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大变化!南昌市教育局刚刚发布
会上明确了
未经市教育局批准
不得在设区市范围内跨县区招生
今年中考文化科目考试时间
调整为7月17日至7月19日
今年的中考体育测试工作
暂不举行
新增了第四类生源
非住宅[公寓、商住楼]
可作为生源类别认定条件
具体文件内容来了
高中阶段学校
招生政策及变化情况
关于消除大班额。今年我市对起始年级班额进行了明确的限定:2020年城区普通高中起始年级班额不超过50人,县区高中起始年级班额不超过55人。普通高中班额超过50人的一律不得跨县区招生。
关于中招相关时间调整。根据疫情防控需要,今年中考文化科目考试时间调整为7月17日至7月19日。
关于中考体育暂不举行。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0年春季学期全省中小学校(幼儿园)、中职学校学生返校(园)学习有关工作的通知》(赣教电传字〔2020〕39号):“鉴于目前的疫情防控特殊情况,建议各地中考体育考试暂不举行”的要求,为切实保障广大师生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我市今年的中考体育测试工作暂不举行。
关于中职录取政策。为规范职业学校招生录取,今年我市职业学校和技工学校招生录取工作严格纳入市招生录取统一平台招录,请考生依据自身兴趣爱好和特长发展需要填报职业学校和技工学校志愿,按照考生填报的志愿已经录取职业学校或技工学校考生原则上不予退档和改录。
公办义务教育阶段
招生入学政策及变化情况
学生生源类别认定方面。为了响应政府的《关于全面放开我市城镇落户限制的实施意见》(洪府厅发2020[36]号)文件精神,我们在原第三类生源后,新增了第四类生源,即小学毕业生及其父母户口在学区范围内,且户主为其父或者其母,家庭实际居住地(房屋产权所有人为其父或母或小学毕业生本人、房屋权证性质为非住宅[公寓、商住楼],且该小学毕业生及其父母在城区无其他权证性质为住宅的房产,落户在该常住地址)在学区范围内。原第四、第五、第六类生源顺延为第五、六、七类。具体为:
学区生源认定:城区各初中学校按照划分的学区范围接收符合条件的小学毕业生。如果学区范围内学生数量未超过学校接纳能力,则全部接收。如果学区范围内学生数量超过学校接纳能力,则按以下顺序接收学生:
小学毕业生及其父母户口在学区范围内,且户主为其父或者其母,家庭实际居住地(房屋产权所有人为其父或母或小学毕业生本人、房屋权证性质为住宅)同时属于学区范围内。
2小学毕业生及其父母户口在学区范围内,户主为其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实际居住地(房屋产权所有人为其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房屋权证性质为住宅)同时属于学区范围内,且该小学毕业生及父母在城区无房产。
3小学毕业生及其父母户口不在学区范围内,但家庭实际居住地(房屋产权所有人为其父或母或小学毕业生本人、房屋权证性质为住宅)在学区范围内。
4小学毕业生及其父母户口在学区范围内,且户主为其父或者其母,家庭实际居住地(房屋产权所有人为其父或母或小学毕业生本人、房屋权证性质为非住宅[公寓、商住楼],且该小学毕业生及其父母在城区无其他权证性质为住宅的房产,落户在该常住地址)在学区范围内。(新增)
5小学毕业生及其父母户口(含集体户口)在学区范围内,实际居住地为租赁房(凭房屋租赁合同等材料)属于学区范围内,且该小学毕业生及父母在城区无房产。
6小学毕业生及其父母户口(含集体户口)不在学区范围内,实际居住地为租赁房(凭房屋租赁合同等材料)属于该学区范围内,且该小学毕业生及其父母在城区无房产。
7小学毕业生及其父母户口不在南昌城区范围内,但实际居住地为租赁房(凭房屋租赁合同、居住证等材料)属于学区范围内,且该小学毕业生及父母在城区无房产。
班额容量管理方面。严格执行班级容量限额管理制度,小学和初中起始年级班额分别控制在45人、50人以内,非起始年级超过56人的班级严禁转入学生。
均衡编班方面。强调要严格落实《南昌市教育局关于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均衡编班的实施意见》(洪教义教字〔2019〕14号),各公办义务教育学校务必按照各班师资力量相对均衡的原则,学生电脑随机编班,不得按学生成绩进行编班,严禁举办重点班或变相重点班。
民办义务教育阶段
学校招生入学政策及变化情况
关于招生方式。所有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应严格遵守义务教育免试入学规定,不得采用面试、评测等方式选拔学生。报名人数未超过招生计划的,全部登记入学。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数的,将全部实行电脑随机录取。
关于招生范围。根据省教育厅提出的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在审批地范围内与公办义务教育学校同步招生的要求,《招生方案》提出:经市级审批机关批准设立的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可在全市范围内招生。经县(区)审批机关批准设立的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可在本县(区)招收,在本县(区)招生后还有剩余计划的,招生范围可扩大到全市。
关于民办小学招生。民办小学招生计划由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审定后统一公布。其中,市管民办小学统一由市教育考试院组织网上报名,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的由市教育考试院统一组织电脑随机录取。县区属民办小学招生工作由县(区)教育行政部门负责按照本工作方案要求具体负责。
关于编班。对实行电脑随机录取的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在电脑随机录取的同时进行电脑随机编班。未实施电脑随机录取的由民办学校自行进行电脑随机编班。
|记者:曾欣
|编辑:刘佳珉
|审校:李丹
|核发:胡盛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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