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钟志辉︱李林甫与盛唐文士关系考辨

文艺研究编辑部 文艺研究 2021-02-25


《新唐书》


本文原刊于《文艺研究》2018年第4期,责任编辑乐贤,如需转载,须经本刊编辑部授权。


摘 要 文学史上的李林甫多以排挤文士的形象出现,然详考史料,会发现有很多误读成分。天宝六载的制举并非无人及第,至少有薛据及第。高适被李林甫授封丘尉,并非薄待。部分文士因李林甫而被排挤、冷落,根本原因涉及权力之争,同时也与他们自身行为不端有关。文学不构成李林甫尤忌文士的因素。为相期间,李林甫整肃选举纲纪,为文士的仕进提供公平保障,由此一批重要文士得以稳步晋升,进入朝廷,担任中、高层清显官。《资治通鉴》“尤忌文学之士”的论断,受时代环境与宋代士大夫身份意识影响,并不尽符合史实。

 

  有关盛唐文学的变化,学界多以开元后期张九龄罢相为界线。在此之前,由于张说、张九龄的重视与援引,文士呈现出积极、乐观的精神风貌;在此之后,由于李林甫打击文士,他们的命运跌入坎坷之境,进而影响了文风。21世纪以来,有些学者对这个观点有所反思,其中以丁放和袁行霈《李林甫与盛唐诗坛》[1]、胡可先《新出土〈苑咸墓志〉及相关问题研究》[2]为代表,两文对我们重新理解盛唐后期的文学颇有启发性。事实上,所谓李林甫打击文士的“罪证”并不确凿,而且长期以来学界忽略了李林甫在制度建设方面对文士仕进做出的积极贡献。此外,李林甫忌恨文学之士的形象是如何产生以及是否符合史实,也有待于仔细考察。本文将对以上问题展开讨论。

  

一、 被误解的李林甫


  李林甫“尤忌文学之士”[3]的形象已成学界共识,然而重新考察相关史料,尤其是从史源学角度出发,就会发现这并不符合事实。无论是《新唐书》还是《资治通鉴》,都存在着不同程度的偏见,且这种偏见误导后人而成“定论”。


  (一)操纵天宝六载制举“无一人及第”


  文学史上,李林甫最臭名昭著之事,就是天宝六载由其操纵的制举,竟然无一人及第,还奏称“野无遗贤”。因为此次制举参加者有杜甫与元结,后人以此指责李林甫阴谋秉权,排斥文士[4],但事实并非如此。记载这次制举无人及第的,最早是《新唐书》[5],稍后《资治通鉴》沿用了这个说法:


  上欲广求天下之士,命通一艺以上皆诣京师。李林甫恐草野之士对策斥言其奸恶……乃令郡县长官精加试练,灼然超绝者,具名送省委尚书覆试,御史中丞监之……既而至者皆试以诗、赋、论,遂无一人及第者。林甫乃上表贺野无遗贤。[6]


《新唐书·李林甫传》(百衲本)


由于《资治通鉴》在后世影响很大,后人几乎都认为这次制举“无一人及第”。与此相关的记载,最早出自当事人元结的文章《喻友》:


  天宝丁亥中,诏征天下士人,有一艺者皆得诣京师就选,相国晋公林甫以草野之士猥多,恐泄漏当时之机……于是奏待制者悉令尚书长官考试,御史中丞监之,试如常吏(如吏部试诗、赋、论、策),已而布衣之士无有第者,遂表贺人主以为野无遗贤。[7]


元结《喻友》,《全唐文》(中华书局影印本)


比对两则史料,应该可以断定《喻友》是《资治通鉴》的史源,但是《资治通鉴》做了关键改动。元结说“布衣之士无有第者”,而《资治通鉴》改为“无一人及第者”。两者的差别在于,布衣是未释褐做官的人,与之相对的是已释褐为官的人。制举与岁举(以进士、明经为主)的不同之处在于,岁举是由无出身者参加的,获得出身再经吏部铨选则可释褐为官。制举则允许在职官、前资官以及布衣参加。元结所言没有布衣中举,不代表非布衣也没有中举。《唐会要》[8]、《太平御览》[9]、《册府元龟》[10]均记载当年薛据中“风雅古调科”,此科就是制举科目之一。因为薛据在开元九年中进士,后任永乐主簿、涉水令[11],已非布衣之士,此与元结所论相合,《资治通鉴》则有所忽略。


《册府元龟》(中华书局影印)


  薛据之外,似另有张涉及第,据《封氏闻见记》载:


  天宝中,汉州雒县尉张陟(原注:一作“涉”)应一艺,自举“日试万言”,须中书考试……至午后诗笔具成,得七千余字。仍请满万数。宰相曰:“七千可谓多矣,何须万。”……拜太公庙丞,直广文馆,时号为“张万言”。[12]


