对我院“绿检情”志愿服务团队这几年来工作的充分肯定与鼓舞!下面,就跟小编
2019年7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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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益诉讼进行时| 诉前检察建议为鸟儿撑起保护伞

“劝君莫食三月鲫,万千鱼仔在腹中劝君莫打三春鸟,子在巢中待母归”鸟类是国家宝贵的自然资源之一是生态环境的重要组成部分在维护和优化生态环境中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然而我院干警却在履职中发现位于我市丁桥镇的某养殖基地存在擅自架设捕鸟网造成鸟类死亡的情形许多鸟儿被捕鸟网缠绕死亡实地调查我院发现线索后第一时间组织干警到达现场进行调查取证。进入蓝莓小镇,干警们便发现蓝莓种植地周围架设着用于猎杀鸟类的“天罗地网”--一种肉眼几乎不可见的隐形捕鸟网,网面上挂有数只鸟儿的尸体,还有一两只小鸟被困不久,不停地扑腾着翅膀发出哀嚎。
2019年7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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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毒活动月 | 我院开展禁毒宣传系列活动

为进一步加强我院禁毒宣传工作,扩大禁毒教育宣传面,我院以"6.26"国际禁毒日为契机,于近日开展了禁毒宣传系列活动。积极参与“三禁三防三自”系列活动6月16日下午,由共青团嘉兴市委员会主办,我院及各禁毒委成员单位承办的嘉兴市“三禁三防三自”系列活动在市教育园区图书馆举行。活动中,我院金茂松副检察长和相关禁毒委成员单位代表、禁毒社工代表、学生代表上台,与在场的所有人,宣读《全民禁毒公约》,号召全社会共同抵制毒品、拥抱健康人生。禁毒宣传进校园为提高学生的识毒、防毒、拒毒的意识,营造深厚的禁毒宣传氛围,6月25日下午,我院公诉部干警来到海宁市友谊学校,为学校师生发放了禁毒、法律宣传册、摆放禁毒宣传板。通过观看禁毒宣传展板、宣传册等形式,让同学们了解毒品的种类、毒品的危害以及应该如何远离毒品。两起毒品犯罪案件当庭宣判6月26日上午,由我院提起公诉的两起毒品犯罪案件在市法院公开审理并当庭宣判。在庭审过程中,公诉人对被告人进行了深刻的法庭教育,通过毒品对自身、家庭及社会三方面的影响揭示毒品的严重危害性,告诫被告人应吸取教训,在法律面前不要抱有侥幸心理,避免再次陷入毒品犯罪的泥潭,同时也教育旁听人员今后要珍爱生命,远离毒品。最终,被告人浦某因贩卖毒品罪被海宁法院依法判处有期徒刑三年三个月,并处罚金6000元。被告人李某因运输、贩卖毒品罪被海宁法院依法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八个月,并处罚金2000元。提高警惕
2019年6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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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安全】我院开展消防安全知识讲座及应急演练活动

火灾逃生演练灭火演练通过此次活动,干警们进一步掌握了消防安全知识,提高了自我防范意识、自我保护能力和对消防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能力,也为切实做好火灾的预防工作奠定了基础。
2019年6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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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的节日|暖暖端午日 浓浓粽香情

端午佳节,粽香浓浓为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和传统美德推进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试点工作6月5日我院开展了“我们的节日·端午”主题活动新关爱
2019年6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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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院开展预防职务犯罪专题讲座

为有效预防职务犯罪,强化消防干警的廉洁自律意识,近日,我院应邀到市消防应急大队开展以“重在自律、贵在自觉,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为主题的专题法治讲座。会上,检察官以案释法,通过实例解读相关法律法规,深刻剖析职务犯罪的特点和造成职务犯罪的原因,指出社会危害和防范对策,并告诫大家要紧绷思想上的弦,拧紧“总开关”,正确看待自身岗位,行使好手中权力,公平公正履行职责。本次讲座受到了热烈反响,消防干警们表示,本次讲座既学习了法律知识也增强了法治观念,在今后的工作中要时刻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履职尽责,依法做好本职工作。
2019年5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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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院召开警示教育大会

海宁市人民检察院警示教育大会5月23日上午,我院召开警示教育大会,
2019年5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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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宁市检察院依法对“2•23”特大生产、销售微整形假药案十九名被告人提起公诉

近日,海宁市检察院以生产、销售假药罪、非法经营罪对公安部2018年打假“利剑”行动挂牌督办的“2·23”特大生产、销售微整形假药案中的郑某等十九名被告人分别提起公诉。该案系跨省跨区域新型网络犯罪,销售范围遍及全国30个省市。经查:2017年以来,郑某、杨某甲等人在未获得药品经营许可或国家专营的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许可情况下,分别在江西高安、郑州金水等地通过微信联系货源及买家,大量销售未经国家批准进口的各类肉毒素、玻尿酸针剂及假冒的黄麻、麻舒痛乳膏等微整形产品。2017年12月以来,被告人马某等人在杭州、海宁等地以微信方式从上家郑某、杨某甲等人处购买微整形产品并销售给被告人胡某、付某等人,由其在杭州、江西等地以注射方式转售他人。另查,被告人周某、杨某乙等人系郑某上家。2017年5月以来,被告人周某组织黄某等人在湖南长沙某民房内生产假冒黄麻、麻舒痛乳膏等大量假药并销售。2016年以来,杨某乙等人在吉林、深圳等地通过微信方式销售肉毒素等假药及无证医疗器械。
2019年5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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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开放日 | 零距离感受检察工作

