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务犯罪当事人的常见异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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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务犯罪辩护常见的异象
文丨朱明勇
1、职务犯罪当事人由于在体制内工作多年,思维已经形成定势,认为什么事情一定要找领导才能解决。所以总是希望家人去找领导。的确,在日常工作当中是这样的。
但是,他们都会犯一个基本的逻辑错误:他希望能救他的那个领导往往就是决定将他抓起来的那个人。决定抓你早就经过了一系列的组织程序,开会确定,一旦动手了,谁也不会管了。机器开始运行后,有时候即便是决定抓你的那个人也没有办法让已经启动的程序终止。
2、职务犯罪当事人往往会将工作汇报习惯引入刑事辩护,在看守所向各级组织和领导写一大推思想汇报材料,希望领导能出手相助。
且不说这些材料不仅送不出来,即便能出来也没有哪个领导会看从看守所出来的东西,更不愿意摸,他们怕晦气,可能会更加憎恨这个人。此外他们忘记其他的领导如果比决定抓你的领导地位低,恐怕躲之不及,而你有哥们比抓你的领导地位高的你也不会被抓。
况且大领导肯定不会为了一个级别低的干部去得罪一个比你级别高的干部。如果你跟抓你的人的领导关系过硬,那你就会是那个可以决定抓人的人,而不是被抓的人。
3、职务犯罪当事人往往会被各种社会上的大忽悠和大骗子骗的血本无归,还不敢说。
当年郑州市委书记儿子被抓,一个骗子说找了中纪委的哥们,“叫孩子年前回来吧”,然后书记出资180万后,儿子没回来,自己也被抓了。最近又听说一个大忽悠(很有名的一个法院出来的真律师)说已经运作好了,让当事人过年前回来,但是今年他已经是第四年说这话了,当事人在监狱还在翘首以盼。据说他每一年都会说因为过年前几天突然出了一个非常特殊的情况,需要稍微等一等给当事人解释。
4、职务犯罪当事人往往非常相信原来社会上的老板朋友,以为他们在相关案件中能出庭作证,说出真话。
但是他们不知道中国的企业家基本没有几个是有良知和信仰的。即便他跟你没有任何关系,但是,当老板一旦被抓,他考虑的第一问题是自己的自由和金钱,他们往往连自己的老婆孩子和情人都不会顾及,哪里还会为你两肋插刀。只要一关起来,他们会配合说出办案人员所要的一切,包括真的,包括假的。
5、职务犯罪当事人在案件进入司法流程后,他们不知道该怎样请律师,也不知道请什么样的律师,因为之前他们眼里根本没有律师。
于是根据官场思维,他们第一首选是本地律协领导。但是他们不知道本地律协领导既没时间办案子,大多也没有能力办案子,特别是职务犯罪案件。
他们胆小如鼠,其作用就是主动跟各级办案单位汇报你的认罪态度和证人是否出庭作证情况,以及你是否有新的证据和会不会开庭举报。他们的地位决定了其作用只能是配合搞表演,帮你认罪、退赃,接受处理,但是并不一定会轻。
无数的案例无不证明了这一点。更为严重的是有些律协领导接了案子既不看案卷,也不会见,开庭甚至不出庭。派个助理出场也几乎不说话,他们的理由是我需要作背后工作,不方便出庭。
6、 在找完律协官员(其实根本也不是官,官也根本不把律协领导当官)后,第二阶段当事人会找那些善于包装的大忽悠、大骗子来办。
那些人往往会张口与法院院长铁哥们,与检察长好兄弟。他们的习惯动作是当着家属的面拨某个铁哥们、好兄弟的电话,甚至叫你跟他说上一两句。其实你还没说完一句话他就挂了,对方是谁,谁也不知道。
比较逼真的是直接安排隔一天的某个晚上在某山庄或五星级酒店约哥们吃饭,茅台、拉菲、河豚都一并在电话里定上,就是让你听的。
曾有人弄出四辆奔驰600的武警牌照接待当事人,其实只是为了骗13万元(这可谓骗子中的战斗机,堪称敬业、专业、大制作)。
7、 职务犯罪当事人出事前家族庞大,门庭若市,出事一段时间后,那些亲朋好友看着没有牵扯到自己,就开始出现各种事后诸葛,精囊妙计一大堆。
一帮亲戚朋友各自在自己的认知范围内出谋划策,最后是一包一包的钱扔出去,连个水响都没有。
8、很多职务犯罪的当事人及其家属往往还会相信算命的,经常会出现家属到寺庙甚至王林大师那里去花钱消灾,最终人财两空。
9、职务犯罪当事人大多害怕社会舆论关注和媒体报道他的案情,一来怕家丑外扬,二来怕影响孩子在外声誉。其实更害怕的是把事情搞大了,领导不高兴。
10、最后,老领导不敢管,朋友躲得远,证人不敢作证,亲人害怕连累,有时候老婆孩子都不管。
律协领导无用,大忽悠无能,被骗子谝得血本无归,剩下的一点财产被扣押、查封、冻结,一审又被判的很重,才大梦方醒。
在几年的煎熬中和亲身经历最后终于发现还有一些律师是认真、负责、敬业、敢为、有用的。
但是此时家里像霜打之后萎靡不振,没有斗志,也早已没有钱能请到好的律师了。更关键的是贻误了很多战机。因为二审案件往往不开庭,悄无声息地维持原判。再然后哭诉无门。
11、职务犯罪当事人沟通困难,出事前,都是领导,前呼后拥。出事后见到律师以为是自己的手下,不懂法律也不懂形势,还对律师作工作指手画脚,有的亲定辩护思路,刚愎自用,自信满棚。
交流中他们往往给你会引用马克思主义辩证法:既要依法辩护,又要把握适当的度;既要让领导知道我是冤枉的,也不要给领导添麻烦;辩护的道路是曲折的,但是前途是光明的;既要相信依法治国和以审判为中心的司法改革,又要防止庭审走过场;既要让社会关注,又要防止炒作案件;既要喊冤,又不要把自己的身份说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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