《封氏闻见记》


封演长于天宝年间,他的记载应该是可靠的。“张陟”当为“张涉”,后者《旧唐书》有传[13],经历相同,可为证。“应一艺”与前文“通一艺”完全吻合。大概是因为诏书中并没有确定制举科目,举子到京后可自选科目,张涉选择“日试万言科”。该科作为制科,在唐后期还有举行的记录[14]。“须中书考试”之“中书”,是指中书令,即后文所说的“宰相”,天宝六载李林甫兼中书令与尚书左仆射,由此可证明他亲自主持了当年由尚书省负责的制举考试。“诗笔具成”,说明考核的文体有韵文与非韵文,与元结所言“试诗、赋、论”相合。天宝年间并无其他“通一艺”的制举,这一时期的其他制举都在诏令中明确说明制举科目,且都是试策,仅有天宝十三载的词藻宏丽科,试策外加试诗赋[15],与“日试万言科”不合。张中立(张涉孙)墓志载“涉,尝以文学登制策科”[16],可证张涉中制举之事。综上,似可断定张涉参加天宝六载的制举及第。中举后,张涉被授太公庙丞,天宝九载新设广文馆以后,以卑官直广文馆。因为他是以雒县尉的身份参加考试的,所以不属于布衣。


  除薛据、张涉以外,当年是否还有其他非布衣之士中举,暂不可知。即便当年只录取一个,也未必能成为李林甫恶意操控的证据,因为在政治尚算清明的开元二十一年,制举及第者今天也只有李史鱼(多才科)一人可考[17]。此外,通天元年、长安二年《太平御览》也都载录仅一人及第[18]。


  此外,布衣之士没有及第,似乎不是个案。开元十五年,制举对策优胜者,有蓝田县尉萧谅、右卫胄曹梁涉、邠州柱国子张玘等,均是在职官,中书门下将三人上奏玄宗:


  帝谓源乾曜、杜暹、李元弦等曰:“朕……所以每念搜扬者,恐草泽遗才,无由自达。至如畿尉卫佐,未经推择,更与褐衣争进,非朕本意。”由是唯以张玘为下第放选,余悉罢之。[19]


谅等人被玄宗否决,是因为玄宗认为制举是为了搜罗草泽遗才,在职官不应该与褐衣(即布衣)争夺。这次制举考试应该是比较公正的,玄宗完全是出于个人意愿将及第者否决。假如没有玄宗的干扰,及第者便无布衣之士了。因此,天宝六载“布衣之士无有第者”,就不能构成李林甫打击文士的罪证。


  (二)薄待高适


  高适被授封丘尉,这也构成李林甫敌视文士的罪证。据《旧唐书》本传载,高适由宋州刺史张九皋推荐参加有道科,而在此之前,高适就以诗歌闻名。及第后,李林甫却“薄于文雅”,仅以普通举子相待,授予封丘尉的职位[20]。有道科似是制举,据《通典》载,制举“文策高者特授以美官,其次与出身”[21],及第后授官的高低,需要根据其对策等第来判断。高适被授官,待遇比仅给出身者要好。封丘县属于紧县,次于赤、畿、望县,但优于上、中、下县。制举出身而授紧县尉,不属荣宠,但并非薄待。如王无竞,仪凤二年“初应下笔成章举及第,解褐授赵州栾城县尉”[22],栾城属于中县[23];神龙元年,严挺之进士及第后再应制举及第,授常州义兴尉[24],义兴,紧县[25]。天宝元年,贾至从校书郎任宋州单父尉,单父,紧县[26]。晚唐李商隐在任校书郎之后,迁转官是弘农县尉,弘农,紧县[27]。这符合欧阳詹的论断:“自紧而上,簿、尉皆再命、三命已往而受,资历至之而至也。”[28]紧、上县尉都是两任、三任官的迁转官,而高适此前既无前资官也无出身,制举授官即拜紧县尉,不能说是李林甫薄待他,相较于其他由校书郎而转紧县尉的官员而言,似乎还属于优待。


  就高适自己来说,他及第后授官时的心态是比较积极乃至高昂的。他赴任时留别朋友作《留别郑三、韦九兼洛下诸公》,虽然有“折腰”“离忧”等语词,但是“青袍裹身荷圣朝”也透露出他的兴奋与得意,故对时政多有褒美,盛赞当时政治清明,说自己“幸逢明盛多招隐”[29]。高适在长安授封丘尉时,作《留上李右相》[30]诗投谒李林甫,该诗内容“次颂李之胸怀……其善策为生民之最。再颂其能政与执掌大权。四言其……多才又多艺也”[31]。其中有阿谀成分,但有一定的事实依据,由此可见他授职后的心态。


《高常侍集》(中华再造善本)


