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追逐竞驶车辆撞毁,他竟叫嚣要买豪车“报仇” --海宁市首例单人追逐竞驶案获判

海宁检察 2022-06-20

在限速为80千米每小时的城市交通主干道上肆意变道,车速竟达182码!车辆被撞毁后还在微信群中叫嚣“要买rs3报仇”。近日,海宁市人民检察院收到的一份判决书中载明,被告人张某因涉嫌危险驾驶罪被判处拘役四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八千元。枉顾公共安全、狂妄冲动的张某为他的行为付出了严重的代价。

事件回顾

       2018年11月5日,一段标题为“奥迪RS5追逐奥迪RS7”的小视频在微信朋友圈中被疯狂转发。视频中,一辆白色小轿车撞上了路边的花坛,车内的安全气囊已全部弹出,车内有一名年轻男子在驾驶室内情况不明。视频中还出现一名男性声音,称“这人跟我飙车,自己撞了!”。同日,海宁市公安局立案侦查,并于2019年1月16日将该案移交至海宁市检察院。



(图片与文字无关)

       经查明,被告人张某于2018年11月5日驾驶所有人为海宁某企业的奥迪A5小轿车在海宁大道某路口遇到车辆型号为奥迪RS7的小轿车后,因对方车辆性能好、速度快,遂驾驶车辆追逐。过程中,张某的车速一度高达182千米/小时,且多次违规穿插变道,最后因刹车不及时造成自己受伤,车辆和花坛等物受损的事实,张某对该事故负全部责任。


车主张某



       据张某供述,他是一个车迷,事故当日,他一眼就被撞车视频拍摄者范某所驾驶的车辆尾灯所吸引,通过尾灯,他断定这辆车为蓝色奥迪RS7。因为是第一次看到该车,张某就想上去拍张照。在一个红灯路口,张某如愿拍好照片,但是看到对方车辆起步很快,他的好胜心就被激了起来。张某说:“我看到他的车好,开的比我快,我心里就不舒服,就想超过他,超过他我心里就开心,说明我车技好!”然而,事实并未如他所愿,张某不仅未能尝到超车的快感,反而撞上花坛,自己的爱车受损严重,本人也受了伤。令人哭笑不得的是,事发后,张某并未意识到自己的错误,竟然在微信群中叫嚣要买RS3“报仇”!

检察官说法

       危险驾驶罪,是指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追逐竞驶,情节恶劣,或者是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的行为,其中的“追逐竞驶”,典型形式是二人或以上相互追逐,但对一人实施的针对特定车辆的单方追逐竞驶行为也可构成危险驾驶罪。本案中,被告人张某与RS7车主范某没有事先约定追逐竞驶,但其仍然以范某驾驶的“RS7”为追逐对象进行追逐,主观上具备了追逐竞驶的故意,客观上实施了追逐竞驶的行为。且事故发生路段为该市交通主干道,人流量大,车辆多,被告人张某车速极快,超速严重,多次变道,在减速距离不够充足的情况下强行超越对方车辆,刹车不及冲出道路撞上花坛,客观上威胁了公共安全,其行为已经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应当以危险驾驶罪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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