在“五一”劳动节来临之际,4月29日下午,我院组织开展“‘我将无我’奋斗,不负人民重托”主题检察开放日活动,邀请20余名来自基层一线的人大代表及各界劳动者走进检察机关,零距离感受和了解检察工作。第一站:警示教育中心第二站:海检文化走廊第三站:智慧检务中心观看检察专题片介绍四大检察职能通报我院今年以来工作情况座谈交流与会人员对我院检察工作表示肯定,并围绕检察机关如何更好地发挥检察职能,维护群众利益,创造良好的经济发展、劳动者就业环境等话题进行了热烈的探讨交流。他们一致表示,检察开放日活动是一项非常有意义的活动,通过本次零距离接触,让大家对检察工作有了更直观更深入的了解,对检察职能及工作也有了更具体的认识。我院将以此次开放日活动为契机,进一步加强与社会各界的联系沟通,延伸法治宣传触角,为广大人民群众提供更优质的司法服务。劳动人民最光荣!
2019年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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扫黑除恶应知应会大测试(五)

扫黑除恶应知应会测试题伍简答题(5题)15“黑社会性质的组织应当同时具备哪四个特征?答:1.组织特征。较稳定、人数多、有明确的组织者。2.经济特征。通过不正当手段获取利益,有经济实力。3.行为特征。用暴力、威胁等手段,多次为非作恶。4.危害性特征。严重破坏经济、社会生活秩序。25“恶势力”的特征及具体表现是什么?答:1.一般为3人以上(相对固定);2.经常纠集在一起;3.使用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手段;4.多次为非作恶,欺压百姓,造成较为恶劣的社会影响;5.未形成黑社会性质组织。35“恶势力犯罪集团”的特征及具体表现是什么?答:1.有3名以上较为固定的成员(有明显的首要分子);2.经常纠集在一起;3.共同故意实施3次以上恶势力惯常实施的犯罪活动等。45“软暴力”具体表现是什么?答:1.暴力、威胁色彩不明显;2.实施者有暴力威胁的可能性;3.会使人产生恐惧、恐慌;4.影响他人正常生产、工作、生活;5.通过“谈判”及滋扰、纠缠、哄闹、聚众造势等手段实施。55什么是黑恶势力“保护伞”?答: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将严查黑恶势力“保护伞”。所谓黑恶势力“保护伞”,主要是指国家公职人员利用手中权力,参与涉黑涉恶违法犯罪,或包庇、纵容黑恶犯罪、有案不立、立案不查、查案不力,为黑恶势力违法犯罪提供便利条件,帮助黑恶势力逃避惩处等行为。国家公职人员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的,将依纪依法追究党纪政务责任,涉嫌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公民或者个人以黑恶势力“保护伞”的名义捏造事实,对办案人员进行诬告、陷害、打击报复的,也要受到法律处罚。
2019年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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扫黑除恶应知应会大测试(四)

扫黑除恶应知应会测试题肆判断题(10题)110假如,你还是一个工人,但是你的工作环境是赌场,不巧的是这个赌场老板是黑老大,你每天负责开车接送赌徒、端茶倒水、核对身份、发牌......甚至专门给人开车门,从而领取高工资。那么你的行为没有问题。(X)210假如,你和别人一起做生意,而不巧,你的合作人是黑老大,你在从事生产经营的过程中,并没有取得相关的许可以及从事法律禁止的的相关活动,扰乱市场秩序。这时,你的行为可能构成非法经营罪。(√)310假如,你建个微信群,觉得好玩帮一个“老大”在群里发淫秽小视频,你的行为可能构成传播淫秽物品罪,后来群变大了,听黑老大的你建了个会员制收费,你的行为可能构成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后来,他又让你发一些爆炸、放火的犯罪小技巧,你就可能构成传授犯罪方法罪。(√)410假如,在你开的宾馆、旅店、理发店,或者是你自己家,你明知黑老大组织别人卖淫而提供场所,你没有犯法。(X)510假如,你陪黑老大在马路上走,撞了别人一下,别人骂了黑老大,你要帮老大出头,在马路上推搡他,结果他摔倒撞在马路牙上或者被后面的车给撞死了,那你的行为可能构成过失致人死亡罪,如果你打了他一拳,伤情鉴定轻伤以上,你的行为可能构成故意伤害罪。(√)610假如,你是一个农民,承包了几个山头,种满了树,好不容易,小树苗长大了,村霸们怂恿你砍树,还告诉你不用去办采伐许可证。这时,你可能触犯刑律,构成滥伐林木罪。假如,你想去抓点青蛙、蛇等野生动物“孝敬”村霸,那你就要看清楚了,你的行为可能涉嫌非法狩猎野生动物罪。(√)710假如,你只是一个农民,但你有一个当村支书的“铁哥们”、“把兄弟”,在村里可以一手遮天、说一不二,是个名副其实的“村霸”,你感觉跟着他干很牛掰,通过组织拉票贿选还帮你当上了村干部,之后你们垄断村里各种资源,啃食村民利益,霸占或低价转让村集体资产攫取利益,干一些违法乱纪的勾当,这样不算“村霸”。(X)810假如,你在一个矿业公司上班,很不错还是一个部门经理负责组织生产,你的老板更牛掰,什么“优秀企业家”、“政协委员”光环罩身,但背地里却网罗一帮地痞流氓,用猎枪、铁棍和炸药开道,暴力抢夺矿井,是威震一方的“矿霸”,没有资质私挖滥采,扫黑除恶时,你也会成为“非法采矿罪”的犯罪嫌疑人之一。(√)910假如,你就是一个打工的,但是你的工作环境是一个大型游戏厅或者电玩城,实际上呢,它就是一个披着合法外衣的赌博黑窝点,所谓的游戏机就是赌博机,什么“一剑十八鲨”、“万能鲨”、“海鲨王子”等赌博游戏应有尽有,你的老板很牛,十足黑老大的范,雇了一帮小弟看场子,“站岗放哨”、“维护秩序”,你就是其中之一,那么你不犯法。(X)1010假如,你刚中学毕业因无一技之长而成了无业游民,但突然有一天遇到一个“大哥”,对你特别好,带你吃香喝辣,还出入娱乐场所,并给你安排了一份工作,不仅包吃包住,报酬还特别高,就是让你把一包东西藏在身体里运到它地甚至出国,你感激不尽百依百顺,其实他就是一个“黑毒贩”,而你的工作就是运毒马仔,是要判死刑的。(√)
2019年4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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扫黑除恶应知应会大测试(三)