  (三)打击萧颖士


  萧颖士当时有盛名,但是仕途不顺。史书记载其两次被降、免官,都是因为李林甫的打击。第一次,据《旧唐书》,萧颖士闻李林甫欲擢用他,于是在守丧期间,着缞麻“径谒林甫于政事省”。面对这种行为,李林甫“大恶之,即令斥去”[32]。李林甫固然是气量小,但是也要考虑萧颖士这种行为不仅躁急,而且违背礼法。赵璘为之辩护,认为萧颖士以孝爱著称,“岂有越礼之事”,他认为比较可靠的传闻是:


  林甫闻功曹(即萧颖士——引者注)名,欲见之,知在艰棘,后闻禫制已毕,令功曹所厚之人导意,请于萧君所居侧僧舍一见,遂许之。林甫出中书至寺,自以宰辅之尊,意谓功曹便于下马处趋见,功曹乃于门内哭以待之,林甫不得已前吊。由此怒其恃才,敢与宰相敌礼,竟不问。[33]


即便赵璘的记载可靠,萧颖士也是无礼在先。禫制之后,丧服已除,“自禫之后,内无哭者”[34],即丧主不必在家哭丧,剩下的就是四时祭祀于庙,即所谓的吉祭[35]。萧颖士见李林甫就不必以丧礼相束,而当以正常的长幼尊卑之礼相待,所以李林甫以为萧颖士会在下马处趋见,孰料他不仅没有迎见,反而还在“门内哭以待之”,其行为虽出孝爱,却是越礼,由此得罪李林甫。值得注意的是,赵璘的记载是李林甫“竟不问”,即不再关注萧颖士,《旧唐书》也未载李林甫因此摈弃萧颖士,而《新唐书》采用这则史料时,最后却改成李林甫“怒其不下己,调广陵参军”[36],将萧颖士被外贬的责任推到李林甫身上。最重要的是,后来学者对李、萧关系的认识,往往只是纠结于李斥弃萧的结果,却忽略李闻萧之名,想擢拔他,甚至屈尊拜访他的初衷与起因。如果他真是排斥文士,似乎没有必要召见萧颖士。


《旧唐书》


  第二件事,《新唐书》载,史官韦述荐萧颖士代替自己,“召诣史馆待制,颖士乘传诣京师,而林甫方威福自擅,颖士遂不屈,愈见疾,俄免官”[37],似乎萧颖士免官是因为李林甫逼迫。事实上,据萧颖士自述,“天宝十载,予以史臣推择,待诏阙下,僻直多忤,连岁不偶,未选叙”[38]。萧颖士其实是未受官的,未受官又何来免官之说?《新唐书》此说不可信。如果仅凭以上两则史料断定李林甫打压萧颖士,恐怕说服力不够。《新唐书》塑造萧颖士形象的良苦用心,也耐人寻味。


  因为李林甫的打击、排挤或者诛杀而连累的官员中,确实有一批文人,如张九龄、严挺之、齐浣、李邕、韦陟等,此外刑部尚书裴敦复、江淮租庸转运使韦坚、陇右节度使王忠嗣、陇右节度使皇甫伟明、御史中丞杨慎矜、左相李适之等,都是李林甫的政敌[39],他们被玄宗重用,或以文学、或以吏道、或以兵戎、或以财利,或兼而有之。他们被排挤、打压是因为对李林甫的权力有很大的威胁,或者涉及复杂的皇帝、宰相与太子之间的权力之争[40]。张九龄等文士被打击,对盛唐后期的文坛及文人心态是有影响的,这是李林甫对盛唐文坛施加的负面作用,毋庸置疑。但是在这些复杂的权力斗争中,我们不能仅突出文学的作用。

  

二、 李林甫对文学、文士的非负面作用


  重用或忌恨文学之士,是对待文士的两种极端,但唐代宰相并不是非此即彼的。李林甫执政期间,对文士的仕进以及文学创作,并非只施加了负面作用。


  (一)与文士唱和


  李林甫非科举出身,但有作诗的能力。他曾作诗赠韩朝宗和席豫,以“握镜惭先照,持衡愧后行”(《秋夜望月忆韩席等诸侍郎因以投赠》)[41]表达谦逊之情,张九龄有和作。在开元二十四年后,他几次与王维、孙逖、卢僎等文士唱和,被誉为“哲匠”(王维《和仆射晋公扈从温汤》)[42]、“贤相”(孙逖《奉和李右相赏会昌林亭》)[43]。这种附庸风雅行为对促进诗坛兴盛有一定积极作用。


