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医用设备使用人员业务能力考评考生须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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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评时间
考评时间:10月17日。
准考证打印时间
考生须知
(一)考前
1.打印好准考证,建议考生提前熟悉前往考场路线,仔细阅读准考证中的信息,并严格按“考生须知”和“考区提示”要求执行。
2.做好自我防护,请考生在备考过程中注意个人卫生,合理休息防止过度紧张和疲劳,以良好的心态和身体素质参加考评,避免出现发热、咳嗽、腹泻等异常症状。
3.考评当天,考生应在开考前60分钟到达考场,排队入场时保持1米间距,主动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准考证,配合现场工作人员做好体温检测、健康码查验等工作,经体温测试体温低于37.3℃,方可持有效身份证件、准考证入场参加考试。
4.如近期有出入新冠肺炎疫情高危险地区的考生,应主动与现场工作人员报告,并提供近7天的新冠肺炎病毒核酸检测及抗体(IgG、IgM)检测报告,结果为阴性的方可进入考场参加考评。
5.考生应按要求自备个人防护物品,包括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或医用外科口罩、纸巾等。
(二)考中
1.考生要服从考点、考场防疫工作安排,从专用考试通道进出考场,进入考场要做好手部消毒,考评期间要全程佩戴口罩。
2.考评过程中,考生若出现发热、咳嗽、腹泻等异常症状的须接受专业评估,确需在隔离试室进行考评的考生须服从工作人员安排。
3.除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外,其他任何物品不得带入考室。手机、手表、智能手环等无关物品请提前存放在指定位置。
4.开考30分钟后考生不允许进入考场。
5.开考60分钟内,考生不得提前交卷离场。
6.考生在考场内必须保持安静,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监考工作。
(三)考后
1.考试结束后,考生要按监考员的指令有序离场,不得喧哗、逗留和拥挤、保持人员间距,错峰离场。
2.考后7天内,考生若出现体温异常或有咳嗽等可疑症状,应及时汇报单位后再汇报考点。
温馨提示: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关于做好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发明电〔2020〕14号)精神,请考生如实填写或申报相关信息,凡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防疫检测、询问、排查、送诊等造成严重后果的,将承担相应法律责任,由有关部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治安管理处罚法》、《传染病防治法》和《关于依法惩治妨害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违法犯罪的意见》依法依规处理。
附件
扫码及查询轨迹流程
为方便考生,缩短进入考点的检查时间,避免人员聚集,请考生在参加考试时,提前进行昌通码“绿码”验证及轨迹确认。具体操作如下:
1、打开“微信”扫一扫功能。
2、扫“昌通码”(附后),按要求注册。
3、显示“绿码”后,在下方勾选“本人同意并授权疫情指挥部查询在疫情期间的行程”后进行行程查询。
4、进入考场前将“绿码”及行程查询结果出示给工作人员。
编辑/姚秀秀统筹/戴岳华
审核/黄迅前
终审/万德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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