B、纠集社会闲散人员,恶意竞标、暴力围标、强揽工程C、有组织的非法占地、滥开滥采D、多次暴力拆迁、随意殴打群众1010金融领域的黑恶势力在进行非法高利放贷、暴力讨债活动时通常采取哪些方式?(
2019年4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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扫黑除恶应知应会大测试(二)

决心信心810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是我国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胜阶段、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的关键时期部署开展的,对于保障___、___、___进一步巩固党的执政基础具有重大意义。(
2019年4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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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兴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原副主任闻建梁涉嫌受贿罪被我院提起公诉

4月22日,嘉兴经济技术开发区、嘉兴国际商务区原党工委委员、管委会副主任闻建梁涉嫌受贿罪一案,经嘉兴市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由海宁市人民检察院向海宁市人民法院提起公诉。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闻建梁享有的诉讼权利,并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海宁市人民检察院起诉书指控:2006年至2016年,被告人闻建梁利用担任桐乡市振东新区管委会主任、桐乡市洲泉镇党委书记、嘉兴经济技术开发区、嘉兴国际商务区管委会副主任等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2019年4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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扫黑除恶应知应会大测试(一)

扫黑除恶应知应会测试题壹填空题(10题)1102018年1月23日,中央政法委召开全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电视电话会议,全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始。210全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自2018年1月开始,至2020年底结束,为期3年。310扫黑除恶要与反腐、基层“拍蝇”结合起来,要与加强基层组织建设结合起来。410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既要查办黑恶势力,又要追查黑恶势力背后的“关系网”和“保护伞”,还要倒查党委、政府的主体责任和有关部门的监管责任。510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对涉黑涉恶案件,一律深挖其背后腐败问题;对黑恶势力“保护伞”:一律一查到底、绝不姑息。610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的治本之策、关键之举是加强基层组织建设。710“扫黑除恶”中的“黑”是指黑社会性质的组织;“恶”是指恶势力、恶势力犯罪集团。810全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督导“六个围绕是指:围绕政治站位、围绕依法严惩、围绕综合治理、围绕深挖彻查、围绕组织建设、围绕组织领导。910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基本原则是:坚持党的领导、发挥政治优势;坚持人民主体地位、紧紧依靠群众;坚持综合治理、齐抓共管;坚持依法严惩、打早打小;坚持标本兼治、源头治理。1010《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四条的规定:组织、领导和积极参加以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手段,有组织地进行违法犯罪活动,称霸一方,为非作恶,欺压、残害群众,严重破坏经济、社会生活秩序的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其他参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2019年4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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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党日|我院退休干部支部开展精神文化之旅

4月17日,迎着明媚的阳光,我院退休干部们乘车前往许村,开始了一天的精神文化之旅。Part许村检察室1基层检察室是检察职能的延伸,是促进检力下沉,密切检民关系的重要基站。退休干部们心系海宁检察事业,第一站前往于2018年底迁入新址的许村检察室。许村检察室主任马屹带领老干部们参观了检察服务大厅、案件研讨室、会议室等,新大楼唤起了老干部们的检察记忆,大家一起回忆往昔岁月,感慨万千。Part美丽乡村科同村2离开许村检察室后,老干部们前往美丽乡村科同村。一路走来大大小小的花园、河流、喷泉美不胜收。在科同村郭书记的带领下,老干部们参观了科同村的文化礼堂,领略了科同村的美好风光。老干部们纷纷表示,这次活动充分了解了检察事业的新发展及美丽乡村的新面貌,同时也进一步丰富了老干部的精神文化生活,“老检察”们也会一如既往发挥余热为检察事业科学发展建言献策。♪end♫最新海检资讯深化检务公开
2019年4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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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逮捕后母亲过世,检察官这样做……