  丁放和袁行霈《李林甫与盛唐诗坛》一文认为,一些文人自张九龄退位后,失去了援引,或者被冷遇,或者半官半隐。实际上,这个问题还需要具体分析。李林甫执政期间,著名文士的官品大都能稳步上升,可达中、高层。王维的经历不能说是冷落,天宝年间,他从七品上的左补阙、侍御史,到从六品上的库部员外郎,再到从五品上的库部郎中、吏部郎中[44];孙逖,中书舍人、权判礼部侍郎(正四品上)、太子左庶子(正四品上);贺知章由秘书监(从三品)迁太子宾客(正三品);席豫,吏部侍郎、尚书左丞(正四品上)、礼部尚书(正三品);徐安贞,中书侍郎(正四品上);韦述,太子左庶子(正四品上);卢象,左拾遗(从八品上)、司勋员外郎(从六品上);崔国辅由许昌令迁补阙(从七品上)、起居郎(从六品上)、礼部员外郎(从六品上)、集贤学士;陶翰,礼部员外郎、集贤学士;崔颢,司勋员外郎(从六品上);储光羲,监察御史(正八品上);綦毋潜,左拾遗[45]……他们都是天宝年间重要的文士,或由州县官升为京官,或京官品位稳步提升,所任多是时人羡慕的清显官。初、盛唐官场文化观念是重内官轻外官,王维等人能任内官,而且是清望官,这就不能说是对文士的冷遇;即便是品位较低的拾遗、补阙,也仍然是唐代士人理想的官职[46]。


  上文所罗列的部分文士经历的官职,都必须由中书门下制授、敕授,这与中书令李林甫不可能没有任何关系,至少李林甫并没有打压他们。事实上,科举的重要性已经深入人心,由此入仕的文人能进身清望官,本在情理之中,李林甫权力再大也不可能扭转这种形势。因此,从开元、天宝后期的政局人事变动中总结出来的文学与吏治之争的命题,如果运用到文学研究领域,就应该被严格地限制在权力之争的框架下,斗争的双方一荣俱荣、一损俱损,无须详述。但是与权力斗争无关,或者不是其中关键角色,无论是文学之士还是吏道之士,往往都不会受到牵连。由此我们才能理解为什么王维等人在无学术才能的李林甫执政期间,仕途仍然比较顺利。当然也有像李白、孟浩然、杜甫这样的大诗人,在开元、天宝时期郁郁不得志。李、孟在张说、张九龄时期或者没有机会参加科举或者参加而落第,都无功名(反倒是李白在李林甫执政期间获得待诏翰林的机会)。没有获得科举出身,连进入官场的条件都达不到,一生不得志也不应该怪罪到李林甫身上[47]。


  (二)整肃举选纲纪


  李林甫能掌权十八年之久,远长于盛唐其他宰相。除了他好施阴谋之外,也与自身能力强有关,故多年为玄宗任用[48]。史称其“每事过慎,条理众务,增修纲纪,中外迁除,皆有恒度”;“自处台衡,动循格令,衣冠士子,非常调无仕进之门”[49]。严格遵循律令制度办事,吕思勉评价他为“守成综核之才”[50]。执政期间,他按照常规选授陟黜官员,“常调”即是铨选,包括开元十八年裴光庭提出的“循资格”制度。李林甫非常在意制度的威严,这体现在与文士仕宦紧密相关的科举和铨选的整个体系中。


  首先,李林甫曾任国子司业,在这所以高官贵族子弟为主的皇家学校,他却能“颇振纲纪”[51],可见其能力与魄力。


  其次,李林甫非常重视科举选材的功能。据《封氏闻见记》载,举子王如泚岳丈希望玄宗赐予其婿进士出身,玄宗允诺并下令礼部执行。李林甫得知此事后,先向礼部侍郎询问王氏文章如何,当了解其水平在可与与不可与及第之间时,他拒绝了玄宗的旨意,原因如其所言:“明经、进士,国家取才之地。若圣恩优异,差可与官。今以及第与之,将何以观材?”[52]这正体现了对制度的尊重。


  第三,李林甫曾主持吏部铨选并有所作为。首先是改革铨选制度:


  时天下承平,每年赴选常万余人。李林甫为尚书,专任庙堂,铨事唯委晋卿及同列侍郎宋遥主之。选人既多,每年兼命他官有识者同考定书判,务求其实。[53]


李林甫主要精力在中书省政事堂,铨选则由副官吏部侍郎负责,但他同时还另命有才识者参与书判的考定。第三者的参与,是为了避免侍郎权力过重,同时务必选取实才。这对铨选制度是一个革新,对于保障选官的公平有积极作用。后来发生苗晋卿、宋遥以权谋私之事,与李林甫任人不当有一定关系,但不能否定这项制度的意义。


  在执行制度时,李林甫表现出不一般的勇气与胆识:


  自开元二十年,吏部置南院,始悬长名,以定留放。时李林甫知选,宁王私谒林甫,曰:“就中乞一人。”林甫责之,于是榜云:“据其书判,自合得留;缘属宁王,且放冬集。”[54]


《太平广记》(四库全书本)


