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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人员流动“亮码”通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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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为贯彻落实好中央关于疫情防控的要求,3月20日,省指挥部制定下发了赣新冠指办明电〔2020〕123号文件,对人员“一码通行”和流动性管理等事项提出了三条具体要求,现将有关内容重申如下:

一、全面推广“赣通码”健康信息管理。各地要迅速推进“赣通码”登记工作,互认健康证明,确保在3月25日前实现全省、全国范围内“一码通行”,低风险地区人员凭健康码在省内有序流动。要积极引导城乡居民在各类公共场所主动出示“赣通码”,配合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对来自包括湖北在内的低风险地区人员,只要持有健康码的绿码,各地不得再设置障碍,不对人员采取集中隔离和居家隔离措施。

二、所有城乡社区(小区、村组)人员、车辆和货物实行流动性管理。从3月21日9时起,全省所有社区(小区、村组)取消封闭式管控、取消限制人员进出措施,保留流动性管理,保留岀入人员体温监测和查验个人健康码,确保城乡居民正常出行、工作、生活。继续提倡群众做好居家和个人防疫防护工作,引导城乡居民科学合理佩戴口罩。

三、全面落实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各项要求。各地要严格落实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关于依法科学精准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要求,坚决守住不新发本地病例、不发生疫情扩散的底线。对各地各部门疫情防控工作不力的要追责问责,对全面恢复经济社会发展工作不坚决不到位的同样要追责问责。


江西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来源:江西省卫生健康委官网

编辑/胡   骏

统筹/黄迅前

审核/万德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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