今天一早,经海宁检察院审批并履行相应手续后,在押犯罪嫌疑人庄某如愿赶赴市殡仪馆参加其母亲的葬礼,了却了老人的遗愿。今年2月,庄某因涉嫌开设赌场罪,被海宁检察院批准逮捕,现羁押在市看守所,本案目前处于审查起诉阶段。4月16日,庄某年迈的母亲因故去世,其家属向海宁检察院提出申请,希望嫌疑人能够为其母送终。海宁检察院高度重视,在严格、依法的前提下,从人性化办案角度出发,与相关部门进行协调,对临时出所的可行性和安全性进行了预判评估,制定了押解、安保方案。在检察院干警的陪同及公安人员的押解下,庄某来到市殡仪馆,送其母最后一程。现场,庄某流下了悲痛与悔恨的泪水,为自己的行为而造成的后果表示忏悔,并表示一定配合检察机关办案,争取早日回归社会。庄某家属对司法机关人性化办案也表示了由衷感谢。随后,庄某在检察、公安干警的全程监督下被安全还押至看守所。希望庄某积极悔过,以慰其母在天之灵!
2019年4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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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扫黑除恶小课堂】扫黑除恶应知应会(二)

5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指导思想是什么?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贯彻落实总体国家安全观,针对当前涉黑涉恶问题新动向,切实把专项治理和系统治理、综合治理、依法治理、源头治理结合起来,把打击黑恶势力犯罪和反腐败、基层“拍蝇”结合起来,把扫黑除恶和加强基层建设结合起来,既有力打击震慑黑恶势力犯罪,形成压倒性态势,又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形成长效机制,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巩固党的执政基础,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夺取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胜利、实现中国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创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6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基本原则是什么?五个“坚持”:坚持党的领导,发挥政治优势;坚持人民主体地位,紧紧依靠群众;坚持综合治理,齐抓共管;坚持依法严惩,打早打小;坚持标本兼治,源头治理。7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目标任务是什么?通过三年的不懈努力,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特别是农村涉黑涉恶问题得到根本遏制,涉黑涉恶治安乱点得到全面整治,重点行业、重点领域管理得到明显加强,人民群众安全感、满意度明显提升;黑恶势力“保护伞”得以铲除,加强基层组织建设的环境明显优化;基层社会治理能力明显提升,涉黑涉恶违法犯罪防范打击长效机制更加健全,扫黑除恶工作法治化、规范化、专业化水平进一步提高。8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打击重点是什么?(一)威胁政治安全特别是政权安全、制度安全以及向政治领域渗透的黑恶势力;(二)把持基层政权、操纵破坏基层换届选举、垄断农村资源、侵吞集体资产的黑恶势力;(三)利用家族、宗族势力横行乡里、称霸一方、欺压残害百姓的“村霸”等黑恶势力;(四)在征地、租地、拆迁、工程项目建设等过程中煽动闹事的黑恶势力;(五)在建筑工程、交通运输、矿产资源、渔业捕捞等行业、领域,强揽工程、恶意竞标、非法占地、滥开滥采的黑恶势力;(六)在商贸集市、批发市场、车站码头、旅游景区等场所欺行霸市、强买强卖、收保护费的市霸、行霸等黑恶势力;(七)操纵、经营“黄赌毒”等违法犯罪活动的黑恶势力;(八)非法高利放贷、暴力讨债的黑恶势力;(九)插手民间纠纷,充当“地下执法队”的黑恶势力;(十)组织或雇佣网络“水军”在网上威胁、恐吓、侮辱、诽谤、滋扰的黑恶势力;(十一)境外黑社会入境发展渗透以及跨国跨境的黑恶势力;(十二)黑恶势力“保护伞”。检举揭发黑恶犯罪,人人有责!举报电话:0573-12309举报信件地址:海宁市人民检察院民行控申检察部
2019年4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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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扫黑除恶】我院召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再动员再部署会议

为进一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向纵深发展,4月15日,我院召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再动员再部署会议,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李斌要求全院干警以更高的政治自觉、更强的政治担当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深入开展,为平安海宁、法治海宁建设贡献检察力量。会上,李斌检察长传达学习上级院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会议精神,总结当前我市及我院扫黑除恶工作开展情况,并就下一阶段工作提出四点要求:一是统一思想,深化认识,进一步提升政治站位。二是加大宣传,广泛发动,进一步浓厚舆论氛围。三是发挥职能,依法办案,进一步形成工作合力。四是压实责任,强化保障,进一步严肃工作纪律。
2019年4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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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扫黑除恶小课堂】扫黑除恶应知应会(一)