“长名”即“长名榜”,凡列榜中者均是被驳落者,即未被授官,要想获得官职则需要参加下一次铨选(即“冬集”)。宁王请托李林甫为其亲信授一官职,却遭拒斥,使得书判入等原可授官的选人反被驳放。这则故事出自李肇《国史补》,应当是可信的。李林甫维护选官制度权威的努力在一定程度上可以避免滥授官爵,在官缺少而选人多的时期尤其有积极意义。有趣的是,这则史料到了《新唐书》中,却完全变了:


  宁王私谒十人,林甫曰:“愿绌一人以示公。”遂榜其一,曰:“坐王所嘱,放冬集。”[55]


《新唐书·李林甫传》(百衲本)


性质不同了,一个都不录,变成录九放一,所谓的“私谒十人”不知从何而来。《国史补》中的李林甫是非常严格、公正的,但经过修撰者欧阳修等人的修改,则变成一个营私舞弊还假扮公正的奸小。两厢对比,《国史补》应更可信。因为从史源学角度来讲,李肇是中唐人,距李林甫不远,他所了解的信息当更可靠。其次,在选举方面,李林甫敢于拒绝玄宗,那么拒绝宁王就更不在话下了。况且,赵璘称其“善守章程,深得宰相之体”[56],胡璩《谈宾录》称其“慎守纲纪,衣冠非常调,无进用之门”[57]。无论是官方还是民间,唐、五代人对李林甫谨守纲纪的行为,都是交口称赞的。欧阳修却把他放入《奸臣传》,把唐人称赞的“颇振纲纪”改为“小小纲目不甚乱”[58],几乎是完全否定他的功绩。可见,《新唐书》记载不尽符合事实。考虑前引《新唐书》载李林甫打击萧颖士之事,我们当对《新唐书》相关史料的可信度有所警觉。


  李林甫的专权,表现为身兼中书令(开元二十四年至天宝十一载)、尚书左仆射(天宝元年至十一载)、吏部尚书(开元二十七年至天宝十一载),实际上是以宰相的身份掌握中书省和尚书省的大权。因此,无论是礼部主持的明经、进士试,还是吏部主持的旨授(主要针对六品及以下官),中书门下负责的制授、敕授(主要是五品及以上官),都在其权限范围内。上述事件在选举体系中产生的警示与规范作用应当被重视。


  慎守纲纪、善守章程的执政理念在开元、天宝时期是非常重要的。当时的士子大都有冒进的倾向,为求快速地获得出身、晋升高官,他们四处干谒权贵,交游名宦,李白、王维、孟浩然、高适等无不如此。朝廷选官,却最忌讳贪进,所以皇帝的诏书、宰臣的奏议往往都强调谦退的品德。因为干谒权贵容易形成利益集团,形成朋党,影响朝政。在这样的背景下,李林甫继续实行“循资格”的选官制度,可以打击企图走后门的行为,在制度上为士子们提供相对公平的制度保障。“循资格”虽然有失才之弊,但需要注意的是,与此同时吏部还设立科目选,特别是博学宏词科和书判拔萃科,就是为选拔杰出人才,避免他们沦落在常规的选拔体制下,实际上是对“循资格”的补充[59]。前面列举的王维等人职位的升迁,就说明“循资格”制度是能发挥积极作用的。也正因为如此,后人会怀念李林甫的善守章程的精神,“以右座呼之,而不名也。非其在下有感之者乎”[60]?当然这也不可能做到绝对公平,权贵仍然会通过嘱托请求,为贪进者开方便之门。史称依附李林甫者便可被超速提拔,这也有事实依据,应当被批判。但是评价历史人物时,我们首先应该客观、公正地看待其功过是非。

  

三、 李林甫“尤忌文学之士”形象的形成


  在唐人的观感中,李林甫没有“尤忌文学之士”的表现。杜甫称其“阴谋独秉钧”“忌刻”[61],即是专政擅权,心胸狭隘。后人对李林甫的评价,基本都集中在这两点。如玄宗在“安史之乱”后评李林甫“妒贤嫉能,亦无敌也”[62];“李林甫奸邪阴贼,妒嫉贤能”[63];“李相公林甫当开元之际……天下之能名,须出其门也,如不称意者,必遭窜逐之”[64];“李林甫妒贤嫉能,不协群议。每奏御之际,多所陷人”[65]。就宰相而言,专权并不能构成担任者的罪状,因为素为人称道的姚崇也有这个倾向,“上初即位,务修德政,军国庶务,多访于崇,同时宰相卢怀慎、源乾曜等,但唯诺而已。崇独当重任”[66]。杜佑也批评他“隳政擅权”[67],宋人甚至认为:“林甫之术,盖祖于崇也。”[68]李林甫的问题在于专权而又嫉妒贤能。“贤能”的内涵比较宽泛,德行、文学、吏干、理财、军事等有所擅长,都可称为贤能。上述被李林甫所排挤的人,并非都以文学擅长。即便是张九龄,“文学政事,咸有所称,一时之选也”[69]。可见张九龄文学与吏道都擅长。李、张之争,唐人未认为是以文学为对立点。


