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看原文
其他

与未成年在押人员的一次谈话

【786期】 阿荣检察 2019-03-29


今天的主人公叫小文(化名)。17周岁那年,小文认识了小美(化名)。


一天,小文在小美不自愿的情况下,强行与小美发生了性关系。小美的父亲得知此事后,报案至公安机关。不久,小文被抓获归案。最终,小文因犯强奸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


我院驻所检察官为了维护在押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对小文进行更好的教育和挽救,促进其认真悔改和接受教育改造,与小文进行了一次深度的交流。


检察官:从入所到现在有多长时间了?


小文:快八个月了。



检察官:案件现在是什么阶段了?


小文:已经下判决了,等待投送。



检察官:八个月的时间也比较长了,在这段时间里,你有没有回想过自己的行为?对自己的行为有没有什么认识呀?


小文:从入所到现在,我感觉自己成长了许多。之前由于自己年纪小,法律意识淡薄,我做了错事,并且已经构成了犯罪。我现在认识到自己的错误了,会承担相应的后果。



检察官:你在看守所羁押的这段时间,每天都干些什么呀?


小文:遵守监规,看看电视和书。



检察官:看过一些法律的书籍吗?


小文:我看了《刑法》,还有《刑法修正案九》等规定。



检察官:有什么收获吗?


小文:有很多收获。想到自己以前打架以及其他的一些事情,现在知道都是违反法律规定的,我以后肯定不会再做那样的事情了。而且我觉得看看法律方面的书,能认识到有一些小事没有必要非得用暴力手段解决,可以通过合法的途径去解决。



检察官:家里有人来看过你吗?


小文:我爷爷和我父亲来看我了。



检察官:他们与你说些什么?


小文:他们让我好好表现,争取早点出去。



检察官:你被交付执行后,监管场所还要对你进行教育和改造。因为你还年轻,未来的路还有很长,希望你能够认真接受改造,多多学习法律方面的知识,积极的面对生活,不要再从事任何违法犯罪的事情。


小文:我听过一句话是说:“如果一个人在同一个地方跌倒两次,那他就是最大的傻瓜。”我不会做那样的傻瓜,我会好好规划我以后的人生。



检察官:今后有什么打算吗?


小文:我打算刑满释放以后,去干汽车修理,不再做违法犯罪的事情。



小文在谈话过程中,表示深刻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愿意承担犯罪后果,认真接受教育和改造。小文也从学习法律、法规当中,了解到了许多做人、做事的方法,愿意重新规划自己的人生,不再做任何违法犯罪的事情。


未成年人既是祖国的花朵也是国家的希望。愿每一个未成年人在成长的过程中,能够自觉学习法律知识,在行为之前知道有所为,有所不为;在行为之后,能深刻的自省自查,有则改之,无则加勉。愿你成长的路上,即使有波澜,也能用法律为自己掌舵护航!


文案: 吴旭欢  编辑:陶文琪  


账号靓不靓,要看来路当不当

为点儿烧柴,锒铛入狱

小故事大道理 | 婚前贷款买房,离婚时如何分割


    您可能也对以下帖子感兴趣

    文章有问题?点此查看未经处理的缓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