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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50人判了!南昌法院集中宣判7起涉恶案件

南昌日报 2022-05-04



4月19日,在南昌市扫黑办的统一部署下,南昌法院集中宣判恶势力犯罪案件7件,涉案50人。这是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全市法院第三次集中宣判。中央扫黑除恶第15督导组下沉南昌组派员到场指导,市扫黑办领导和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新闻媒体记者、群众代表受邀参加集中宣判活动。集中宣判后,南昌市中级人民法院通报了全市法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情况及近期集中宣判的一批恶势力犯罪案件。



据悉,此次集中宣判案件,罪名涉及聚众斗殴罪、敲诈勒索罪、寻衅滋事罪、强迫交易罪、开设赌场罪、非法拘禁罪等,刑期从有期徒刑一年到十三年不等,部分被告人并处罚金。南昌法院聚焦暴力传销、开设赌场、“软暴力”、垄断资源等新类型、新领域犯罪,通过依法快审重判群众反映强烈、深恶痛绝的黑恶势力违法犯罪,切实保障人民群众人身、财产安全,形成了对黑恶势力犯罪的强大震慑,彰显了全市法院不断纵深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坚定决心。


自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南昌法院夯实政治站位,不断增强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行动自觉,一、二审案件院庭长带头办理涉黑恶案件分别占比91.05%、100%。强化组织领导,市中院抽调25名业务骨干成立审判调研、综合协调、信息宣传、技术保障、监督执纪五个专项工作组,全市法院挑选33名理论功底扎实、审判业务熟练的法官成立审判专家库,定期研讨会商难点问题。抓牢技术支撑,强化信息技术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深入融合,在全省首次使用VR虚拟现实技术对涉黑恶案件进行庭审直播,创新采用“数字化作战图”对涉黑恶案件办理情况进行统一督促、调度,使数据信息精准服务专项斗争开展。突出依法严惩,联合检察、公安机关会签《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案件证据标准指引(试行)》,提升涉黑恶案件专业审判能力。截至4月18日,全市法院一审审结涉黑案件2件,涉恶案件32件,法定审限内审结率100%。对159名黑恶势力犯罪分子依法从重判处刑罚,其中,53名黑恶势力犯罪分子被判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至死刑,重刑率达33.33%。



以下为典型案例:


一、毛某等10人恶势力集团:到酒吧无故掀人裙子,殴打劝架保安;到市场拆除他人招牌,威逼收购家具样品并殴打他人;到工地阻工,携带钢管砍刀插手建筑施工;到麻将馆收钱“护场子”;到学校与人“约点子”


2016年10月,毛某刑满释放回到安义县后,与刘某林(另案处理)、范某武、毛某庆、陈某球、左某毛、张某杰、黄某成经常纠集在一起,采取暴力、威胁、滋扰、纠缠、聚众造势等手段,到酒吧无故掀人裙子,殴打劝架保安;到市场拆除他人招牌,威逼收购家具样品;携带管制刀到工地,插手建筑施工;到麻将馆收钱“护场子”,到学校与人“约点子”。逐渐形成了以毛某为首要分子,刘某林、范某武、毛某庆为重要成员的恶势力犯罪集团。该犯罪集团多次实施聚众斗殴、寻衅滋事、强迫交易等违法犯罪活动,扰乱经济、社会生活秩序,造成了较为恶劣的社会影响。


19日上午10时20分,南昌中院依法对毛某等10人恶势力集团案进行二审公开宣判,以聚众斗殴罪、寻衅滋事罪、强迫交易罪,判处毛某有期徒刑七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万元,判处毛某庆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以聚众斗殴罪、强迫交易罪、故意伤害罪,判处范某武有期徒刑四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其余7名被告人均被判处相应刑罚。


二、涂某露等8人恶势力集团:通过非法途径获取公民个人信息,开设赌场,拘禁同业竞争者,聚众斗殴,订制、购买伪造印章


2018年6月至案发,涂某露、吴某吉等人以经营娱乐行业为掩护,利用飞镖作为赌具从事赌博活动,为提升营业额,通过非法途径获取22095条包含手机号码、车主名称、车辆信息、地址等内容的公民个人信息,用于招揽顾客,其开业第1个月就盈利人民币38.98万元。为独占非法利益拘禁同业竞争者,持钢管、甩棍与人聚众斗殴,同时订制、购买伪造的“江西制造职业技术学院”“江西省指挥中心”“江西省公安厅”等印章,严重扰乱了经济、社会管理秩序,造成了恶劣的影响。


19日上午10时20分,东湖区法院依法对涂某露等8人恶势力集团案进行一审公开宣判,以开设赌场罪、非法拘禁罪、伪造、买卖国家机关印章罪、伪造事业单位印章罪、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判处涂某露有期徒刑十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十六万元;以开设赌场罪、非法拘禁罪、聚众斗殴罪、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判处吴某吉有期徒刑十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十二万元;其余6名被告人均被判处相应刑罚。


三、汤某金等14人恶势力集团:建立传销组织限制被害人人身自由


2018年10月16日至案发,汤某金、卜某令、罗某福在进贤县民和镇出租屋内建立传销组织。为达到迫使他人购买“雅婷佳枝”(虚拟产品)目的,将被害人控制在出租房内,采取灌输传销知识、轮流看守限制自由出入、每周一次出门晒太阳等方式限制人身自由,造成较为恶劣的社会影响。


19日上午10时20分,进贤县法院依法对汤某金等14人恶势力集团案进行一审公开宣判,以非法拘禁罪判处汤某金等14名被告人两年八个月至两年三个月不等刑罚。


四、谭某银等3人恶势力团伙:垄断苗木资源,以暴力、威胁、恐吓、殴打等方式,对购买树苗人员强拿硬要

2014年以来,谭某银在南昌市新建区厚田乡一带为垄断苗木资源,谋取非法利益,多次单独或伙同滕某亮、周某家及夏某林(另案处理)等人,以暴力、威胁、恐吓、殴打等方式,对到该区域买树的人员进行强拿硬要,导致其他人员不敢到该区域买卖树苗,在当地造成恶劣影响,严重破坏当地社会秩序。


19日上午10时20分,新建区法院依法对谭某银等3人恶势力团伙案进行一审公开宣判,以寻衅滋事罪判处谭某银、滕某亮、周某家有期徒刑四年至一年不等刑罚。


五、裘某强等7人恶势力犯罪集团:多次使用红漆喷字、燃放鞭炮、泼洒牛粪、摆放花圈、抛撒冥币、房门上锁等“软暴力”索取债务


2017年4月以来,裘某强、李某文、邓某升等人组成较为固定的犯罪组织,进行高利放贷、上门讨债等活动。为索要债务,多次使用在被害人住处墙壁上用红漆喷涂“欠债还钱”“死全家”等字样以及在门口泼洒牛粪、摆放花圈、抛撒冥币、半夜燃放鞭炮等“软暴力”,给被害人及其家人造成严重的心理恐慌,在社会上造成严重的不良影响。


19日上午10时20分,南昌中院依法对裘某强等7人恶势力集团案进行二审公开宣判,以寻衅滋事罪,判处裘某强有期徒刑五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其余6名被告人均被判处相应刑罚。

|来源:南昌日报

|编辑:刘佳珉 王恒

|审校:李广华

|核发:李全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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