1全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什么时候开始?2018年1月23日,中央政法委召开全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电视电话会议,全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始。2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总蓝图”是什么?全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自2018年1月开始,至2020年底结束,为期三年。2018年:治标。启动专项斗争,打掉一批涉黑涉恶组织,惩处一批黑恶势力“保护伞”,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突出问题得到有效遏制,在全社会形成对黑恶势力人人喊打的浓厚氛围。2019年:治根。对尚未攻克的重点案件、重点问题、重点地区集中攻坚,对已侦破的案件循线深挖、逐一见底,使人民群众安全感、满意度明显提升。2020年:治本。建立健全遏制黑恶势力滋生蔓延的长效机制,取得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压倒性胜利。3中央关于依法打击黑恶势力犯罪的总体要求是什么?打击黑恶势力犯罪要坚持打早打小,有黑扫黑、无黑除恶、无恶治乱,确保将黑恶势力消灭在萌芽状态。4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大意义是什么?三个“事关”:事关社会大局稳定和国家长治久安,事关人心向背和基层政权巩固,事关进行伟大斗争、建设伟大工程、推进伟大事业、实现伟大梦想。检举揭发黑恶犯罪,人人有责!举报电话:0573-12309举报信件地址:海宁市人民检察院民行控申检察部
2019年4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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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宁市检察院起诉一起涉案金额4.55亿余元的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

近日,海宁市检察院以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对一起涉案金额高达4.55亿余元案件的被告人张某提起公诉。经查,2016年1月至2017年7月,被告人张某在银行工作期间,以归还客户银行贷款需要资金周转为名,先后向社会不特定公众吸收资金计4.55亿余元。目前,本案正在审理之中。
2019年4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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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益诉讼】专题讲座促进依法行政

公益诉讼为进一步提升食药类监督领域执法效能,保障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4月4日,海宁市检察院受邀到市市场监管局开展“依法行政与检察监督”的公益诉讼专题讲座。讲座上,检察官就检察公益诉讼概念、发展历程、监督范围及食药领域公益诉讼特点及办案情况进行了深入浅出地讲解,同时结合食药领域公益诉讼案例,剖析了行政机关在执法中存在的问题,并提出了应对措施。听完讲座后,市场监管局相关负责人表示,本次讲座既有理论又有实践,对执法人员依法履职具有指导意义,在接下来的工作中,会吸取案例教训,进一步加大执法力度,规范执法行为,为保障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把好关、守好门。
2019年4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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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党日】重走红色之路传承革命精神

重走红色之路传承革命精神沉重缅怀革命先烈为缅怀革命先烈,继承和发扬伟大的革命精神,在清明节到来之际,4月2日至4月3日,我院开展“重走红色之路传承革命精神”主题党日活动,组织党员干警分两批到四明山革命老区接受革命传统教育。★
2019年4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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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民营企业】典型案例之一

3月27日,我院对一起涉企案件依法作出相对不起诉决定。案情2017年9月,为抵扣税款,海宁某企业实际负责人贾某在无实际货物购销情况下,联系到王某(另案处理)为其公司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2份,价税合计120万元,虚开税款17万余元。案发后,贾某自愿认罪,并且积极补缴了税款及相关滞纳金。我院经审查后认为,该企业及贾某实施了虚开增值税发票的行为,但犯罪情节轻微,认罪悔罪态度较好,且该企业已及时补缴税款及滞纳金,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决定对该企业及贾某不起诉。
2019年3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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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案释法】非法吸收公众存款2.2亿余元被起诉

以“消费返利”、“返还保证金”为诱饵,利用商务平台充值保证金,吸收金额高达2.2亿余元!3月26日,海宁市检察院以朱某、郎某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向海宁市人民法院提起公诉。案
2019年3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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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服务”进基层】融入基层法治建设 打造“家门口的检察院”

"家门口的检察院"基层检察室是检察院延伸监督的触角,也是检察院深入一线服务群众的小小基站。现在请跟随小编走进“家门口的检察院”——斜桥检察室。part1参加入矫宣告斜桥检察室、斜桥派出所及矫正对象所在村治保主任参加了斜桥司法所对新增社区服刑人员张某的入矫宣告仪式,并对入矫宣告活动进行了法律监督。part2开展检察普法斜桥检察室联合斜桥司法所为辖区社区矫正人员开展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警示教育活动。活动中,检察干警向社区矫正人员解读了中央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活动的文件精神,普及了“扫黑除恶”的相关知识,并结合该院办理的真实案例,以案释法,告诫社区矫正人员要认清自己的身份并提高警惕,鼓励社区矫正人员检举揭发涉黑涉恶犯罪线索,争取顺利解除社区矫正回归社会。part3落实认罪认罚及速裁程序适用修改后《刑事诉讼法》中关于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及速裁程序的规定,依法从宽从快办理了两起辖区内的危险驾驶案,两犯罪嫌疑人均在值班律师的见证下,签署《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告知书》和《认罪认罚具结书》。其中一案适用速裁程序,该案从受理到起诉仅用了4个工作日,大大节约了司法资源,提高了办案质效。这些工作片段仅仅是基层检察室工作的一小部分。曾经“检察院离得太远”,现在“随时随地可以找到检察官”。履行法律监督职能、全力促进基层矛盾化解、积极参与综合治理……检察室将坚持司法为民宗旨,立足本职服务基层服务群众,为推进基层社会治理现代化贡献检察力量。
2019年3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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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5】消费维权 法治伴你行

