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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税抵扣操作指南来了!手把手教你办理个税

南昌日报 2022-05-03

12月22日,国务院公布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同时,印发了《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国发〔2018〕41号),国家税务总局以2018年第60号公告发布了《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操作办法(试行)》。自2019年1月1日起,修订后的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以及新制定的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与新个人所得税法同步实施。


这意味着,今后纳税人计算个税应纳税所得额,在5000元基本减除费用扣除和“三险一金”等专项扣除外,还可享受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或住房租金,以及赡养老人等6项专项附加扣除。



今日下午,

江西省政府新闻办召开发布会,

就我省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

的相关落实情况进行了介绍。



对于此次改革的

“个税专项附加扣除到底咋回事、怎么算

在昨日的推送中已为大家介绍过了

详情可戳→

一图带你算明白!看个税专项附加扣除帮你多拿多少钱


很多小伙伴会关心

如何办理个税专项附加扣除?

谁帮你扣?


有两种类型:


1.单位每月帮忙预扣。

对于工薪阶层而言,把相关信息填报给单位之后,单位在每个月发放工资时,像日常扣“三险一金”一样,帮忙每月代扣就好。


补充一下,个人通过app端或web端填报信息的,可以选择“由单位代扣”。这些联网信息可以及时被单位接收,依照你本人填写的信息,单位每月帮你预扣预缴。


2.自行申报办理。

对于非工薪阶层,或者没有固定单位帮你扣税的,往往需要自行申报。


注意了,如果是自行申报办理,不能实现每月每月扣,需要到次年3月1日至6月30日按年办理。


在次年3月1日至6月30日办理的,可以填写纸质/电子模板,去年度汇缴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也可以在app端填写相关信息,在线完成年度汇算清缴工作。


相应的,不同于工薪阶层子女教育专项附加扣除每月扣1000元,自行申报的要在年末按全年1.2万元一次性扣除。


假如你享有的子女教育扣除开始于5月份,并持续到12月份,则年末允许扣除8000元(享有8个月的扣除额)。


另外,即便你是工薪阶层,如果有多处收入来源,或者年度内有没有扣除的支出等,也需要自行申报,并在年度汇算清缴期内,实现税款的多退少补。


扣多少?


定额扣除:

子女教育是1000元/月,继续教育是400元/月或3600元/年,住房贷款利息是1000元/月、住房租金是1500元/月或1100元/月或800元/月,赡养老人是2000元/月。


大病医疗为据实抵扣:

每个纳税年度内,纳税人发生的自负医药费用超过1.5万元的部分,可在8万元/年的限额内据实扣除。


申请步骤


1、首次享受时应当填写并向扣缴义务人报送《扣除信息表》(见下图)。


2、有三种报送个人信息的方式:纸质模板、电子模板、远程办税端(手机APP端、WEB端)


1.纸质模板。你可以到任何一个办税服务厅领取纸质模板,从税务局网站上下载电子版并打印,也从单位获取纸质版。

2.电子模板。单位可以从“扣缴客户端”下载并发放给你,你也可以从税务局官方网站上下载。对于a、b这两种,你填写好表格,把表格交给单位,单位将员工相关信息录入并上传到系统。

3.远程办税端。划重点!鼓励大家使用这种方式,因为快捷方便,本人通过远程直接填报个人相关信息。



3、填报要素不完整的,扣缴义务人或者主管税务机关应当及时告知纳税人补正或重新填报。纳税人未补正或重新填报的,暂不办理相关专项附加扣除,待纳税人补正或重新填报后再行办理。


4、除纳税人另有要求外,扣缴义务人应当于年度终了后两个月内,向纳税人提供已办理的专项附加扣除项目及金额等信息。



注意事项


1、纳税年度中间相关信息发生变化的,纳税人应当更新《扣除信息表》相应栏次,并及时报送给扣缴义务人


2、换工作单位的纳税人,需要由新任职、受雇扣缴义务人办理专项附加扣除的,应当在入职的当月,填写并向扣缴义务人报送《扣除信息表》。


3、纳税人选择纳税年度内由扣缴义务人办理专项附加扣除的,按下列规定办理:


(一)纳税人通过远程办税端选择扣缴义务人并报送专项附加扣除信息的,扣缴义务人根据接收的扣除信息办理扣除。


(二)纳税人通过填写电子或者纸质《扣除信息表》直接报送扣缴义务人的,扣缴义务人将相关信息导入或者录入扣缴端软件,并在次月办理扣缴申报时提交给主管税务机关。《扣除信息表》应当一式两份,纳税人和扣缴义务人签字(章)后分别留存备查。


4、纳税人选择年度终了后办理汇算清缴申报时享受专项附加扣除的,既可以通过远程办税端报送专项附加扣除信息,也可以将电子或者纸质《扣除信息表》(一式两份)报送给汇缴地主管税务机关。


报送电子《扣除信息表》的,主管税务机关受理打印,交由纳税人签字后,一份由纳税人留存备查,一份由税务机关留存;报送纸质《扣除信息表》的,纳税人签字确认、主管税务机关受理签章后,一份退还纳税人留存备查,一份由税务机关留存。


享受各专项附加扣除需填报内容


子女教育:

配偶及子女的姓名、身份证件类型及号码、子女当前受教育阶段及起止时间、子女就读学校以及本人与配偶之间扣除分配比例等。

继续教育:

接受学历(学位)继续教育:教育起止时间、教育阶段等信息;

接受技能人员或者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证书名称、证书编号、发证机关、发证(批准)时间等信息。

住房贷款利息:

住房权属信息、住房坐落地址、贷款方式、贷款银行、贷款合同编号、贷款期限、首次还款日期等信息;

纳税人有配偶的,填写配偶姓名、身份证件类型及号码。

住房租金:

主要工作城市、租赁住房坐落地址、出租人姓名及身份证件类型和号码或者出租方单位名称及纳税人识别号(社会统一信用代码)、租赁起止时间等信息;纳税人有配偶的,填写配偶姓名、身份证件类型及号码。

赡养老人

纳税人是否为独生子女、月扣除金额、被赡养人姓名及身份证件类型和号码、与纳税人关系;有共同赡养人的,需填报分摊方式、共同赡养人姓名及身份证件类型和号码等信息。

大病医疗:

患者姓名、身份证件类型及号码、与纳税人关系、与基本医保相关的医药费用总金额、医保目录范围内个人负担的自付金额等信息。



每个专项附加扣除项目计算起止时间


子女教育:

学前教育阶段,为子女年满3周岁当月至小学入学前一月。

学历教育,为子女接受全日制学历教育入学的当月至全日制学历教育结束的当月。

注:因病或其他非主观原因休学但学籍继续保留的休学期间,以及施教机构按规定组织实施的寒暑假等假期也包含在内。

继续教育:

学历(学位)继续教育,为在中国境内接受学历(学位)继续教育入学的当月至学历(学位)继续教育结束的当月,同一学历(学位)继续教育的扣除期限最长不得超过48个月。

技能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为取得相关证书的当年。

注:因病或其他非主观原因休学但学籍继续保留的休学期间,以及施教机构按规定组织实施的寒暑假等假期也包含在内。

住房贷款利息:

为贷款合同约定开始还款的当月至贷款全部归还或贷款合同终止的当月,扣除期限最长不得超过240个月。

住房租金:

为租赁合同(协议)约定的房屋租赁期开始的当月至租赁期结束的当月。提前终止合同(协议)的,以实际租赁期限为准

赡养老人:

为被赡养人年满60周岁的当月至赡养义务终止的年末。

大病医疗:

为医疗保障信息系统记录的医药费用实际支出的当年



而在不考虑专项附加扣除的情况下

看看你到手工资增加多少?



在发布会答记者问环节,

针对一些特殊情况

记者进行了提问


01

问:

假如我生了一个男孩,已经在读大学,然后领养了一个小女孩(有合法手续),正读幼儿园,请问,我与我爱人如何进行子女教育专项附加扣除?


答:

您的子女只要符合子女教育专项附加扣除的相关规定,您和您爱人都可享受子女教育专项附加扣除政策。

 首先,由于您儿子处于大学学历教育期间,据此,您和您爱人可享受1000元/月的子女教育专项附加扣除。

 其次,您领养的小女孩如已满三岁,且领养手续合法,您和您爱人也可再享受1000元/月的子女教育专项附加扣除。

 第三,您夫妻双方可以选择由其中一方按扣除标准的100%扣除,也可以选择由双方分别按每个小孩扣除标准的50%扣除,具体扣除方式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变更。

所以,您可以每月扣除2000元子女教育专项附加,也可由您和爱人按每个小孩扣除额各扣50%,即每人各扣1000元,或者您夫妻双方一个扣1500元,一个扣500元。


02

问:

假设我公司总部在深圳,今年我被派往新余分公司工作,我的工资由总公司发放。我爱人和小孩都在深圳生活,在深圳和新余我们都没有购买住房,而是租房居住,我该怎么扣除住房租金呢?


答:

一、因为您和您爱人在深圳和新余没有自有住房,因此可享受住房租金专项扣除政策。

二、您被派往新余分公司工作,但没有领取工资薪酬,因此,您的主要工作城市为总部所在地深圳,因为深圳为计划单列市,住房租金扣除标准为1500元/月。

三、特别提醒一下您,请妥善保存住房租赁合同、协议等有关资料,以备事后抽查,保存期为5年。


针对部分纳税人担心

个税扣除操作复杂会加重办税负担,

明年起除大病医疗实行年度汇算清缴外,

其余5项均可在单位预扣缴环节完成减税。

需要提别提醒大家的是,

纳税人需将有关凭证留存备查,

申报时并不需要向税务机关提供,

税务部门主要采取事后核查的方式

来减少逃漏税问题。


需留存被查资料


子女教育:

子女在境外接受教育的,应当留存境外学校录取通知书、留学签证等境外教育佐证资料。

继续教育:

纳税人接受技能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的,应当留存职业资格相关证书等资料。

住房贷款利息:

住房贷款合同、贷款还款支出凭证等资料。

住房租金:

住房租赁合同或协议等资料。

赡养老人:

约定或指定分摊的书面分摊协议等资料。

大病医疗:

大病患者医药服务收费及医保报销相关票据原件或复印件,或者医疗保障部门出具的纳税年度医药费用清单等资料。


|来源:本报记者宋文博、南昌本地宝

|编辑:刘佳珉

|审校:王彪

|核发:胡盛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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