《杜工部集》(中华再造善本)


  那么,李林甫忌恨文士这个形象是如何产生的呢?这确实与张九龄有关。《谈宾录》载:“九龄尤謇谔,数犯上,上怒而逐之。”[70]宰相的任免权在皇帝手中,张九龄被贬主要是因为“数犯上”。虽然背后有李林甫的诋毁,但玄宗的作用是决定性的。将李林甫与张九龄直接对立起来的,是郑处诲《明皇杂录》[71]:


  张九龄在相位,有謇谔匪躬之诚……每见帝,无不极言得失。李林甫……阴欲中之……九龄惶恐,因作赋以献;又为《归燕诗》以贻林甫,其诗曰:“海燕何微眇……”[72]


《明皇杂录》


李林甫揣知玄宗之意,在玄宗面前谗言诋毁张九龄,而玄宗与张九龄的关系之所以出现隙缝,是因为张九龄对玄宗的怠政“无不极言得失”,引起玄宗极大的不满。这里,需要注意的是《谈宾录》与《明皇杂录》都有的关键词“謇谔”,即正直敢言之意。此乃张九龄最明显的德行,最早出现在官方的评价中:“直道之心弥固,謇谔之操愈坚。”(《充右丞相制》)[73]张九龄作诗赠李林甫,起因是玄宗赐张九龄白羽扇,对此有学者认为不符合史实[74],但在稍后的孟棨《本事诗》[75]中却成了确有其实的本事:


  张曲江与李林甫同列,玄宗以文学精识深器之,林甫嫉之若仇。曲江度其巧谲,虑终不免,为《海燕诗》以致意,曰:“海燕何微眇……”[76]


在《明皇杂录》中,李对张是“阴欲中之”,即欲中伤、谗害,而《本事诗》变为“嫉之若仇”,感情色彩大大地加深了,强化了斗争的激烈程度。最重要的是,孟氏着重突出张九龄为玄宗所用的原因是“文学精识”。在张九龄多种品德才能中,只是突出这一点,似乎有意提醒后人,张九龄擅文学,与被李林甫忌恨之间是有因果关系的。这个“提醒”在《旧唐书》中得到“回应”:

  

李林甫自无学术,以九龄文行为上所知,心颇忌之。[77]


李林甫没有学问,而张九龄却以“文行”为玄宗提拔,两者的对立更加明显。不过,《旧唐书》对两人矛盾的描述还是比较客观的。因为“文行”不专指文学,还有德行。到欧阳修等人编《新唐书》时,却特意强调张九龄的入仕之资:


  李林甫无学术,见九龄文雅为帝知,内忌之。[78]


  始九龄由文学进,守正持重,而林甫特以便佞,故得大任,每嫉九龄,阴害之。[79]


“文雅”“文学”,都有文才之意。《新唐书》强化了李林甫无学术而忌恨文雅之士的形象。最重要的是,无论是《本事诗》还是《旧唐书》都只是强调张九龄以“文行为上所知”,而《新唐书》却增加了“由文学进”,凸显张九龄的进仕之道是文学。这虽然符合张九龄的实际情况,但对宋人而言,强调文学而非其他(如德行、政理、风度等),与他们的时代氛围及身份意识有关。《资治通鉴》当受《新唐书》的影响,在解释李林甫与其排挤对象的斗争根源时,明显地突出了文学的因素:

  

时九龄方以文学为上所重,林甫虽恨,犹曲意事之。[80]


《旧唐书》的“为上所知”到这里“为上所重”,由被知晓到被重用,文学在张九龄招致李林甫的忌恨时起到的作用更大了。张九龄确以文学入仕,然而如果他仅仅是一个文辞之臣的话,不可能位登宰相。这一点,对比孙逖、齐浣、苏晋、贾曾、许景先等润色王言的文臣的仕途就能明白。实际上,玄宗所以任张九龄为相,文学只是其中一因:


  蔚文华以擅奇,躬孝友以成德。(《张九龄授洪州刺史制》)


  雅有才干,兼达政理。(《转授桂州刺史兼岭南按察使制》)


  挺圣人之秀,器识通明。(《起复拜相制》)


  器识宏远,文词博达。(《充右丞相制》)[81]


这几条诰命涉及张九龄的文学、政才、德行、器识等,说明他并不纯粹是以文学获得重用的。玄宗最看重张九龄的是其风度,以至于在他罢相后,还执著地以此为标准衡量后进者[82]。《资治通鉴》在揭示两人之间的冲突根源时,只强调文学显然有简单化和绝对化的倾向。


  这种简单化倾向的另一个表现,是司马光等人从李林甫打压其他文士的事例中推断出李“尤忌文学之士”的结论:


  李林甫为相,凡才望功业出己右及为上所厚、势位将逼己者,必百计去之;尤忌文学之士……[83]


《资治通鉴》用以支持其观点的事例,就是卢绚、严挺之和齐浣遭排挤打压。严挺之已如前述,是权力斗争导致他被排挤。齐浣曾任中书舍人,他被陷害,与他操守不端有根本关系。据《旧唐书》载,齐浣为采访使时,“勾剥货财,赂遣中贵……物议薄之”,同时犯以妾为妻罪(“纳刘戒之女为妾,凌其正室,专制家政”[84])。以上罪行本该被处罚[85],但是《资治通鉴》都略而不载。既然“物议薄之”,为什么要求李林甫涵容之呢?清除失职失德的官员,似乎也应当被正面评价吧。况且,齐浣同属张九龄一派,他被李排斥,与擅长文学与否无必然关系。至于卢绚,史书未载其文学创作。玄宗只是“称其蕴藉”[86]而有可能提拔他,属于“为上所厚者”,对李林甫的集权可能有威胁,因此被排挤。以齐、卢二人证明李林甫尤忌文士,似乎说服力不够。


  在对张、李之争的评价中,宋人为什么特别突出文学因素呢?原因可能与宋代社会尚文重学有关。宋太祖自建国时就认识到文治的重要,“艺祖革命,首用文吏而夺武臣之权,宋之尚文,端本乎此……自时厥后……为人臣者,自宰相以至令录,无不擢科,海内文士彬彬辈出焉”[87];“今世用人,大率以文词进:大臣,文士也;近侍之臣,文士也;钱谷之司,文士也;边防大帅,文士也;天下转运使,文士也;知州郡,文士也”[88]。在这种文化氛围之下,士人对历史人物的评价,自然会烙上时代的影子。李林甫作为盛唐宰相,独揽大权近二十年,却不是文学出身,这无疑会成为宋人反思唐代盛衰转折的重要集矢点。同时,古文运动的发展,到了欧阳修时已经取得了完全的胜利,作为古文运动先驱的元结、萧颖士等人,也就更多地进入宋人的视野中。天宝六载“野无遗贤”一事,元结之后,首见于《新唐书》,而萧颖士的形象制造在《新唐书》中尤其突出,就能说明这个问题。同时,受到李林甫排挤的张九龄、严挺之、齐浣等人又是进士出身,与欧阳修、司马光等人相同。总之,身份的认同以及时代的崇尚,应该是《资治通鉴》断定李林甫“尤忌文学之士”的原因。


  以上相关史实的考辨,力图澄清学界长久以来对李林甫的部分误解与偏见,并还原他在制度建设方面为文士仕进所发挥的正面作用,这对于客观评价李林甫是必不可少的。同时,李林甫形象的变化也提示我们研究历史人物时,使用史料应当注意其来源,尽可能地从更早的诗文集、史料笔记和典章制度中寻找真相,尤其要警惕史料在转抄过程中发生的变化,这可能对后人的认知产生偏导。


注释


[1] 丁放、袁行霈:《李林甫与盛唐诗坛》,载《文学遗产》2004年第5期。

[2] 胡可先:《新出土〈苑咸墓志〉及相关问题研究》,载《清华大学学报》2009年第4期。

[3][6][80][83] 司马光:《资治通鉴》,中华书局2011年版,第6972页,第6955页,第6943页,第6972页。

[4] 参见汪篯《隋唐史论稿》,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81年版,第205页;傅璇琮《唐代科举与文学》,陕西人民出版社2007年版,第154页;陈贻焮《杜甫评传》,北京大学出版社2011年版,第92页;王勋成《唐代铨选与文学》,中华书局2001年版,第204页;丁放、袁行霈《李林甫与盛唐诗坛》。

[5][36][55][58][78][79] 《新唐书》,中华书局1975年版,第6346页,第5768页,第6343页,第6347页,第4428页,第6344页。

[7] 董诰等编《全唐文》,中华书局1983年版,第3887页。

[8][17] 王溥:《唐会要》,上海古籍出版社2014年版,第1644页,第1644页。

[9][18] 李昉等撰《太平御览》,中华书局2011年版,第2820页,第2820页。

[10][15][19] 王钦若等撰《册府元龟》,中华书局2003年版,第7730页,第7674页,第7710页。

[11] 傅璇琮主编《唐才子传校笺》第1册,中华书局1987年版,第307页。

[12][51][52] 封演著、赵贞信注《封氏闻见记校注》,中华书局2005年版,第96页,第40页,第17—18页。

[13][20][22][24][32][49][53][66][69][77][82][84] 《旧唐书》,中华书局1975年版,第3577页,第3328页,第5026页,第3013页,第5048页,第3238、3241页,第3350页,第3025页,第3107页,第3099页,第3099页,第5038页。