在3.15消费者权益日到来之际,3月14日至15日期间,我院许村检察室分别与辖区内法庭、司法所、市场监管所、垃圾分类办等有关单位联合,在许村镇农贸市场、长安镇公园开展主题为“消费者权益日纪念活动”的法制宣传活动。活动中,检察官为来往群众讲解法律知识,发放宣传资料,并接受群众提出的关于消费者维权方面的咨询,告诉他们如何预防上当受骗,维护好自身的合法权益,共接受各类咨询20余次,发放法治宣传资料800余份。此次宣传活动,增强了广大消费者维权的法治意识,受到了广大群众的热烈欢迎。
2019年3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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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委书记朱建军一行调研检察工作

市委书记朱建军一行调研检察工作3月14日上午,市委书记朱建军一行来到我院调研并召开座谈会,市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沈雨祥陪同调研。会上,我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李斌汇报了今年以来的检察工作情况。朱书记认真听取了李斌检察长的工作汇报,对我院在服务全市中心工作、未成年人司法保护、“一体化”办案系统建设、队伍监督管理等方面的工作予以充分肯定。朱建军对下一步工作提出具体要求一把讲政治作为第一要求。全面落实《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进一步提升领导班子的核心引领力,打造忠于党忠于人民的检察铁军。二把服务高质量发展作为第一任务。围绕全市中心工作和发展大局,在招商引资等中心工作中提前介入提供法律支撑,建设良好的“法律生态”,为全市经济发展提供法治化的营商环境。三把服务群众作为第一目标。主动参与社会治理体系建设,推动形成区域社会治理“海宁特色”。强化检察为民意识,深化“最多跑一次改革”,为群众提供优质的法治产品、检察产品。坚决查处生态环境领域犯罪,加大公益诉讼力度,为优化全市人居环境、打造品质生活贡献检察力量。沈雨祥提出“三个加强”具体要求一要加强配合协同,特别是加强与监委、法院、公安等部门的协作,精准打击犯罪,提升司法质效。二要加强能力提升,特别是加强对新型犯罪的研究,实现简案快办、难案精办。三要加强党的建设,打造“革命化、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检察队伍。END关注最新海检资讯深化检务公开
2019年3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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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进校园】我院开设教师法治讲座牢筑护花“防火墙”

为进一步提高教师法治意识,牢固树立法治思想,增强校园法治教育实效,近日,我院副检察长祝立新走进海宁市卫生学校开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与未成年人保护”法治讲座教师专场,该校三百余名教职工参加此次讲座。祝立新副检察长围绕未成年人犯罪基本情况、侵害未成年人权益犯罪基本情况及保障涉罪未成年人的受教育权三个方面进行讲解。未成年人犯罪基本情况通过近年来我院未成年人案件数据分析,向教职工阐明未成年人犯罪的群体特征、主观心态、客观行为及常见法律误区。侵害未成年人权益犯罪基本情况以我院办理的真实案件为据,针对未成年人易犯案件及侵权案件进行法律解释及案例警示,分析未成年人的犯罪成因及预防对策,帮助老师们精准预防犯罪。保障涉罪未成年人的受教育权从时下频发的校园欺凌、未成年人性侵、”校园贷“等现象级犯罪行为出发,向教职工讲述如何识别和防范侵害、如何维护涉罪未成年人的受教育权等内容,促进学校、教师在日常管理中及时发现学生的心理问题及不良行为的苗头,在教学之外多关注学生心理健康,提升安全防范能力。
2019年3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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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扫黑除恶】开展警示教育弘扬社会正气

为深入贯彻落实“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严防社区矫正人员参与黑恶活动,近日,我院举办“扫黑除恶”专题知识讲座,69名社矫人员参加培训。讲座上,检察官结合常见的10类黑恶势力及29种表现形式,深入浅出地讲解了什么是黑恶势力、扫黑除恶的重要意义、参与黑恶势力的严重后果以及如何对待黑恶势力,要求社矫人员加强自我管控意识,严格遵守社区矫正有关规定,自觉抵制黑恶势力的侵蚀,勇于举报身边的黑恶现象。在听完讲座后,社矫人员纷纷表示会约束自身言行,服从监管,坚决与一切黑恶势力划清界限,不参与违法犯罪活动。
2019年3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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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八节】检心如花 绽放芳华

