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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有拉不满的车,没有塞不进的人!准乘7人的面包车竟然拉了......

【788期】 阿荣检察 2019-03-29





“检察官,我也没喝酒开车啊,

咋就构成了危险驾驶罪了呢?

我冤枉啊!”小李一进门,

就向检察官问出了他心里困惑已久的问题!”




这到底是什么回事呢?



故事


原来小李(化名)是阿荣旗某镇的村民,家里有几亩地,夫妻二人,日出而作,日落而息,勤勤恳恳,日子过得还算可以。婚后三年,二人育有一子,为了给孩子提供更好的生活,小李用多年的积蓄购买了一辆面包车,在农闲时节拉送村镇之间上学往返的孩子,给孩子挣点奶粉钱。当然,对于部分乡村家长来说,这也可谓是个“省钱、省力、省时”的不错选择,小李的生意也因此越来越红火,孩子多的时候,每天都要跑上两趟。



就这样,小李在没有取得营运资质的情况下,私自从事旅客运输业务,一跑就是两年。本以为这“幸福”的小日子会长长久久下去,没想到2018年9月3日这天,小李被巡逻交警当场查获了。经查,这辆核载7人的面包车里竟然“塞”进了17人,超载率高达142%。




可谓“只有拉不满的车,

没有塞不进的人”啊!





就这样,小李因涉嫌危险驾驶罪被阿荣旗公安局立案侦查,并移送审查起诉,所以才有了上述的这一幕。



检察官耐心地向小李普法后,小李满脸懊悔地向检察官供述,事发当天自己起晚了,天还下着雨,为了让孩子早点到校,才冒险超载,本以为就算不幸被查获也就是罚点钱罢了,没想到会触犯刑法,以后再也不会犯这种错误了。




经阿荣旗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2018年12月7日,小李因犯危险驾驶罪被阿荣旗人民法院判处拘役二个月,并处罚金三千元。




超员超载是一种严重交通违法行为,但在日常生活中却时有发生,一些司机受利益驱使养成了“多拉快跑”的陋习,使车辆及乘客的安全处于高度危险状态,极易发生交通事故。






2015年刑法修正案(九)明确将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行为列入“危险驾驶”范围,这意味着并非只有醉酒后驾驶机动车才构成危险驾驶罪。



小编在此提醒大家:新老司机们,为了自己以及他人的人身安全,要严格遵守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千万不可存在侥幸心理,以身试法;广大乘客以及家长朋友们,要提高自我保护意识,选择正规营运车辆出行,切勿搭乘或者让孩子搭乘已满载乘客的车辆,否则一旦发生交通事故,不仅身体上会受到损伤,而且经济上也很难追偿。





文案: 田德建  编辑:陶文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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