[14] 王定保:《唐摭言》,上海古籍出版社2012年版,第80—81页。

[16] 《唐故宣义郎侍御史内供奉知盐铁嘉兴监事张府君墓志铭》,陶宗仪《古刻丛钞》,清乾隆间《知不足斋丛书》本。此文为阙姓名蒙者撰。

[21][34][67] 杜佑:《通典》,中华书局1988年版,第357页,第3553页,第565页。

[23][25] 李吉甫:《元和郡县图志》,中华书局1983年版,第493页,第600页。

[26] 傅璇琮主编《唐才子传校笺》第1册,第483页;《元和郡县图志》,第182页。

[27] 参见《旧唐书》,第5077页;《新唐书》,第986页。

[28] 《同州韩城县西尉厅壁记》,李昉等编《文苑英华》,中华书局1966年版,第4260页。按,《文苑英华》收录此文未注作者,此据《全唐文》卷五九七(第6039页)补。

[29][30] 孙钦善:《高适集校注》,上海古籍出版社2014年版,第180页,第177页。

[31] 刘开扬:《高适诗集编年笺注》,中华书局1981年版,第204页。

[33][56][60][63] 赵璘:《因话录》,上海古籍出版社1979年版,第105页,第105页,第105页,第105页。

[35] 郑玄注、贾公彦疏《仪礼注疏》,阮元校刻《十三经注疏》,中华书局2009年版,第2548页。

[37] 参见《新唐书》,第5768页;《旧唐书》无载。

[38] 萧颖士:《庭莎赋并序》,《文苑英华》,第687页。参见乔长阜《萧颖士事迹系年考辨》,载《江南学院学报》2009年第3期。

[39] 宋社洪:《李林甫专权与盛唐转衰关系再探讨》,载《文史哲》2004年第6期。

[40] 任士英:《唐代玄宗肃宗之际的中枢政局》,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3年版,第97—146页。

[41][43] 彭定求等编《全唐诗》,中华书局1960年版,第1212页,第1196页。

[42][44] 陈铁民:《王维集校注》,中华书局1997年版,第216页,第1349—1359页。

[45] 傅璇琮主编《唐五代文学编年史·初盛唐卷》,辽海出版社1998年版,第709—880页。

[46] 赖瑞和:《唐代中层文官》,中华书局2015年版,第453页。

[47] 至于杜甫,似乎对李林甫颇为忌恨,但是在李林甫为相期间,杜甫既没有得罪他,也无讽刺、抨击他的诗文。李林甫作为宰相,也不应刻意为难作为一介布衣的杜甫,因此杜甫在献三大礼赋被召试文章后并未被授官职,是否与李林甫有关,史料所限难下定论。

[48] 黄永年:《唐玄宗朝姚宋李杨诸宰相的真实面貌———兼论李杨与宦官高力士之争》,载《中国史研究》2003年第2期。

[50] 吕思勉:《隋唐五代史》,上海古籍出版社2005年版,第159页。

[54] 李肇:《国史补》,李昉等撰《太平广记》,中华书局2013年版,第1392页。

[57][70] 胡璩:《谈宾录》,《太平广记》,第1857页,第1857页。

[59] 王勋成:《唐代铨选与文学》,第123—125页。

[61] 杜甫:《奉赠鲜于京兆二十韵》,萧涤非主编《杜甫全集校注》,人民文学出版社2014年版,第330页。

[62] 刘肃:《大唐新语》,中华书局1984年版,第122页。

[64] 范摅:《云溪友议》,古典文学出版社1957年版,第34页。

[65] 王仁裕:《开元天宝遗事》,中华书局2006年版,第52页。

[68] 庄绰:《鸡肋编》,中华书局1983年版,第34页。

[71] 作于大和与开成之间(827—836),参见田延柱《明皇杂录》“点校说明”,中华书局1994年版,第6页。

[72][86] 郑处诲:《明皇杂录》,第25页,第25—26页。

[73] 熊飞:《张九龄集校注》“附录”,中华书局2008年版,第1146页。

[74] 田延柱:《明皇杂录》“点校说明”,第3页。

[75] 据《本事诗序目》,《本事诗》大概完成于光启二年(886)。参见丁福保辑《历代诗话续编》,中华书局2006年版,第2页。

[76] 丁福保辑《历代诗话续编》,第17页。

[81] 熊飞:《张九龄集校注》,第1131、1135、1136、1146页。

[85] 刘俊文:《唐律疏议笺解》,中华书局2015年版,第1016页。

[87] 《宋史》,中华书局1977年版,第12997页。

[88] 蔡襄:《莆阳居士蔡公文集》卷一四《国论要目·任材》,国家图书馆藏宋刻本。以上参考祝尚书《北宋古文运动发展史》,北京大学出版社2012年版,第2页。



*文中配图均由作者提供



|作者单位:北京大学中文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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