从三月里款款走来的女子仿佛盛开的玫瑰,轻轻奏响了世界上最美的赞歌在春天苏醒的大地上放飞希望如春风一般明媚,似阳光一样灿烂从三月里款款走来的女子伸出双手捧出蔚蓝海水般冷静的智慧带着明月皓洁的神秘淡而清,美而雅,宛若清池里洁白的莲花女人如画,如一抹桂林山水,清丽、神奇女人如烟,仿佛温婉朦胧的江南水乡,安详、静谧女人如歌,似淙淙如练的飞瀑,开朗、奔放女人如水,宛然山间清澈透明的小溪,纯净,润泽……检察女人如花般姿态各异在自己的岗位上绽放出不一样的光芒玫瑰:热烈、激情、浓烈在司法办案一线,在三尺公诉席上,她们手持法律利剑,公正无畏且刚直不阿,为正义冲锋陷阵,侦监公诉的女检花们,以初心担当重任,以忠心践行职守。恰似那铿锵玫瑰,灿烂绽放在潮乡大地上。向日葵:信念、光辉、忠诚向日葵,她明朗、她美丽、她热情、她倔强,颜色里满是太阳的味道我们的未检女神,就像是向日葵,而孩子就是那初升的太阳向日葵向阳而开,恰似未检人对孩子们浓浓的爱......雏菊:低调、和平、希望得民之心,为民而行。民事检察,公益诉讼,行政监督……民行姑娘们默默地用娇弱的肩膀守护着祖国的绿水青山,守护着群众的切身利益,就如这雏菊,低调却又坚定地为司法守护着最后一道防线。蒲公英:飘散、期待她们是检察官,更是老百姓的贴心人,走街串户倾听民声、传播法治,把普法工作落实到基层,把矛盾化解在基层,立足基层检察室打通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播撒法治种子、收获一方安宁,是她们的不懈追求。满天星:关怀、思恋、甘为配角维护公平正义的检察路上,有这样一群人,她们的工作与检察办案无关,却又支撑着整个检察办案体系的平稳运转,信息宣传、档案收发、组织人事、检务督察、警务执勤等一个个平凡的工作岗位上都能看到她们的身影,宛如满天星的花朵一样,不张扬、不绚丽,但坚守着“甘做检察大厦上的一颗螺丝钉”的信念,为检察事业添砖加瓦。
2019年3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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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1万高速通行费被追回 高效保全国资获锦旗

“真没想到271万通行费能被追回,实在是出乎意料,我代表公司对你们的工作表示感谢……”3月1日,嘉兴市嘉通高速公路管理有限公司嘉绍管理处主任陈靓一行来到我院,亲手将一面写有“处置高效保全国资,恪尽职守护航国企”的锦旗交到了承办检察官手中。事情还要从一件偷逃高速通行费的案件说起被告人聂某、申某是一对夫妻,共同经营着一家运输公司,为了享受高速公路车辆通行费优惠政策,他们动起了歪脑筋。2014年1月至2016年7月间,聂某、申某将报废的集装箱切除顶板或将底架大面积开口后装载于公司重型半挂牵引车上,将其伪造成运输集装箱车的样子进行运输,以达到偷逃高速通行费增加营运利润的目的。期间,聂某、申某及其公司11名驾驶员利用该手段共偷逃高速通行费271万余元。偷逃高速通行费不仅影响恶劣,且涉及到国有资产流失,案件移送审查起诉后,承办检察官非常重视,多次与被告人进行沟通,向被告阐明积极退缴通行费的重要意义和不缴纳的法律责任。最终,被告人对自己所犯罪行供认不讳,并如数退缴了全部偷逃费。该案起诉法院后,法院以诈骗罪判处聂某及判处有期徒刑10年3个月,剥夺政治权利1年,并处罚金30万;判处申某有期徒刑3年,缓刑4年,并处罚金10万元的处罚,其余涉案11名驾驶员分别处以数额不等的罚金。该案的办理,不仅使违法犯罪人员受到了应有的惩戒,更为相关行政部门“打偷”行动提供了司法保障,有力防止了国有资产流失,实现了三个效果的有机统一。
2019年3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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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雷锋纪念日】志愿服务传承雷锋精神

礼让斑马线”交通文明劝导活动“点亮微心愿”心愿送达活动“爱洒夕阳”慰问敬老院老人为敬老院老人烧饺子为敬老院老人才艺表演“文明共建
2019年3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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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四”主题日】海宁检察邀您共商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孙群总结发言接下来,我院将以“三.四”主题日为契机,继续砥砺前行,立足检察职能、适应企业需求、强化精准服务,努力为民营经济的高质量发展提供更优质的司法保障。
2019年3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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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院召开检律互动交流会

检律良性互动促进公平正义3月1日,我院召开了以“正确认识检律关系,助推民行检察工作高水平发展”为主题的检律座谈会,来自全市各律所的9名律师代表参加座谈。座谈会上,我院详细介绍了民行工作职能及2018年度办案情况,并就民行诉讼监督工作、公检法在保障律师执业权利、诉讼违法行为及公益损害线索拓展三个方面向律师代表征求意见建议。与会律师结合司法实践,积极为我院法律监督工作献计献策,表示将加强与民行部门的沟通联系,提供有效的民行监督案件线索。近年来,我院积极构建良性检律关系,针对工作实务中出现的问题,出台《关于规范检察官和律师相互关系的实施办法》《关于依法保障律师执业权利的实施细则》等多个文件,进一步规范检律关系、保障律师执业权利。检察官和律师互相尊重、平等相待、相互支持、相互监督、正当交往、良性互动,共同维护司法公平正义,为海宁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2019年3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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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护社会公益 等你发声!

