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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益诉讼进行时| 诉前检察建议为鸟儿撑起保护伞

海宁检察 2022-06-20
 

  “劝君莫食三月鲫,万千鱼仔在腹中

劝君莫打三春鸟,子在巢中待母归”

鸟类是国家宝贵的自然资源之一

是生态环境的重要组成部分

在维护和优化生态环境中

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

然而

我院干警却在履职中发现

位于我市丁桥镇的某养殖基地

存在擅自架设捕鸟网

造成鸟类死亡的情形

许多鸟儿被捕鸟网缠绕死亡

实地调查

我院发现线索后第一时间组织干警到达现场进行调查取证。

进入蓝莓小镇,干警们便发现蓝莓种植地周围架设着用于猎杀鸟类的“天罗地网”--一种肉眼几乎不可见的隐形捕鸟网,网面上挂有数只鸟儿的尸体,还有一两只小鸟被困不久,不停地扑腾着翅膀发出哀嚎。

                  被困住的小鸟不停挣扎

眼前的景象让干警们感到心疼与不忍,这些原本应该在蓝天翱翔的精灵如今却被网线紧紧缠绕,失去了生机与活力。

在现场进行拍摄取证后,干警们马上将被困鸟儿救下,并向该处工作人员与周边居民进行询问,确认造成鸟类死亡的捕鸟网均为该养殖基地架设,目的是为了防止鸟类啄食蓝莓

干警救下被困小鸟。经查明,被救下的这只小鸟名叫灰椋鸟,它虽然没有被列入国家一二级保护动物,但是被列入《世界自然保护联盟》(IUCN) 2012年濒危物种红色名录ver 3.1——低危(LC)。 

发出检察建议

从现场返回后,我院民行控申部干警们立即行动,于当日立案,经嘉兴市检察院批准后向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发出检察建议书,建议该局对该养殖基地擅自架设捕鸟网的违法行为进行查处,依法履行对陆生野生动物的保护职责和对侵害陆生野生动物的违法行为的监管职责。

立案查处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在收到我院的检察建议书后,十分重视,针对我院提出的建议,于6月13日对该案进行立案查处,责令该养殖基地立即拆除擅自架设的捕鸟网,并于6月19日进行实地检查,确认架设的捕鸟网已全部拆除,并于当日复函我院。

整改复查

我院干警于近日前往该养殖基地复查,该地捕鸟网已全部拆除。



检察官说法



根据《野生动物保护法》 第二十二条及第二十四条的规定,猎捕非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的,应当依法取得狩猎证,禁止使用网捕等方法进行猎捕。该养殖基地擅自架设捕鸟网的行为明显违反了以上规定,并造成鸟类死亡的严重后果,损害了自然资源,侵害了社会公共利益,应当依法进行查处。

生态好不好,要看鸟的翅膀往哪飞。鸟儿是人类的朋友,保护鸟类资源,是保护生态环境的重要一环,让我们携起手来,共同守护绿水青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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