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交警重要发布!新减分方法来了!
好消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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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有一个“机动车交通违法减免记分”新举措
上线啦
为进一步落实公安部交管局“接受教育减免交通违法记分”改革服务举措,充分发挥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制度教育引导、鼓励守法的正向激励作用,推动提升机动车驾驶人交通安全意识,按照公安部交管局《接受交通安全教育减免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工作规范(试行)》的有关要求,南昌市公安局交管局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在前期推广应用“对机动车驾驶人通过互联网开展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学习考试减免记分”的基础上,进一步拓展机动车驾驶人学法减分渠道,推行“驾驶人参加交通安全公益活动减免记分”措施,即机动车驾驶人通过“交管12123”学法减分模块,参加交通安全公益活动并经审核合格的,可以减免交通违法行为记分。
据悉,我市已有约27万余人次参加了学法减分活动,累计已有8万余人次通过学法成功申请到了减免6分。公益活动减分活动将于2月1日起开始试运行,也希望更多驾驶员参加。
别急,接着往下看
工作流程
(一)申请
1、机动车驾驶人可以通过互联网学习考试平台,进行网上申请参加交通安全公益活动学法减分,但必须在驾驶证核发地(南昌本地驾驶证)申请。2、机动车驾驶人应当提前一天在驾驶证核发地申请参加交通安全公益活动,并选择确认公益活动时间、地点等信息。3、网上申请时,当事人应当先完成实人认证,认证不通过的,可以在线提交本人现场照片和身份证明影像件,等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人工审核。4、工作人员应当在一个工作日内完成当事人身份确认审核工作,并将审核结果通过短信、APP消息等方式告知当事人。5、实人认证通过的,系统将自动核查当事人是否符合学法减分申请条件,审核不通过的情形,申请结果通过短信、APP消息等方式告知当事人,不符合条件的,告知当事人不符合条件原因。6、机动车驾驶人因自身原因无法参加交通安全公益活动的,应当在公益活动时间开始前一天取消活动申请,每个记分周期内允许取消两次。对于无故不参加公益活动的,当前记分周期内不允许再申请参加公益活动。(二)参加公益活动
1、申请公益活动的驾驶人用户,需要在规定时间内前往活动现场参加公益活动,并通过互联网学习考试平台进行签到签退。2、签到时,当事人应当采集现场照片(现场照片叠加水印信息,包括时间、地点和GPS信息等)并进行人脸识别比对。3、活动结束后,当事人应当进行签退,签退时采集现场照片(现场照片叠加水印信息,包括时间、地点和GPS信息等)并进行人脸识别比对。4、签到或签退时人脸识别比对不通过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工作人员应当在一个工作日内完成身份确认审核工作,并将审核结果通过短信、APP消息等方式告知当事人。5、公益活动完成后,统一通过互联网学习考试平台进行为期两天的公示。对于公示期内存在异议且经核实异议成立的,工作人员通过互联网学习考试平台记录并作废该公益活动记录,并通过短信、APP消息等方式告知当事人。6、公示期后,对于无异议的公益活动记录进行减免记分,一次1分,减免记分结果通过短信、APP消息等方式告知当事人。操作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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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载“交管12123”APP,
注册并登录;
下面就是详细操作步骤,
要认真看哟!
1.驾驶人用户点击首页业务功能,选择【更多】->【学习教育业务】模块下->【学法减分】按钮,进入学法减分申请页面。
机动车驾驶人在驾驶证核发地(仅限南昌本地驾驶证)通过12123APP申请参加交通安全活动学法减分。
2.选择【公益活动】,点击【申请】按钮,阅读业务须知;
(机动车驾驶人应当提前一天在驾驶证核发地申请参加交通安全公益活动,并选择确认公益活动时间、地点等信息。)
3.选择公益活动的,实人认证通过后,还需选择活动地点及活动场次信息;
(网上申请时,当事人应当先完成实人认证,认证不通过的,可以在线提交本人现场照片和身份证明影像件,等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人工审核)
4.查看提交界面展示信息,对于手机号码有误的,可跳转至修改手机号码界面进行修改,如数据无误,点击【提交】按钮;
5.点击【完成】按钮,返回业务大厅;
6.当事人实人认证不通过,将由工作人员人工审核。工作人员应当在一个工作日内完成当事人身份确认审核工作,并将审核结果通过短信、APP消息等方式告知当事人。
7.实人认证通过的,系统将自动核查当事人是否符合学法减分申请条件,审核不通过的情形,同网上申请学习、考试。申请结果通过短信、APP消息等方式告知当事人,不符合条件的,告知当事人不符合条件的原因。
活动通过条件
(1)在本记分周期内,机动车驾驶人有二次以上满分记录,或者累积记分达到十二分的;
(2)在上一个记分周期,机动车驾驶人有二次以上满分记录的;
(3)在最近三个记分周期内,机动车驾驶人因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或者饮酒后驾驶机动车,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号牌、行驶证、驾驶证、校车标牌或者使用其他机动车号牌、行驶证,或者买分卖分受到过处罚的;
(4)机动车驾驶证在实习期内,或者机动车驾驶证逾期未审验,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扣留、暂扣期间的;
(5)机动车驾驶人名下有未处理的交通违法行为记录的;
(6)机动车驾驶人名下有安全技术检验超过有效期或者未按规定办理注销登记的机动车;
(7)机动车驾驶人参加接受交通安全教育减免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或者机动车驾驶人违法记分满分教育和审验教育学习考试时存在弄虚作假、冒名顶替情形的。
(8)机动车驾驶人当前记分周期内减免记分满6分。
(9)存在未完成学习、考试申请信息的。
黑名单管理
学法减分过程中存在弄虚作假、冒名顶替等情形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进行调查处理,情况属实的,不再允许机动车驾驶人通过互联网学习考试平台参加学法减分。
南昌交警温馨提示
广大驾驶员朋友在使用“12123”学法减分系统,如需咨询,可拨打电话“12123”拨“5”号键咨询,时间为工作日9:00—17:00。
“学法减分”福利虽好
但交警蜀黍还是提醒大家
遵守交通法律法规
安全文明驾驶才是“王道”~
|来源:全媒体记者 汤亚辉
|编辑:熊飘飘|审校:李丹|核发:胡盛龙热点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