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意!南昌一地再发指挥部令!这些地方要管控
青云谱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第31号令
为严格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提出的“两个尽量”“两个严禁”“两个一律”“三个到位”的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全面做好春节期间疫情防控工作,切实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生命安全,青云谱区新冠疫情防控指挥部研究决定:
一、重点人群要管控到位
1、1月28日至3月8日,所有省外来区返区人员(中高风险地区及境外人员除外)须持7日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并提前24小时由本人或其亲友向所在村社或单位如实报告,各街道、镇、集聚区落实责任制,对返区人员实行网格化管理,做好登记造册、健康监测和异常状况处置等工作。返区后实行14天居家健康监测,期间不聚集、不流动,如返区人员无7日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返区后第一时间进行核酸检测,期间实施相对集中隔离。
2、境外来区返区人员在第一入境点解除14天集中隔离抵区后,由属地全程闭环实施7天集中隔离,在集中隔离第1天、第7天各进行一次核酸检测,检测结果阴性的,再居家医学观察7天,在居家观察第7天进行一次核酸检测,检测结果阴性的,在做好个人防护的前提下,可有序流动。
3、非法入境人员一经发现,24小时内接受核酸和血清抗体“双检测”,取得双阴性报告后,集中隔离医学观察14天,在集中隔离第7天、第14天各进行一次核酸和血清抗体“双检测”,检测结果双阴性的,移交公安机关依法处置。
4、积极劝导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人员暂缓来区返区。对高风险地区返区人员,全程闭环实施14天集中隔离,在隔离的第1天、第7天、第14天各进行1次核酸检测;解除隔离后再做好14天的居家健康监测,在做好个人防护的前提下,可有序流动。中风险地区返区人员,返区后第一时间进行核酸检测,检测结果阴性的,则进行7天居家隔离,居家隔离结束时再进行核酸检测,检测结果阴性,在做好个人防护的前提下,可有序流动。
5、从国内低风险地区返区人员,返区14天之内,若旅居地调整为中高风险地区,自动参照中高风险地区管理。
6、从事涉进口物品和口岸装卸、搬运、运输等相关工作的返区人员,须做好14天自我日常健康监测,落实个人防护措施,减少串门走动,出现发热、咳嗽等症状应及时自我隔离并向社区(村组)报告,社区(村组)要迅速按照疫情防控的有关规定和程序进行处置。
如上述重点人群在居家隔离观察期间拒不配合,擅自脱离管理者,则将与其违规接触的人员一并由公安机关协助强制转入集中隔离观察点隔离,直至剩余隔离期满,隔离期间费用自理。
1、社区、单位、家庭要加强对本辖区居民、本单位人员和本家庭成员的疫情防控政策宣传和知识普及,若有发热、咳嗽等患者,要立即引导其按相关规定到属地医疗机构发热门诊就诊,不得隐瞒。
2、医疗机构发热门诊接诊发热患者时,要严格落实首诊负责制,详细询问、登记流行病学史,并立即对发热患者及其陪同人员开展核酸检测,在结果未明确前,实行单人单间隔离观察。
3、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要严格落实预检分诊和首诊负责制,发挥“哨点”作用,于1小时内向上级医疗机构报告。未设立发热诊室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严禁留诊、治疗发热患者,并引导患者到就近的发热门诊就诊。设立发热诊室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应严格落实首诊负责制,负责对发热患者采集样本和送检,并协助做好转诊等工作;在核酸检测结果未明确前,患者不得随意流动。
4、各零售药店(含连锁门店)要从严从紧销售发热、止咳、抗病毒、抗菌素药品,严格执行购买实名登记制度。
1、养老院、福利机构、戒毒所等重点场所,一律实行封闭管理,加强日常环境清洁、通风消毒、健康监测和个人卫生防护。
2、培训机构要严格控制规模,保持培训场所经常性通风,严格做好入口体温检测、场所定期消毒等工作,所有师生员工培训期间必须全程佩戴口罩。
3、商场、超市、农贸(集贸)市场、餐馆、电影院、歌舞娱乐场所、公园、景区、医院、学校、养老院等公共场所入口处,必须张贴健康码图识和疫情防控宣传标识,配备体温测量设备,所有人员健康码和体温检测正常、佩戴口罩方可进入。所有人员乘坐电梯、乘坐出租车、公交车等公共交通工具必须规范戴口罩。
4、酒店、宾馆、房屋出租人、用人单位等必须严格落实住宿旅客实名登记制度、流动人口信息采集和及时报送制度。发现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或境外来区人员,应及时向主管部门和属地疫情防控指挥部报告。
5、各行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各部门自办(含内部食堂)聚餐聚会活动一律取消。劝导群众不串门、不聚集、少外出,提倡“喜事缓办,丧事简办,宴会不办”。
6、落实好宗教活动及场所管控要求,从严从紧执行疫情防控规定。
7、公务会议、企业年会、培训等大型活动尽量采取线上方式,确需线下举行的,规模须控制在50人以下,并制定完整的防控预案,承办单位承担疫情防控主体责任,负责监督登记参加人员基本信息并严格执行防控措施。
从指挥部令发布之日起,青云谱区范围内所有单位及个人务必严格执行区指挥部相关疫情防控措施。因违反防控措施、拒不配合防控工作造成疫情传播或扩散的组织和个人将依法依规严肃追责。
青云谱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
2021年1月25日
|来源:青云谱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
|审校:李丹|核发:吴菡芹热点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