近日,在海宁市委政法委的支持下,我院出台《关于将公益损害和诉讼违法举报工作纳入网格化管理》制度。网格化管理如何开展?需要哪些举报线索?举报福利有什么?如何举报?小编为你一一解答!热心群众甲做好举报工作网格化管理,你们有哪些举措?检小察为保障举报工作顺畅进行,我们制定了以下运行模式:成立网格化举报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各地辖区内网格举报工作,实现网格巡查无遗漏、公益损害无盲点、检民联系无缝隙检察院各业务部门分别对接各镇(街道)网格长、网格员,建立微信(钉钉)举报群搭建智能联系平台,对口培训指导公益损害和诉讼活动违法举报工作12309检察服务中心专职负责各地网格长、网格员提供的举报线索的受理、登记、交办、反馈以及落实举报奖励等工作热心群众乙我们可以针对哪些问题进行举报?检小察制度明确将以下四大类案件纳入网格化管理的举报内容“污染环境、破坏资源造成的生态损害或者有重大损害危险的以及食品、药品安全领域侵害众多消费者合法权益的民事公益损害案件线索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国有财产保护、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等领域负有监督管理职责的行政执法机关违法行使职权或者不作为,致使国家利益或者社会公共利益受到侵害的行政公益损害案件线索侵害英雄烈士的姓名、肖像、名誉、荣誉等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以及负有保护职责的部门对侵害英雄烈士的行为不作为的公益损害案件线索对公安、检察院、法院等司法工作人员在诉讼活动中存在违法情形的或者涉嫌利用职权实施的侵犯公民权利、损害司法公正的违法犯罪线索热心群众丙举报线索有什么奖励吗?检小察奖励非常多哦~请听我细细道来为增强线索举报积极性,我院建立举报奖励制度,检察院对举报线索实行“一案一奖”,凡是网格员提供公益损害和诉讼违法案件线索,经检察院立案、发出诉前检察建议,或提起公益诉讼的,均应当给予举报人500元至1万元的物质奖励和相应的精神奖励,监督效果特别好、社会影响特别巨大的可视情增加奖金数额。热心群众丁举报人信息是否会被透露呢?向你们举报安全吗?检小察为保障举报人员的人身安全,我们制定了非常周密的保护措施与责任追究制度一是建立人身保护制度,我院依法保护举报人的合法权益,对举报、控告内容以及举报人、控告人的姓名、住址、电话等个人信息严格保密,切实保障被举报人的人身安全。二是建立责任追究制度,对检察人员利用举报线索进行敲诈、扣压举报线索或者遗失举报线索、泄漏举报事实或者将举报、控告材料转给他人的等违法违纪情形,将依法严肃惩处。热心群众戊举报方式有哪些呢?检小察方式途径很多哦~海宁检察官网http://www.zjhn.jcy.gov.cn/海宁检察微信公众号服务热线电话:12309来信来访地址:海宁市海洲街道长丰路408号
2019年3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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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我当班|服务非公路上的“司法砖瓦匠”

春节前,海宁某企业法定代表人沈某涉嫌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一案移送我院审查起诉,承办检察官林小芳在审理完整个案件后,对该企业日后的生存发展陷入了沉思。为了防止出现案件办了、企业垮了的情况出现,林小芳经请示分管副检察长后,对这家企业启动案件风险评估。8:30出发春节始下的雨尚未散去,2月21日一早,林小芳就冒着雨出发前往涉案企业及相关职能部门调查核实案件情况。9:35了解经过一个多小时的车程,林小芳一行人来到了当事人企业,与相关人员进行交谈,了解企业相关经营情况,评估案件办理可能对企业造成的影响。“如果老板进去了,企业肯定不能再运转下去。”面对企业员工担忧的眼神,林小芳在笔记本上就此情况做出重重标注。10:15问询一站结束,林小芳一行又马不停蹄前往当地政府,了解企业的税务、环保等方面状况。11:25
2019年2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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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院召开“十个大有人在”专题组织生活会

2月19日下午,我院各党支部分别召开了“十个大有人在”专题组织生活会,进一步统一思想,凝聚合力,争先创优,追梦奔跑,为新一年检察工作改革创新发展开好局、起好步。第一支部第二支部第三支部会上,我院各支部书记传达学习嘉兴市委书记张兵同志《争先创优追梦奔跑以高质量发展的优异成绩迎接新中国成立70周年》重要讲话精神。随后,各支部党员对照“十个大有人在”,深入剖析自身存在问题,严肃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查不足,明方向,以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为海宁市高质量发展贡献力量。
2019年2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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闹元宵|我院开展“我们的节日·元宵”活动

正月十五月儿圆,圆月花灯庆丰年为了丰富检察干警的文化生活让大家度过一个欢乐、喜庆的元宵佳节2月19日下午海检大家庭欢聚一堂开展了“我们的节日·元宵”活动part1猜灯谜七彩的谜条被高高悬挂大家热情高涨、跃跃欲试收获颇丰part2做花灯花灯平日里认真严谨的检察官们一个个都变成了能工巧匠各式精美的花灯从他们手下产生part3吃汤圆热腾腾的汤圆出锅干警们一起闲话家常共享元宵元宵已过春节正式宣告结束2019年海检人将以更团结更昂扬的姿态投入到检察工作中不负芳华!
2019年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