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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闽大精神”表述语征集启事

宣传部 闽江学院 2023-03-04

大学精神是大学文化的核心和灵魂,是一所大学的软实力和核心竞争力的重要体现。归纳总结闽江学院办学历史,提升凝炼出具有学校特性、理想、信念和价值目标的大学精神,是加强大学文化建设、增强师生员工凝聚力、提升社会影响力和核心竞争力的迫切需要。为进一步做好该项工作,积极动员在校师生、广大校友及关心闽江学院发展的社会热心人士积极参与、建言献语,经研究,现开展“闽大精神”表述语征集活动。



一、征集对象

面向全校师生员工(含离退休老同志)、广大校友和关心支持学校建设发展的社会各界人士。


二、征集时间

即日起至2022年5月31日。


三、作品要求

(一)彰显继承性和前瞻性,立意高远、特色鲜明。既要蕴涵学校的历史传统、文化积淀,又彰显学校的办学特色、价值追求,同时体现出地方文化特色。


(二)体现时代性和先进性,内涵深刻、语言凝炼。能够真实反映闽院师生员工积极向上的精神风貌,生动体现与时俱进的时代气息。


(三)具有通俗性和传播性,精炼大气,易懂易记,能够迅速使师生员工明白、记忆和传播。


(四)作品须附300字左右的说明文字,对内容出处、释义、寓意等做出说明,做到言之有理,持之有据,层次清晰,贴切反映出闽院的独特性格。


四、 交稿方式

(一)以个人或集体的名义参加均可。


(二)填写《闽江学院征集“闽大精神”表述语作品登记表》(详见附件),注明作者姓名、单位及联系方式。


(三)电子稿和纸质稿均可(二者选一,不要重复投稿),以电子稿为宜。


1.通过电子邮件方式提交的,请发送至xcb1582@163.com,邮件主题注明XXX(作者姓名)+ “闽大精神”表述语应征。

 2. 通过邮寄方式提交的,请邮寄至“福州市闽侯县上街镇溪源宫路200号闽江学院党委宣传部”,信封左下角请标明:“闽大精神”表述语应征。


五、评选奖励

在征集截止后,学校将组织专家对征集稿进行评审,评选出若干入围作品予以表彰奖励,并颁发荣誉证书。

经学校最终审定通过的“闽大精神”表述语,如果为原创作品,且未经改动,将奖励作者人民币5000元并颁发荣誉证书。


六、权利声明

(一)应征稿件必须是原创作品,涉及抄袭等侵权行为的,后果均由应征者本人承担。

(二)学校有权对征集的作品作适当修改,一经采用,其著作权、使用权均归闽江学院所有。

(三)作者自留底稿,无论入选与否,均不退稿。


七、其他事项

“闽大精神”表述语征集活动,是我校建设和发展中的一件大事。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大力宣传、精心组织,积极发动本单位师生员工、离退休老同志和广大校友积极参与,建言献语,踊跃投稿。要使征集的过程成为进一步推动学校文化建设和应用型办学特色的过程,成为对广大师生员工进行爱校、荣校教育的过程。校内各单位要在广泛讨论、集思广益的基础上,至少报送1件“闽大精神”表述语凝炼稿件,报送时间为5月31日前。


联系人:沈佳丽,

联系电话:83761582,15659186988。


附件:闽江学院征集“闽大精神”表述语作品登记表


                中共闽江学院委员会宣传部

                             2022年4月7日


附件:闽江学院征集“闽大精神”表述语作品登记表


(小程序扫码获得作品登记表)

或点击下方"阅读原文“获取登记表提取码a2o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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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 | 李晓滨本期编辑 | 全晨烨来源 | 宣传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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